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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歷史不寬恕隨波逐流者:難道沒有值得大法官去戰鬥的事嗎?

歷史不寬恕隨波逐流者:難道沒有值得大法官去戰鬥的事嗎? 被孤立的智慧與沈默的法庭 五位大法官多久沒有聽見同溫層以外的聲音了?在台灣憲政史上,這或許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2025年12月19日,憲法法庭以僅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的方式,重啟運作並宣告《憲法訴訟法》(以下簡稱《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這項判決不僅在法庭缺額嚴重(現僅8名大法官,遠低於法定15人)、排除3名大法官參與的情況下進行,更未召開辯論庭、未邀請總統府、立法院及公民團體等相關機關參與,就直接宣告修法存在重大立法瑕疵,違反憲法正當程序及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封閉式」決策,宛如一場自說自話的法庭戲,忽略了憲政危機的深層脈絡,讓人質疑:大法官們是否已久未接觸司法院外的智慧與建議? 正如前美國代理司法部長薩莉·耶茨(Sally Yates)2017年在哈佛法學院畢業典禮演講中所警示:「最安全的道路並不總是最好的道路。」 五位大法官選擇躲在程序裁量權後,避開公開辯論與外部監督,這看似安全的路徑,卻可能將司法推向孤立,無法真正捍衛憲政誠信。當法庭沈默不語,忽略少數政府的違憲操作時,這不僅是司法的失職,更是對歷史教訓的漠視。 薩莉·耶茨的啟示——司法不只是另一家律師事務所 薩莉·耶茨在演講中強調:「司法部不只是另一家律師事務所,這不只是普通的法律問題,而是涉及宗教自由這一核心建國原則。」 這句話直指司法者的核心職責:不僅是解釋法律,更是捍衛憲政制度的誠信與原則。耶茨以自身經歷為例,當面對川普政府的旅行禁令時,她拒絕讓司法部律師出庭辯護一個她認為缺乏事實依據的行政命令,因為那將迫使他們提出「藉口」,違背良知與憲法精神。她相信,辭職雖能保全個人誠信,但無法維護機構的整體誠信,因此選擇大膽對抗。 對比台灣憲法法庭的「五人判決」,大法官的職責同樣不是為了保護既有的權力架構,而是確保憲政平衡。然而,五位大法官選擇了一條規避辯論、縮減參與的道路:僅以5人參與評議,將3名拒絕參與的大法官視為「迴避」,並強行適用舊法門檻,宣告新版《憲訴法》違憲。 這與耶茨呼籲的「大膽一點,敢於冒險」(Be bold. Take a risk.)背道而馳。 若司法僅止於封閉的內部評議,忽略公開辯論的必要,如何確保判決不淪為特定勢力的工具?耶茨的啟示提醒我們:法律人應勇於面對挑戰,而非選擇最安全的退縮。 見樹不見林的偏見——少數政府...

憲法法庭重啟,《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5名大法官開會參與評議,3名大法官未開會並私下提不同意見書

  憲法法庭重啟,《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5名大法官開會參與評議,3名大法官未開會並私下提不同意見書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去年(2024)底聯手修改《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提高憲法法庭評議人數門檻,加上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卸任,總統賴清德兩度提名大法官繼任人選皆未獲立法院同意,已經停擺超過1年的憲法法庭在今日(19日)重啟做出「202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判決指出《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因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及權力分立原則而違憲,自今日起失其效力。 憲法法庭此次判決引起兩大爭議,包括憲法法庭是否可繞過新版《憲訴法》人數規定自己做出判決?以及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應如何計算?在野黨也對此提出強烈質疑。 新版《憲訴法》今年(2025)1月23日修正公告,其中第30條第2項規定:「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而因現行大法官人數僅有8人,未達開會門檻,因此憲法法庭陷入無法開會的困境。 然而,憲法法庭在逾1年都沒有做出判決後,在今日做出今年度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法庭認為,《憲訴法》有7條修正條文立法程序出現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也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 憲法法庭雖做出判決,但卻在大法官人數是否達到評議判決的門檻上陷入兩大爭議。本案判決共有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蔡彩貞、尤伯祥等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另外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等3名大法官未參與評議但透過個人名義共同對外發表「不同意『202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 憲法法庭判決門檻可不受新版《憲訴法》拘束,而可適用舊法做出判決? 司法院憲法法庭於2025年12月19日下午舉行202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記者會,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左)、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右)出席說明判決結果,宣告《憲訴法》修法違憲。(攝影/鄭清元/中央社) 司法院憲法法庭於2025年12月19日下午舉行202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記者會,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左)、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右)出席說明判決結果,宣告《憲訴法》修法違憲。(攝影/鄭清元/中央社) 新版《憲訴法》明文規定,需10名大法官參與評議才能做出判決,但今日宣告新法部分條文違憲的5名大法官卻認為,不必受到新版《憲訴法》限制。 判決主文指出,《...

