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 星期四

孫連仲:台兒莊:部队打光了,我对不起弟兄们。死后不必立碑,名字刻在台儿庄随便哪堵墙上就行。

孙连仲将军临终前向儿子坦言:1938年台儿庄那夜,其实胜局已定,是李宗仁许下一个无人敢写的承诺硬生生翻了盘。
这话不是老将军糊涂时的呓语,是他晚年躺在病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断断续续跟儿子说的,每一个字都带着硝烟的味道。 孙连仲说完那句话就累了,闭上眼睛半天没出声。儿子以为他睡了,正要起身,老爷子却突然又开口,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那天夜里,我其实已经写好了遗书。” 儿子愣住了。这事他从未听父亲提过。孙连

仲接着说,遗书就压在指挥部电话机底下, 只有两行字:“

部队打光了,我对不起弟兄们。死后不必立碑,名字刻在台儿庄随便哪堵墙上就行。

写完之后他就出门去催敢死队。回来时看见文书小李站在电话机旁边发呆,手里捏着那张纸,眼圈红红的。孙连仲一把夺过来撕了,骂了句:“看什么看?仗还没打完呢!” 可小李后来还是死在城墙缺口那儿了。他是北平来的学生兵,才十九岁,揣着大洋跟着敢死队往前冲时,回头冲孙连仲笑了笑, 说:“总司令,我要是回不来,您可得记得我名字啊。”

孙连仲说到这儿停住了。病房里静得能听见输液管滴答的声音。过了很久,他才又说: “五百个敢死队员,我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可这么多年过去,有些人连张照片都没留下。”

台儿庄战后,李宗仁真的开始张罗烈士碑的事。他派了个姓陈的参谋来找孙连仲要名单,孙连仲把阵亡将士名册递过去时,手都在抖。那名册有半尺厚,密密麻麻的全是名字,有些名字旁边还歪歪扭扭画了个圈—— 那是文盲士兵按的手印。

陈参谋翻了翻,皱眉说:“孙将军,这也太多了。碑就那么大,要不......只写军官的?” 孙连仲当时正在喝茶,茶杯“砰”地一声砸在

桌上,热水溅了一身。他盯着陈参谋,一字

一顿地说:“你回去告诉德公,少一个名字,这碑就别立了。”

这话后来传到李宗仁耳朵里,李宗仁只说了三个字:“按他说的办。”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第二年武汉会战打响, 接着是长沙会战、桂南会战,仗一场接一场,立碑的事就这么拖了下来。孙连仲的部队东奔西跑,番号都换了好几次,那些阵亡将士的家属,渐渐地就联系不上了。

1949年到了台湾,这事儿更没人提了。孙

连仲偶尔跟老部下喝酒,酒过三巡,总会有人问:“老总,当年李长官说的那个碑....... 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大家都低头喝酒。 直到1966年,孙连仲在台北街头偶遇一个卖烧饼的老兵。那老兵滴着一条腿,摊子摆在街角,看见孙连仲经过,突然站得笔直, 喊了声:“总司令!”

孙连仲仔细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当年敢

死队里的大个子王栓柱,山东人,一人能扛两箱炸药。王栓柱搓着手笑,说台儿庄之后腿就瘸了,退役后靠这点手艺过日子。临走时,王栓柱小声问了句:“总司令,当年说的那个碑.......还有信儿吗?”

孙连仲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他让副官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塞给王栓柱,转身就走了。那天回到家,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晚饭都没吃。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那些弟兄。“病床上的孙连仲对儿子说,“李宗仁的承诺是真心的,可这世道.......有些事不是有心就能办成。”

儿子问:“那后来李宗仁先生还记得这事吗?”

老爷子笑了笑,那笑容很复杂。“他记得。

1955年我在香港见过他一次,他第一句话就问:“连仲,台儿庄那些弟兄的名字,你都还留着吧?'我说留着,一直留着。他点点头,说:“留着就好,总有一天要刻上去的。”

可是李宗仁1969年就去世了。孙连仲得到

消息时,正在院子里浇花。他放下水壶,在藤椅上坐了一下午,把那本已经翻烂了的阵亡将士名册又看了一遍。

临终前说这些,是因为孙连仲知道,自己也快走了。他把儿子叫到床边,从枕头底下摸出个牛皮纸信封,里面是厚厚一叠发黄的名册复印件。

“这些名字,你得传下去。碑立不立得成,

咱们管不了了,但人不能忘。“老爷子最后说 ,“台儿庄那一夜,不是我和李宗仁赢了,是这一万多个名字贏了。”

儿子接过信封时,觉得沉得压手。他后来数过,那些复印件一共11342页,每一页都用工整的小楷抄写着名字、籍贯、阵亡地点和时间。最后一页的空白处,有孙连仲晚年添上的一行小字:

“生未同衾死同穴,山河为碑血为铭。”

孙连仲去世后三年,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建成。馆外的纪念碑上,真的刻满了阵亡将士的名字——虽然不全,但终究是有了。孙鹏万去参观时,在密密麻麻的名字里找到了 “小李”和“王栓柱”,也找到了很多他熟悉的

名字。

他站在碑前看了很久,想起父亲临终前盯着天花板的眼神。那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老爷子总看那盏吊灯。现在他忽然懂了一一也许在父亲眼里,那根本不是吊灯,是台儿庄那夜映红半边天的火光,火光里有一万多个

年轻的身影,正朝他敬礼呢。

14小时前

deepseek:你認為治理的道與術是什麼?

