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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因偷襲珍珠港而「捲入自衛戰爭」;首相高市成彥對川普的言論保持沉默……又一段黑暗的歷史被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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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探討了關於「侵略戰爭」的定義,以及日本在二戰中的行為如何根據《不戰公約》及其相關解讀被視為「自衛」的觀點。以下是中文翻譯: ## 關於「侵略戰爭」定義與日本行為之探討 在日本所謂的「侵略戰爭」,其相近定義的出現,我認為是始於1928年在巴黎由60個國家簽署的**《凱洛格—白里安公約》(不戰公約)**。該條約雖然否定將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但在批准過程中各國附加了條件,將條約中所指的「戰爭」解讀為「**侵略戰爭**(WAR OF AGGRESSION)」,而不包含「**自衛戰爭**」。 ### 關於「自衛」與「自我解釋權」 當時,英國聲明:「自衛不僅限於防衛包含殖民地在內的本國領土,也承認保護海外的本國權益屬於自衛。」更進一步地,當時的美國國務卿凱洛格主張:「一國所進行的戰爭究竟是自衛戰爭還是侵略戰爭,**應由各國自身認定,而非由他國或國際組織決定**。」美國政府並透過官方文件明確發布了「**自我解釋權**」的概念。 ### 歷史背景與日本的立場 即便有了這份不戰公約,若考慮到「自我解釋權」以及以下歷史事實,將日本所進行的戰爭總結為「侵略戰爭」實屬牽強:  * 滿洲事變前夕,張作霖、張學良父子的違約行為及對日挑發行為。  * 美國未能遵守中立原則。  * 支那事變(中日戰爭)前夕,國民政府軍違反《辛丑條約》及種種挑發行為。  * 太平洋戰爭爆發前,美英兩國向國民黨政權提供轟炸機與經濟援助。  * **ABCD包圍網**的經濟封鎖,特別是全面禁運石油等挑發行為。 ### 經濟封鎖與戰爭行為 此外,條約當事人凱洛格國務卿本人於1928年12月7日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中承認:「**國家在未對他國發動武力攻擊的情況下,單純進行經濟封鎖亦屬戰爭行為。**」 若依此邏輯,在珍珠灣攻擊之前,針對盟軍方面發起的戰爭行為(經濟封鎖),日本進入自衛戰爭的觀點便能成立。由此亦可理解前述天皇陛下在開戰時的詔書中所蘊含的國家意志背景。 > **(註:原文末尾文字有殘缺與錯字)** > *末段意旨:關於本國進行的戰爭是否為自衛戰爭,不戰公約承認了「自我解釋權」……(後續提及村山談話等內容)。* >  日本で言う「侵略戦争」に近い定義が登場したのは、1928年にパリで60ヵ国により締結された「ケロッグ・ 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