這篇《卡西米里尼報》評論〈 國家不會與罪犯一較高下,比拼誰更惡劣、誰能給他人造成更大的痛苦 〉的背景,其實與 2026年希臘社會重新爆發的「死刑、私刑與法治」爭論 有關。 這篇《卡西米里尼報》評論的真正背景,不是一宗普通刑案,而是 希臘近年最敏感的恐怖主義與司法哲學爭議 。 一、亞歷山大·吉奧托普洛斯是誰? **亞歷山大·吉奧托普洛斯(Alexandros Giotopoulos)**被希臘法院認定為極左翼恐怖組織 「11月17日組織(November 17, 17N)」 的領導人。 這個組織活躍於 1975-2000 年間,共犯下: 23 起謀殺; 多次爆炸案; 銀行搶劫; 受害者包括: 美國 CIA 雅典站長 Richard Welch; 英國駐希臘國防武官 Stephen Saunders; 土耳其外交官; 希臘政商人士。 2002 年組織瓦解後,吉奧托普洛斯於 2003 年被定罪,2007 年終審判處: 17 個無期徒刑+25 年有期徒刑。 二、2026 年為何突然獲釋? 82 歲的吉奧托普洛斯在服刑約 24 年後,以: 年老; 健康惡化; 長期遵守監獄規定; 完成大學課程; 假釋期間表現良好; 為理由提出第五次假釋申請。 2026 年 5 月,比雷埃夫斯上訴法院批准他有條件出獄。 三、最高法院為何又把他送回監獄? 最高法院檢察官提出異議,認為: (1)法律問題 2021 年新法規定: 多個無期徒刑者必須至少實際服刑 25 年。 而吉奧托普洛斯僅服刑約 24 年。 (2)更具爭議的「道德轉變」問題 最高法院判決書認為: 遵守規定; 攻讀大學; 沒有違規; 只能證明: 「表面的良好行為」。 但不能證明: 真正的品行改善(moral rehabilitation) 。 法院甚至暗示: 這些行為可能只是為了爭取提前出獄而進行的「表演」。 因此,最高法院撤銷假釋,下令重新收監。 四、為何引起巨大爭議? 這正是《卡西米里尼》評論的核心。 評論作者認為: 如果法院開始審判「思想」而非「行為」: 就會產生危險問題: 必須悔罪才能出獄? 必須公開認錯? 必須接受國家要求的價值觀? 換句話說: 國家是否有權要求一個人「思想改造」? 作者擔心: 這種標準容易從: 「司法」 變成: 「道德審判」。 五、「國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