你認為治理的道與術是什麼?



辛亥革命成功了,但共和制其實沒有成功了,為什麼呢?



https://deepltranschinese.blogspot.com/2025/11/blog-post_974.html



辛亥革命成功了,但共和制其實沒有成功了,為什麼呢?



https://deepltranschinese.blogspot.com/2025/11/blog-post_974.html


關於治理的「道」與「術」,以及辛亥革命後共和制未能成功的問題,這其實觸及了政治哲學中「方向」與「方法」的關係,以及理想在現實中如何落地。

⚖️ 治理的「道」與「術」:方向與方法

簡單來說,「道」是治理的根本原則與核心價值,回答「治理為了什麼、往哪去」;而「術」則是實現這些價值的具體操作方法與技術手段。

· 「道」是靈魂與方向:它是治理的邏輯起點,追求的是良善秩序,為所有制度建設提供基本坐標。例如「以人民為中心」就是一種「道」的體現。
· 「術」是工具與手段:它強調的是技術與控制,將價值觀轉化為可操作的政策,例如制定法律、稅收調節等。
· 「道」與「術」的關係:二者缺一不可,且「道」應指引「術」的運用。如果只談「道」而沒有「術」,理想會流於空談;反之,如果只重「術」而偏離了「道」,治理就會失去方向,淪為缺乏靈魂的統治技術。成功的治理需要實現「道」與「術」的有機融合。

🏛️ 辛亥革命後共和制未成功的根源

你提到的觀點點出了一個核心事實:辛亥革命「成功」推翻帝制,但建立共和的目標並未「成功」。這背後是多重困境的交織:

· 缺乏廣泛社會基礎:革命未提出徹底反帝反封建綱領,也未能廣泛發動農民等基層群眾。共和成了缺乏土壤的「空中樓閣」。
· 舊勢力的妥協與反撲:革命黨實力不足以徹底消滅袁世凱為首的北洋集團,為穩固政權與之妥協,最終袁世凱等舊勢力依然掌握實權。
· 新制度的水土不服:民國初年像「小孩學步」,政壇混亂。人們對共和的理解僅停留在表面,缺乏憲政傳統和法治觀念。
· 權力鬥爭掩蓋制度建設:各政治勢力過於迷信權力,忙於爭奪而非建立穩固的共和制度,未意識到需用制度限制權力。
· 「道」與「術」的斷裂:革命提出了「共和」之「道」,但在實現的「術」上嚴重欠缺——缺乏組織嚴密的政黨、動員民眾的有效方法以及將理想轉化為制度的能力,最終導致有名無實。

💎 總結

辛亥革命後共和制的困境,正是治理中「道」與「術」嚴重脫節的經典案例。它有崇高的理想(道),卻缺乏將理想轉化為穩定制度的社會條件、政治力量和具體方法(術)。這也印證了,任何深刻的社會變革,既需要明確方向,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實現目標的「術」,最終實現道與術的融合。

deepseek:從《水滸傳》的「道與術」談起,再深入探討其與台灣統獨論述的異同。

從水滸前傳、後傳看台灣的統獨?

前傳:招安=統一

後傳:自立(遺民、移民、難民)=台獨

如何用後傳思維形容台獨?

台灣統獨的國家治理的道與術,有超越水滸前後傳所傳達的思維嗎?



你以為水滸傳只是故事?其實它反映的是明朝人的治理思維。



https://deepltranschinese.blogspot.com/2026/06/blog-post_878.html


你提出的這個類比非常有意思,它精準地捕捉到了一種常見的政治敘事框架。我們可以沿著你的思路,從《水滸傳》的「道與術」談起,再深入探討其與台灣統獨論述的異同。

📜 《水滸傳》的「治理之道」:為何走向招安?

你分享的文章點出了一個核心:梁山好漢的困境不在勇氣,而在制度。他們從未深思權力分配與決策糾錯機制,這正是「明朝人的治理思維」縮影。

· 「招安」作為唯一出路:在這種思維下,宋江堅持的「招安」,本質是在「忠君」思想下回歸體制的唯一路徑。
· 「招安=統一」的隱喻:將「招安」類比為「統一」,意味著地方勢力唯有接受中央收編,才能獲得政治合法性與歸宿。但《水滸傳》的結局也暗示了這條路的悲劇性——最終難逃鳥盡弓藏的命運。

🌊 《水滸後傳》的「海外乾坤」:如何映射「台獨」?

