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問題在總統!馬克宏與賴清德,都在親手勒斃「共和」 在2025年底的政治風暴中,台灣與法國這兩個總統制民主國家,正同時陷入嚴重的總預算僵局與憲政危機。台灣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卡關,行政院與藍白陣營對峙不下;法國2026年預算同樣議會混亂,馬克宏政府頻換總理卻難解危機。這不僅暴露了兩國半總統制的結構性痛點,更凸顯少數政府拒絕「共治」的代價,以及權力過度集中的總統制如何加劇民眾不滿與經濟風險。若不正視這一共同困境,並推動憲政改革,政治癱瘓將持續拖累國家發展與民主信心。 總預算未能通過,究竟是憲政制度的問題,還是政治運作的問題? 簡短講——兩者皆有,但政治因素是主因,憲政因素是被動放大的背景條件。賴清德把總預算未能付委通過,歸因於在野黨杯葛,造成憲政問題,這是倒果為因。因為: 1、憲政層面:憲政制度提供「阻斷點」,但不自動造成失敗 從憲法設計來看,總預算通常需要立法機關的同意,這本身是權力制衡*的一部分。因為憲法的功能在於: 賦予國會否決或修改預算的權力 防止行權單方面支配公共財政 確保預算具有民主正當性 換言之,憲法只是「允許預算被否決」,並沒有「要求預算必然失敗」。若行政與立法部門能形成穩定多數或基本共識,制度本身並不會導致預算僵局。因此,將預算流產完全歸咎於「憲政缺陷」,在理論上並不成立。 2、政治層面:政黨對抗與策略性否決才是關鍵 實務上,總預算無法通過,往往源於高度政治化的對抗,例如: 行政與立法多數分屬不同政治陣營 反對黨將預算否決作為施壓或談判工具 預算被「綁架」為政黨鬥爭的象徵戰場 在這種情況下,預算不再只是財政文件,而是一張政治信任投票,甚至是一場制度內的政治對決。這時,憲法所提供的否決權,就被用作政治槓桿,而非憲政危機本身。 3、不是「憲法失靈」,而是「政治失能」 綜合來看,可以這樣界定總預算無法如期通過的責任歸屬: 憲法因素:提供制度空間與否決機制(結構條件) 政治因素:決定是否走向對抗或妥協(直接原因) 因此,整體預算未能通過,更準確的描述應是:這是一場憲政框架內允許的政治僵局。要如何解開這個僵局,當然就是拒絕妥協,接受政府共治,只想獨享類君主權力,造成總預算無法獲得議會多數黨同意的繫鈴人----總統。 「少數執政」下的強人幻覺 台灣與法國的預算僵局,表面上是議會程序爭議,實質上卻是兩位總統——賴清德與艾曼紐·馬克宏——在少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