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武統、反攻大陸均應適用同一國安標準
台獨、武統、反攻大陸均應適用同一國安標準 謝東森(國小退休教師) 法律不是立場工具 行政院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或大陸地區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違者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執政黨在修法過程中的態度,卻暴露了嚴重的雙重標準。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葛如鈞4月3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精準點出痛點:主張台獨的言論,同樣可能升高社會對立、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何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卻明確表示「台獨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不會被處罰? 這等於公開承認: 法律的適用與否,取決於主張的顏色,而非行為的性質。如果鼓吹「武統」或「以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要罰。 那麼主張「台獨就是要廢除中華民國憲法、消滅現行中華民國主權」的言論,若引發戰爭是否也應接受同樣檢視? 極端反攻大陸論若主張以武力改變現狀,是否也該納入規範?類似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在 2024 年 10 月下令派遣無人機侵入北韓平壤,企圖製造兩韓軍事緊張、為宣布緊急戒嚴製造藉口。 因為法律的紅線應劃在『消滅現有憲政體制』,而非其最終目標是導向統一或獨立。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回應葛如鈞時,痛批對方「幫中共擦脂抹粉、混淆民主本質」。但真正混淆民主本質的,正是這種「我方主張就是民主自由,對方主張就是危害國安」的選擇性標準。台獨主張難道不會引發戰爭或內戰嗎?若因台獨導致發生戰爭或內戰,致中華民國主權發生危險,也已跨越國安紅線,這與鼓吹武統在本質上並無不同。 真正的法治,絕不允許「立場決定罪與非罪」。但問題是武統、和統、台獨、乃至極端反攻大陸,都有發生戰爭的危險,難道都不應納入同一國安標準,接受平等檢視嗎? 試想,新加坡這個真正多元多種族的國家會容許破壞族群契約、足以動搖國本的激進分裂主張嗎?如華人優先主義(類似台獨的台灣人優先主義、大福佬主義)、新加坡是馬來人土地的馬來人優先主義(援引印尼馬來西亞外力)或如同(台灣是台灣人的土地)、印度人喊出呼應印度首相莫迪的印度教民族主義(援引外力)。 新加坡當然不會容許這種挑戰憲政共和地位、企圖引進外力介入的極端言論。因為新加坡建國之初,就已深知,法律的底線在於穩定,而非服務特定意識形態。 因為戰爭的炸彈,分不清藍綠白;消滅主權的戰爭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