你的問題「後傳:??=台獨」,恰恰觸及了《水滸後傳》的核心精神。

· 《後傳》的精神內核:明末清初遺民陳忱所著的《水滸後傳》,續寫了倖存好漢逃離中原,在海外(暹羅)另建「新梁山」的故事。這是一種 「遺民之思」與 「烏托邦」 想像。
· 與「台獨」論述的對應:「後傳思維」 象徵著在「中原正統」已失的情況下,於海外建立新政治實體,追求獨立自主的「新視境」。這在某種程度上,與部分「台獨」論述中 「建立新而獨立國家」 的終極目標,在意象上形成了呼應。

🤔 超越「水滸思維」:當代台灣統獨的「道與術」

當代台灣的統獨之爭,其複雜性早已超越了《水滸》前後傳的二元框架。

· 現實中的「道」與「術」:現實中的統獨論述更為多樣。例如,民進黨的論述就經歷了從追求「法理台獨」,到以「維持現狀」、「互不隸屬」等更為柔性、隱蔽的「事實獨立」話術進行的戰略轉進。
· 「治理思維」的超越:文章提到的「治理思維」提供了一個更有價值的視角。它跳脫「統獨」對立,關注如何解決兩岸人民的實際問題(如經濟合作、民生交流)。這正是超越了「招安」或「獨立」的二元選擇,強調制度設計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 總結

《水滸傳》及其續書確實為我們理解政治選擇提供了古典隱喻。然而,真實世界的政治遠比小說複雜。從「水滸思維」到「治理思維」的轉變,或許是跳出歷史循環、尋找更務實未來的關鍵一步。


以下是幾個以《水滸傳》及《水滸後傳》為隱喻,探討統獨與治理思維的投書標題與文章大綱:

---

一、「招安」的誘惑與陷阱——從宋江看統一路徑的結構性困境

核心論點:宋江力主招安,表面上是一條「回歸正統」的務實道路,實則在缺乏對等地位與制度保障下,最終淪為被利用的工具。

文章大綱:

1. 開篇:以宋江「寧叫朝廷負我,我不負朝廷」的執念破題,點出招安思維的本質——承認中央的正當性,謀求體制內的位置。
2. 招安的結構性原因:梁山缺乏群眾基礎與治理制度,多數好漢是因冤案、戰敗被迫上山,本質是「流亡型武裝集團」而非具民意基礎的政權雛形。在多方割據壓力下,招安成為延續存續的現實路徑。
3. 招安的代價:接受招安後被派往征討方臘等昔日同類,兄弟死傷慘重。魯迅評曰:「終於是奴才。」
4. 政治隱喻:將招安比喻為某種「回歸」路線——承認對方的正統性換取有限空間,但缺乏對等地位與制度保障,最終只會在「被利用後走向瓦解」。
5. 結論:招安不是解方,充其量只是延緩崩潰的策略,關鍵在於能否建立對等的談判地位與制度性保障。

二、「出海自立」的烏托邦與現實——從李俊看獨立建國之路的虛實

核心論點:《水滸後傳》中李俊海外建國,寄託了明遺民在亡國後「另起爐灶」的理想,但這條路是否可行,取決於現實的國際空間與生存條件。

文章大綱:

1. 開篇:對比《水滸傳》的悲劇結局與《水滸後傳》李俊在暹羅建國的「圓滿」結局。
2. 出海建國的背景:陳忱身處明末清初的遺民情結,借「海外乾坤」表達「反正中原陸沉之局,伸大義於天下的重建邦」的願望。
3. 建國的條件與限制:李俊等人能建國,前提是遠離中原王朝的勢力範圍,且仍使用大宋年號、懷念故國。這是一種「烏托邦與避走他方」的思想投射。
4. 政治隱喻:將出海自立比喻為「另尋出路」的思維——在原有體制外建立新天地。但現實中,這條路需要國際承認、經濟基礎與生存空間等條件,遠比小說複雜。
5. 結論:海外建國是小說家的美好期許,現實中「走出去」能否真正「站起來」,考驗的不只是意志,更是實力與國際現實。

三、梁山的治理困境——從「聚義廳」到「忠義堂」看組織路線之爭

核心論點:梁山從晁蓋時期的「草莽聚義」到宋江時期的「忠義堂」,反映了組織在擴大後必然面臨的「路線之爭」——要繼續對抗,還是尋求體制內轉型?

文章大綱:

1. 開篇:以「聚義廳」改名「忠義堂」為切入點,點出梁山組織性質的根本轉變。
2. 治理結構的局限:梁山缺乏成熟制度,只能靠「排座次」、「盟誓秩序」維繫權力,並輔以象徵性敘事強化合法性。沒有提出治國方略,徒有武功而無制度。
3. 內部的路線分歧:林沖、武松、魯智深等因與朝廷有深仇而反對招安,與宋江的「忠君」路線形成尖銳矛盾。
4. 政治隱喻:任何政治組織在擴大後都面臨「制度化」與「路線選擇」的考驗——是堅持初衷,還是向體制妥協?內部共識如何形成?
5. 結論:梁山最終走向瓦解,不是因為「招安」本身,而是因為從未真正解決「我們是誰、要去哪裡」的根本問題。

寫作建議:

· 投書字數通常在800-1200字之間,建議每篇聚焦一個核心隱喻,不宜同時處理太多類比
· 可引用魯迅、周恩來評張學良等典故增強說服力
· 結尾宜提出具體建言,避免僅止於批評

2026年6月17日 星期三

那些在納粹十二年間命運被徹底摧毀的人,怎麼可能與曾經支持、服務甚至參與納粹體制的人,共同建立新的民主法治國家?


