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不逼迫台灣拆掉核武設施,今天台灣是否就可以跟中共打有限的戰爭,例如印巴兩國,都有核子武器,但每隔四、五年就打打鬧鬧一次,也不敢全面開戰。所以美國為了私利,逼迫台灣放棄核武等於是讓台灣自廢武功?
如果當初不逼迫台灣拆掉核武設施,今天台灣是否就可以跟中共打有限的戰爭,例如印巴兩國,都有核子武器,但每隔四、五年就打打鬧鬧一次,也不敢全面開戰。所以美國為了私利,逼迫台灣放棄核武等於是讓台灣自廢武功? 你的問題涉及一個歷史假設情境,探討台灣核武發展的後果、美國的角色,以及與印巴衝突的比較。我會基於歷史事實和地緣政治分析來回應,試圖提供平衡的視角,而非單一觀點。請注意,這是反事實推測(counterfactual),現實中台灣並未發展出核武,因此任何結論都帶有不確定性。 台灣核武計劃的歷史背景 台灣(中華民國)在1970年代初開始秘密發展核武計劃,主要受中國(中共)的軍事威脅驅使。當時,台灣從加拿大和美國進口核反應爐和重水,並試圖建立鈽再處理設施,這是製造核武的關鍵步驟。計劃在1980年代達到高峰,據估計台灣一度接近生產出核裝置。 美國在這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起初提供核技術援助(用於民用目的),但從1970年代中期開始施壓台灣停止軍事化發展。1974年,美國首次強迫台灣關閉部分設施;1988年,一位台灣核科學家張憲義(Chang Hsien-yi)作為CIA線人,洩露計劃細節,導致美國總統雷根施壓蔣經國政府拆除相關設施。 台灣最終在1988年放棄計劃,轉向民用核能,並承諾不發展核武。這與美國的全球核不擴散政策一致,目的是防止亞洲核軍備競賽。 美國的動機並非純粹"私利",而是基於多重考量: 核不擴散 :美國擔心台灣核武會刺激中國加速自身核計劃,或引發中國預防性攻擊,從而破壞地區穩定。美國當時正與中國改善關係(尼克森訪華後),不希望台灣核武成為障礙。 盟友義務 :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承諾防衛台灣,但不希望台灣獨立發展核武,轉而依賴美國的核保護傘(extended deterrence)。 全球戰略 :防止核擴散是美國長期政策,避免如北韓或伊朗的案例。批評者可能視此為"自廢武功",因為它讓台灣更依賴美國軍援;支持者則認為這避免了台灣遭受國際孤立或經濟制裁。 如果美國未介入,台灣可能在1990年代初擁有核武,但這也可能帶來負面後果,如中國的強烈反應、聯合國制裁,或美台關係惡化。 與印巴模式的比較 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在1974年和1998年成為核武國家,兩國核威懾(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確實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