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恩义意识”
在日本人的觀念中,「恩」是一個人的債欠,是必須償還的債而不是德 行,「報恩」就是償債,這才是德行的開始。 美國人的觀念是認為一個人必須履行契約的約定,因此債務人對本金 和利息的清償,都必須負責履行,這是具有強大約束力的。 “价值取向”问题。 台灣311大捐款在日本政治人物眼中,不是日本需要回報的恩,而是台灣人為感謝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的義務。 它表现了日本人的“恩义”观与我们的不同。 所谓“恩义”,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恩”的方面,即上级、地位高的人给下级、地位低的人的各种好处(物品、庇护、关心等)。 另一个是“义务”方面,下属、地位低的人对自己接受的各种好处都有还报的义务。 中国人需要记住别人对自己的好处,并在适当的场合以大体等价的东西相还报。 但由于中国人缺乏等级意识,在大多数情况下,别人对自己的“恩”是以“人情”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恩”不是没有,但限于特定的领域。 所以,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一个人若不懂“人情世故"是要受谴责的。 但在日本式的集团内,“恩”有普遍化的倾向,日本人的恩义意识是同等级意识联系在一起的。等级说明一个人在序列中的排列。 在等级体制下,受授关系趋向于只有两种形式∶或者施恩或者受恩。 在日本,只要有人送礼物,接受者必须马上算出礼物的价值,尽快根据送礼人和收礼人的身份,决定是否送回一份比例相当的礼物。 ##### 欢迎访问心理文化学研究所网站 今天是: 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首页 研究所概况 最新动态 研究团队 学术成果 人才培养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成果 -> 论文 -> 正文 友情链接 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华侨华人蓝皮书 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我们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政编码: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