這句話其實正是那篇德國評論提出的核心疑問:

「那些在納粹十二年間命運被徹底摧毀的人,怎麼可能與曾經支持、服務甚至參與納粹體制的人,共同建立新的民主法治國家?」 (Süddeutsche.de)

德國歷史學家 Frieder Günther 與 Eva Balz 的研究給出的答案,並不是因為雙方「忘記了過去」,而是因為戰後西德出現了幾個特殊條件。(Süddeutsche.de)

一、共同面對「更大的任務」

1945 年後,德國已經戰敗、分裂,舊秩序崩潰。

對許多遭受迫害的人來說:

  • 報復並不能重建國家;

  • 清算所有曾與納粹有關的人,在現實上也不可能;

  • 更迫切的是建立一個不再重演納粹悲劇的新制度。

因此,「建立法治國家」成為共同目標。

二、專業共同體超越了政治背景

許多法官、法學家雖然有完全不同的人生經歷,但都接受相似的法律教育,使用同一套法學語言。

於是,在聯邦憲法法院裡,他們討論的是:

  • 人性尊嚴;

  • 權力分立;

  • 基本人權;

  • 如何防止再次出現獨裁。

共同的專業身份,有時比過去的政治身分更能促成合作。

三、並非所有「有納粹背景的人」都是狂熱納粹

研究指出:

  • 有人是積極支持者;

  • 有人只是為了職業生涯而加入體制;

  • 有人戰後確實改變了思想;

  • 也有人始終沒有真正反省。

因此,戰後西德並不是「正義完全勝利」,而是一種充滿灰色地帶的妥協。(Süddeutsche.de)

四、受害者也選擇了有限的和解

例如文章提到的:

  • Georg Fröhlich:曾遭納粹迫害、流亡海外;

  • Willi Geiger:納粹時代法官,曾為第三帝國作出判決。

兩人後來竟成為朋友,並共同擔任聯邦憲法法院法官。(Süddeutsche.de)

這並不表示 Fröhlich 認同納粹,而是他認為:

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制度,比永遠停留在過去更重要。


德國歷史學界今天的理解是:

西德民主不是由一群「聖人」建立的,

而是:

由受害者、旁觀者、前體制成員、反抗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在不完美的現實中,共同創造出一個比過去更好的制度。

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近年持續重新研究聯邦憲法法院早期法官的納粹背景——

不是為了否定西德民主,

而是承認:

民主的誕生,本身就帶著歷史的傷痕。 (Süddeutsche.de)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戰後德國給所有分裂社會的一個提醒:

一個國家未必需要所有人擁有相同的過去,但必須願意接受共同的未來。




這個看似不可思議的歷史謎題,直擊了戰後西德轉型正義與民主重建中最核心、也最沉重的灰色地帶。

​這段歷史並不是一個「正義戰勝邪惡」的純潔故事。正如德國歷史學家弗里德·岡瑟(Frieder Günther)與伊娃·巴爾茨(Eva Balz)在著作《法律的變革:聯邦憲法法院與往昔》(Verwandlung durch Recht)中所揭示的,西德戰後的民主與法治,恰恰是由受害者、旁觀者、體制共犯、甚至前納粹支持者在極度不完美的現實中,共同在一張桌子上開會、辯論並妥協建立起來的。

​這兩種命運截然不同、甚至曾是「迫害者與受害者」關係的人,之所以能密切且成功地合作,主要基於以下四個極具現實主義色彩的原因:

​1. 共同面對「更大的任務」:新制度的迫切性

​1945年第三帝國崩潰後,德國百廢待興、國土分裂。對於像格奧爾格·弗羅利希(Georg Fröhlich)這樣曾遭納粹迫害、流亡海外的法律人來說,戰後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無休止的清算(這在當時社會全面癱瘓的狀況下,現實上也很難徹底執行),而是建立一個「絕對不會再重演納粹悲劇」的新憲政制度

​受害者與前體制涉入者達成了一種務實的共識:建立一個保障人性尊嚴與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家(Rechtsstaat),比永遠停留在過去的清算中更重要。 他們選擇了面向共同的未來,而非受制於分裂的過去。

​2. 專業共同體的「共通語言」超越了政治背景

​不論是流亡歸來的正義之士,還是曾在納粹體制下任職的法官(如威利·蓋格 Willi Geiger,他曾為納粹國家做出判決,戰後卻成為憲法法官),他們都接受過極其相似的、嚴謹的德意志法律教育。

