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需要更深入地理解所應用的「殖民」概念是不同的
荷屬東印度時代泗水哈雷戴維森經銷商的肖像表明,荷屬東印度時代並不一定是完全殘酷的殖民主義,也可以被視為一個經濟幾乎獨立運作的國家。
也許基於截然不同的持續時間因素,簡短的答案是明確的,日本只有大約3.5年,而荷蘭大約有350年左右,所以與荷蘭相比,日本時代的人民混雜程度較低是很自然的。這當然有一定的道理,儘管我認為這並不完全正確,因為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兩者的殖民方式並不相同,並且必然使用相似的領導理念。
殖民或殖民主義本身並不總是一個人民每天遭受痛苦或折磨的概念,例如在某些衝突時刻,由於荷屬東印度群島被打造成半殖民地,荷蘭人和其他歐洲人的後裔能夠在這裡定居。在印尼建國之前,荷屬東印度群島或許相當於澳大利亞,即使在東印度公司破產數百年後,也成立了政府來全面監管其領土,使其法規和國家管理都相當好管。
1900年印度或印尼-荷蘭混血家庭的肖像,估計當時的人口約為60至10萬人
自然而然,經濟週轉的潛力就如此之大,以至於許多荷蘭人都想搬到這裡尋求財富,考慮到該國本身就是殖民地的首領,這在當時自然是優先考慮的,並被貼上一流社會的標籤。據估計,有數十萬歐洲人後裔,其中大多數是荷蘭人,他們在荷屬東印度群島時代曾在印尼生活過,所以很自然地會有一定比例的人決定與這裡的本土後裔結婚。
因為荷蘭本身自20世紀初實行倫理政治以來,也開始傾向於在婚姻問題上為人民提供自由的選擇,儘管在結構和社會上仍然存在種族主義。關鍵是,在差異性問題上仍然存在限制,但根據我的分析,很明顯,這些限制並不像南非甚至20世紀50年代及以下的美國那樣極端,對非白人種族極為侮辱。
二戰期間日本的宣傳展示了一個不露面的士兵擁抱“印度尼西亞兒童”的身影,我認為這種宣傳可以表明日本政府希望提高為“崇高”事業派往荷屬東印度群島的士兵的士氣。
至於日本,很明顯為什麼他們幾乎不與印尼人結婚,因為當時發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這場巨大的衝突突然迫使日本擴張,特別是向荷屬東印度群島及其周邊地區,這些地區自然資源豐富,尤其是石油,最大的動機自然是為了戰爭目的而利用後勤資源,而不是試圖建立一個殖民地。
當時的日本政府除了軍國主義之外,還非常極端民族主義,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他們也傾向於種族主義,特別是對周圍的亞洲國家,因為當時的日本人希望被視為與美國或歐洲人平等。因此,他的政府只是為了在已經處於緊急階段的戰爭中獲勝,它也傾向於在社會文化影響方面關閉國家,這顯然間接影響了人們對個人生活問題的思考,例如婚姻。
Jan Wijga 繪製的 1935 年荷屬東印度國家航空公司航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