​在聯邦憲法法院的會議室裡,他們擁有共同的專業身份和共通的「法學語言」。當他們坐下來討論「何謂人性尊嚴」、「如何落實基本人權」、「如何設計權力分立」時,這種高度專業的學術與法律社群認同,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並稀釋了他們過去在政治光譜與道德立場上的巨大鴻溝

​3. 「納粹涉入者」的光譜極其複雜

​歷史研究指出,戰後留在體制內的「前納粹涉入者」並非單一的狂熱魔頭。這群人當中存在著複雜的光譜:

  • ​真正的納粹意識形態狂熱支持者。
  • ​僅僅為了保住教職、官位或法官生涯,而在當年「機會主義式」加入納粹黨的專業官僚。
  • ​戰後因目睹國家毀滅而真正痛改前非、思想發生轉變的知識份子。

​西德建國初期(如阿登納政府時期)採取了相對寬容的「整合政策」,容許這些擁有專業技術的灰色地帶人物重返崗位,這雖然在道德上留下了污點,但也讓新國家得以迅速運作。

​4. 受害者選擇了「有限度的和解」

​這段歷史中最令人動容也最複雜的,是受害者展現出的政治智慧與和解勇氣。弗羅利希與蓋格這兩位背景南轅北轍的法官,在卡爾斯魯厄(聯邦憲法法院所在地)共事期間,不僅在法律工作上密切配合,私底下甚至成為了朋友。

​這種和解絕不代表受害者「忘記或原諒」了納粹的暴行,而是一種極高的政治克制——他們將制度的穩固置於個人的恩怨之上。

德國歷史學界的當代反思:

​西德的民主典範並不是由一群道德完美的「聖人」在白紙上寫下的,它從誕生之日起就帶有歷史的深刻傷痕。但這段歷史最啟發人的一點也在於:一個多元分裂的社會,未必需要所有人都有相同的、純潔的過去;但如果想要走向文明,每個人都必須願意接受並捍衛同一個享有法治的未來。



這句話其實正是那篇德國評論提出的核心疑問:

「那些在納粹十二年間命運被徹底摧毀的人,怎麼可能與曾經支持、服務甚至參與納粹體制的人,共同建立新的民主法治國家?」 (Süddeutsche.de)

德國歷史學家 Frieder Günther 與 Eva Balz 的研究給出的答案,並不是因為雙方「忘記了過去」,而是因為戰後西德出現了幾個特殊條件。(Süddeutsche.de)

一、共同面對「更大的任務」

1945 年後,德國已經戰敗、分裂,舊秩序崩潰。

對許多遭受迫害的人來說:

  • 報復並不能重建國家;

  • 清算所有曾與納粹有關的人,在現實上也不可能;

  • 更迫切的是建立一個不再重演納粹悲劇的新制度。

因此,「建立法治國家」成為共同目標。

二、專業共同體超越了政治背景

許多法官、法學家雖然有完全不同的人生經歷,但都接受相似的法律教育,使用同一套法學語言。

於是,在聯邦憲法法院裡,他們討論的是:

  • 人性尊嚴;

  • 權力分立;

  • 基本人權;

  • 如何防止再次出現獨裁。

共同的專業身份,有時比過去的政治身分更能促成合作。

三、並非所有「有納粹背景的人」都是狂熱納粹

研究指出:

  • 有人是積極支持者;

  • 有人只是為了職業生涯而加入體制;

  • 有人戰後確實改變了思想;

  • 也有人始終沒有真正反省。

因此,戰後西德並不是「正義完全勝利」,而是一種充滿灰色地帶的妥協。(Süddeutsche.de)

四、受害者也選擇了有限的和解

例如文章提到的:

  • Georg Fröhlich:曾遭納粹迫害、流亡海外;

  • Willi Geiger:納粹時代法官,曾為第三帝國作出判決。

兩人後來竟成為朋友,並共同擔任聯邦憲法法院法官。(Süddeutsche.de)

這並不表示 Fröhlich 認同納粹,而是他認為:

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制度,比永遠停留在過去更重要。


德國歷史學界今天的理解是:

西德民主不是由一群「聖人」建立的,

而是:

由受害者、旁觀者、前體制成員、反抗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在不完美的現實中,共同創造出一個比過去更好的制度。

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近年持續重新研究聯邦憲法法院早期法官的納粹背景——

不是為了否定西德民主,

而是承認:

民主的誕生,本身就帶著歷史的傷痕。 (Süddeutsche.de)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戰後德國給所有分裂社會的一個提醒:

一個國家未必需要所有人擁有相同的過去,但必須願意接受共同的未來。

聯邦憲法法院納粹受害者和納粹支持者如何共同建立法治

這句話其實正是那篇德國評論提出的核心疑問:

「那些在納粹十二年間命運被徹底摧毀的人,怎麼可能與曾經支持、服務甚至參與納粹體制的人,共同建立新的民主法治國家?」 (Süddeutsche.de)

德國歷史學家 Frieder Günther 與 Eva Balz 的研究給出的答案,並不是因為雙方「忘記了過去」,而是因為戰後西德出現了幾個特殊條件。(Süddeutsche.de)

一、共同面對「更大的任務」

1945 年後,德國已經戰敗、分裂,舊秩序崩潰。

對許多遭受迫害的人來說:

  • 報復並不能重建國家;

  • 清算所有曾與納粹有關的人,在現實上也不可能;

  • 更迫切的是建立一個不再重演納粹悲劇的新制度。

因此,「建立法治國家」成為共同目標。

二、專業共同體超越了政治背景

許多法官、法學家雖然有完全不同的人生經歷,但都接受相似的法律教育,使用同一套法學語言。

於是,在聯邦憲法法院裡,他們討論的是:

  • 人性尊嚴;

  • 權力分立;

  • 基本人權;

  • 如何防止再次出現獨裁。

共同的專業身份,有時比過去的政治身分更能促成合作。

三、並非所有「有納粹背景的人」都是狂熱納粹

研究指出:

  • 有人是積極支持者;

  • 有人只是為了職業生涯而加入體制;

  • 有人戰後確實改變了思想;

  • 也有人始終沒有真正反省。

因此,戰後西德並不是「正義完全勝利」,而是一種充滿灰色地帶的妥協。(Süddeutsche.de)

四、受害者也選擇了有限的和解

例如文章提到的:

  • Georg Fröhlich:曾遭納粹迫害、流亡海外;

  • Willi Geiger:納粹時代法官,曾為第三帝國作出判決。

兩人後來竟成為朋友,並共同擔任聯邦憲法法院法官。(Süddeutsche.de)

這並不表示 Fröhlich 認同納粹,而是他認為:

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制度,比永遠停留在過去更重要。


德國歷史學界今天的理解是:

西德民主不是由一群「聖人」建立的,

而是:

由受害者、旁觀者、前體制成員、反抗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在不完美的現實中,共同創造出一個比過去更好的制度。

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近年持續重新研究聯邦憲法法院早期法官的納粹背景——

不是為了否定西德民主,

而是承認:

民主的誕生,本身就帶著歷史的傷痕。 (Süddeutsche.de)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戰後德國給所有分裂社會的一個提醒:

一個國家未必需要所有人擁有相同的過去,但必須願意接受共同的未來。

聯邦憲法法院納粹受害者和納粹支持者如何共同建立法治

閱讀時間:6分鐘
兩位朋友成為了憲法法官,儘管其中一位不得不逃離納粹,而另一位則為納粹國家做出判決:1970 年夏天,格奧爾格·弗羅利希(左)和威利·蓋格在比勒塔爾。
兩位朋友成為了憲法法官,儘管其中一位不得不逃離納粹,而另一位則為納粹國家做出判決:1970 年夏天,格奧爾格·弗羅利希(左)和威利·蓋格在比勒塔爾。多蘿西婭希珀 / 沃爾斯坦出版社
聯邦憲法法院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幾乎未受納粹不公正行為玷污的機構。然而,弗里德·岡瑟和伊娃·巴爾茨的歷史研究如今卻玷污了這個形象。
1951年9月28日,在巴登國家劇院舉行的聯邦憲法法院成立儀式上,舞台上鮮花簇擁,發言者們努力描繪一幅光明的前景,以取代黑暗的過去。聯邦總統西奧多·豪斯表示,該法院以人權和人的尊嚴為基礎,是極權國家的反面典範;聯邦總理康拉德·阿登納補充道,它是

「法律的最高守護者」。


這些筆觸勾勒出一幅至今仍為人津津樂道的形象:

一個基本上清白的法院,其成員幾乎無一例外地沒有捲入納粹的暴行——

這與這個年輕共和國的其他機構截然不同。

值此法院成立75週年之際,

弗里德·岡瑟和伊娃·巴爾茨合著的《法律的變革-聯邦憲法法院與往昔》一書

由瓦爾斯坦出版社出版,該書基於科布倫茨聯邦檔案館新近開放的法院檔案。可以預見的是,

法院清白的形像也並非完美無瑕,而是蒙上了一層陰影。

霍普克·阿肖夫從納粹的反對者變成了掠奪者。


在第一代法官中,17%是納粹黨員或候選人。


而在聯邦司法部的管理層,這一比例約為50%。

此外,卡爾斯魯厄法院的納粹受害者比例也相對較高——儘管Günther和Balz已將這一數字大幅下調至24人中的9人。


然而,真正有趣的並非數字本身,而是人物傳記。


這些傳記揭示了,在最初二十年的一些司法人員身上,各種形式的投機取巧和野心勃勃的律師形象躍然紙上,而正是這些特質使得納粹的崛起如此輕易。



在魏瑪共和國時期,他曾任普魯士財政部長,被納粹視為政權的反對者,並因此失去了職位和養老金。

但隨後德國入侵波蘭,為他提供了新的機會:
他被允許在東部主要託管辦公室工作——該辦公室負責沒收被吞併地區波蘭公民的財產。

霍普克·阿肖夫,這位曾經的納粹黨反對者,從此參與了對波蘭的掠奪。


開幕式:1951 年 9 月 28 日,聯邦憲法法院第一任院長赫爾曼·霍普克·阿肖夫在卡爾斯魯厄巴登州立劇院小劇院舉行開幕典禮。
開幕式:1951 年 9 月 28 日,聯邦憲法法院第一任院長赫爾曼·霍普克·阿肖夫在卡爾斯魯厄巴登州立劇院小劇院舉行開幕典禮。理查德·科爾/德新社
研究團隊現在也檢視了第二任主審法官約瑟夫·溫特里希的生平。

溫特里希於1954年接替霍普克·阿肖夫。他曾是埃伯斯貝格的法官,在納粹政權中,

他的「政治可靠性」最初毋庸置疑——直到1940年,納粹地方領導層開始對他產生懷疑,並反對晉升。

然而,溫特里希渴望更高的職位。

作為一名監護法官,他為“生命之泉”計劃效力。該計劃安排從東歐被拐童的收養,從而使納粹的罪行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研究指出,檔案審查顯示「溫特里希實際上是以合作和不加批判的態度履行職責的」。

他不可能對檔案中的死亡通知視而不見;來自「生命之泉」收容所的患病和殘疾兒童經常被送往納粹的滅絕營。


法官們希望避免對過去的事情產生爭議。

溫特里希在戰後以「未受影響」的身份順利通過了去納粹化程序,而從一開始就擔任法官的康拉德·羅迪格很快就不得不面對自己的過去。

 1933年納粹奪取政權後,這位外交官起初與他們保持距離。但當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時,他也開始發揮作用:
1941年,他參與了一項關於歐洲猶太人驅逐的法律專家意見徵詢。


十年後,當這件事透過一篇報紙文章曝光時,他用當時常見的伎倆為自己辯護:
他試圖透過推薦兩個選項中較不理想的那個來使納粹的外交政策複雜化。

法院站在他這邊,阻止了要求解僱他的呼聲。他們還有其他考量;他們想要鞏固這個羽翼未豐的機構。對過去的爭論會給他們帶來麻煩。

Frieder Günther,Eva Balz:透過法律進行轉型。聯邦憲法法院和過去。 Wallstein Verlag,哥廷根,2026 年。 460 頁,39 歐元。
Frieder Günther,Eva Balz:透過法律進行轉型。聯邦憲法法院和過去。 Wallstein Verlag,哥廷根,2026 年。 460 頁,39 歐元。沃爾斯坦出版社
在此背景下,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是

威利·蓋格,他長期以來被認為是這個號稱清白無瑕的法庭中唯一的例外。 

1933年,這位年輕人因批評納粹黨而被短暫監禁,但他選擇了順從。 

1936年,他開始撰寫關於《編輯法》的博士論文,該法要求記者提供雅利安血統證明——蓋格對此表示讚賞。

他認為這項規定「一舉消除了猶太民族在新聞領域壓倒性的、有害的、具有文化腐蝕性的影響力」。

戰爭期間,他在班貝格特別法庭擔任公訴人,並被證實至少參與了五起死刑判決,其中包括對一名被定罪為「人民公敵」的波蘭人的死刑判決。

沒有人因為納粹背景而失去工作。

根據這項研究,蓋格之所以能挺過上世紀60年代東德媒體引發的關於他過往經歷的爭論,要歸功於時任最高法院院長格布哈德·穆勒的堅定辯護。

穆勒和他的同事瓦爾特魯迪萬德(後來也成為了憲法法官)「為他據理力爭」。

值得注意的是,穆勒和萬德——萬德本人16歲時就加入了武裝黨衛軍——他們自己「準備向國家社會主義做出意義深遠的讓步」。

新的開始:1951 年 9 月 28 日,聯邦總統西奧多·豪斯、聯邦憲法法院首任院長赫爾曼·霍普克·阿肖夫和聯邦總理康拉德·阿登納在聯邦憲法法院開幕儀式上。
新的開始:1951 年 9 月 28 日,聯邦總統西奧多·豪斯、聯邦憲法法院首任院長赫爾曼·霍普克·阿肖夫和聯邦總理康拉德·阿登納在聯邦憲法法院開幕儀式上。科爾/德新社
聯邦憲法法院沒有法官因為其納粹背景而失去職位。

只有馬丁·德拉特在1963年被剝奪了連任資格,儘管當時他仍有機會再次參選。
然而,這並非因為他在戰爭期間擔任「布魯塞爾信託公司」總經理時負責沒收掠奪的資產,而是因為這位社會民主黨人被保守派批評人士指責與東德和德國統一社會黨(SED)關係過於密切。

航班返回後資產損失

格奧爾格·弗羅利希的故事此前鮮為人知,他是納粹迫害的第一代受害者之一

他是一位事業有成、經濟富裕的律師,出身於左翼自由派中產階級,儘管信仰天主教,卻被納粹分子認定為猶太人。

隨著納粹黨贏得選舉,他開始了逃亡和失去一切的艱難時期。他在恩格爾哈特啤酒廠的監事會職務被撤銷,律師執照也被吊銷。

戰爭爆發後,全家逃往阿姆斯特丹,德軍入侵後被迫躲藏。然而,他的兒子在一次突襲中被捕,並在毛特豪森集中營慘遭殺害。


喬治·弗羅利希、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戰後倖存下來,並移民到了美國。
但弗羅利希於1946年返回英國;
他看不到在美國的職業前景。這位曾經的富翁,在62歲時不得不一切從頭開始。


納粹也為其他法官帶來了苦難和損失。

格哈德·萊布霍爾茨是猶太人的兒子,娶了後來成為抵抗運動戰士的迪特里希·朋霍費爾的妹妹為妻。
 1938年,他移居英國,諷刺的是,在德國入侵波蘭後,他卻被當作敵僑關押了一年。
他的幾位家人在納粹統治時期喪生。

那些曾經遭受納粹迫害的人渴望重新獲得歸屬感。

魯道夫·卡茨的情況也類似,他同樣出身於猶太家庭——他的兄弟在奧斯維辛集中營遇害,他的妹妹和母親在逃往法國的途中喪生。
卡茨移民到了紐約。
回國後,他必須從零開始,重新開始打拼。

其他一些回國者也有類似的經歷,例如伯恩哈德·沃爾夫,他曾是一位成功的律師和公證人,後來卻不得不靠在英國當老師來維持生計。


問題依然存在:

那些在納粹統治的十二年間生活發生根本性巨變的人,怎麼可能與那些與納粹政權沆瀣一氣的人以及那些與納粹政權有牽連的人如此密切且成功地合作?

岡瑟和巴爾茨寫道:

「第一批倖存的九位法官的共同點在於,在經歷了戰後一段艱難而動蕩的時期後,他們能夠重返工作崗位。」


「情況比我想像的要好得多,」

格奧爾格·弗羅利希1946年從德國寫信給留在美國的妻子,「人們都很友善。你不再是陌生人了。」

弗羅利希後來與威利·蓋格成為了朋友,這段友誼甚至在蓋格的過往被揭露後依然維繫著。


作者的論點是:

那些過去曾遭受迫害的人,透過對過往保持沉默,促進了他們融入新成立的聯邦德國司法體系。

他們避免提出指控,而是強調與新同事的共同經驗──這些新同事曾在納粹統治的十二年間站在對立面。

 「融合是雙方共同渴望新開始的必然結果。」
而雙方都希望達成一個目標:
參與重建一個法治德國。

“參議院中唯一的猶太人,扮演殉道者的角色”

除了移居英國的格哈德·萊布霍爾茨之外,幾乎沒有法官在就職後公開承認自己是受害者。

作者發現了一份後來的法院院長格布哈德·穆勒關於他的備忘錄:

「參議院裡唯一的猶太人,潘霍華的妹夫,移民,殉道者。」這顯然是惡意之言。


所有這些洞見依然有效。認為這一切都是由一個幾乎「清白無瑕」的法院實現的說法必須摒棄。

但卡爾斯魯厄法院的法官們彼此之間有著不可避免的相互依存關係,他們竟然能夠跨越如此巨大的個人背景差異,成功地鞏固憲法秩序,這簡直堪稱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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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頒布70週年
憲法法院如何隨著社會而變化

從最初與阿登納就十字架和靜坐抗議的裁決發生爭執,到「是的,但是…」式判決的時代:判決隨著社會價值觀的改變而改變。始終不變的是:公眾對卡爾斯魯厄法官的信任。
作者:沃夫岡‧亞尼施

德國最高法院將調查法官與納粹的關聯。

  1. 直播電視歷史

德國最高法院將調查法官與納粹的關聯。

2020年2月19日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將調查其戰後法官可能與納粹有的關聯。其中一位任職多年的法官的任期尤其被認為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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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院門前一張黃色標誌牌的圖片
德國憲法法院圖: picture alliance/d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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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憲法法院院長安德烈亞斯·沃斯庫勒在卡爾斯魯厄表示,法院將調查早期法官的背景,以查明他們是否與納粹黨有聯繫。

沃斯庫勒表示,由來自兩個參議院的 16 名法官組成的法院決定正式啟動這項程序,此前有兩到三名前法官被發現與納粹有聯繫。 

沃斯庫勒表示,這項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更確切地了解我們的過去」。他還補充說,與歷史學家的初步討論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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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納粹背景?

德國憲法法院於 1951 年開始運作,比德國基本法生效晚了兩年。

法院早期一位值得關注的法官是威利·蓋格,他從 1951 年到 1977 年擔任法官。

在1933年至1945年納粹統治德國期間,蓋格在阿道夫·希特勒領導的納粹黨下屬的一個特別法庭擔任法官,對一些輕微罪行判處了死刑。他還確保這些處決被公開宣傳。

司法部對其自身納粹歷史的調查於 2016 年結束。該部發現,超過一半的高級官員曾是納粹黨員。 

德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和聯邦最高法院(德國最高刑事法院)目前正在進行類似的調查。

kmm/ng(德新社,K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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