5大法官判《憲訴法》違憲!律師起底他們法律背景轟:憲法法庭成「憲政怪獸」

 5大法官判《憲訴法》違憲!律師起底他們法律背景轟:憲法法庭成「憲政怪獸」 李孟恩 2025年12月19日 週五 下午7:43 78 針對今年初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憲訴法)修正案,停擺近一年的憲法法庭今(19)日下午3時做出判決,認定該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效。5名大法官署名公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直接宣告要求開庭人數須達10人的修正條文違憲,此判決隨即引發另外3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發表法律意見書,公開質疑法庭組成不合法,並指出該判決「依法不生效」。對此,律師葉慶元也強力譴責,指出憲法法庭成為不受立法權拘束的憲政怪獸。 廣告 葉慶元在臉書發文表示,「扯爆!5名大法官違法進行憲法解釋,直接宣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無效,果然司法之權操諸君上。」他提到,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憲法法庭的組成及運作,完全是依據憲法訴訟法的規範。 延伸閱讀 大法官5人判決因「例外」?林濁水:例外可能常態化 憲政危機更升高 聯合新聞網 謝銘洋等五位大法官枉法判決 全民應嚴肅面對憲政危機 奔騰思潮 5位大法官你們不孤單!學界法界334人熱血連署 力挺憲法法庭大復活 鏡報 大法官硬幹掀憲政風暴 吳子嘉批:全世界沒這種事 中天新聞網 葉慶元說明,大法官於行使職權時,程序上必須依據憲法訴訟法,不能自己宣布不受憲法訴訟法的限制,否則未來關於憲法訴訟法任何程序修正,大法官均可宣告無效,使憲法法庭成為不受立法權拘束的憲政怪獸。

「總統自以為是主權者!」台大政治系教授:完全沒有人民授權的少數政府

 「總統自以為是主權者!」台大政治系教授:完全沒有人民授權的少數政府 2025-12-21 22:04 林子靖 簡繁 台大教授陳淳文21日出席民眾黨「憲政還是亂政?從拒絕副署看行政權的邊界與失控」公民論壇。(柯承惠攝) 台大教授陳淳文21日出席民眾黨「憲政還是亂政?從拒絕副署看行政權的邊界與失控」公民論壇。(柯承惠攝) arrow_forward_ios閱讀文章 Play 00:00 00:17 01:01 Unmute Play Powered by  GliaStudios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民眾黨今(21)日對此舉行「 憲政還是亂政?—從拒絕副署看行政權的邊界與失控」論壇。台大政治學系教授陳淳文於會中表示,若如法國一樣遵循多數原則,必定出現多數政府,則當前問題俱不存在。​ 陳淳文指出,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法王路易十六與家人被革命派拘禁,1793年1月21日法王被送上斷頭台,其被指控的30餘項罪名中,最重要的分別是「企圖解散國民議會」、「拒絕簽署廢除特權的法律」、「拒絕簽署人權宣言」以及「企圖私通並逃亡外國」。 訂閱  風傳媒VIP會員,享有零廣告閱讀介面 透過<Google新聞>追蹤風傳媒 陳淳文表示,國家的主權移轉到了人民,可是人民那麼多,因此要有人民的代表,也就是議會。那為何制度上還會允許行政權可以阻止立法權?這就要回到權力分立,剛性的權力分立以美國式總統制為例,行政立法嚴格分離,各自有自己的權限,行政沒有法案提案權,不能主導立法。 陳淳文提到,而柔性的權力分立,則是議會內閣與半總統制,行政為最主要的法案提案者,行政主導立法。覆議權存在的功能,便是修正法律瑕疵並避免窒礙難行,因此,在不同憲政體制下,行政立法互動關係不同,行政如何阻止立法權,憲法自有明確規範。 陳淳文指出,我國《憲法》從已修正式內閣制改為接近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的半總統制,但法國從1958年至今67年間,共只提出3次覆議,我們不用短短幾天就8次了,為什麼會差這麼多?因為法國總統向來依國會席次情形任命總理組閣,政府原則上獲國會多數支持,自無覆議之理。 陳淳文表示,當總統所屬政黨未能取得國會多數席次時,總統選擇閣揆必須尊重國會席次,找尋能取得國會多數支持的人組閣,把權力交出去,不是一個人說了算,此為共治政府,...

人事同意權「綁定」大法官職權 尤伯祥:等同宣判違憲審查制度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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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同意權「綁定」大法官職權 尤伯祥:等同宣判違憲審查制度死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16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大法官尤伯祥。(資料照)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大法官尤伯祥在協同意見書中指出,修法將人事同意權「綁定」大法官職權的立法,已使立法院得藉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決定大法官能否發揮應有的憲政功能,不僅是對大法官職權及司法獨立的嚴重侵犯,也使立院得以凌駕於大法官之上,進而擺脫大法官違憲審查權的制衡;他語重心長地寫說:「在這樣的險峻危局中,大法官自行掙脫立院所加桎梏,勇於行使職權,是唯一出路」。 尤伯祥的協同意見書共有6大重點,其中第6點重點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責無旁貸,必須以現有總額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 尤伯祥指出,「權力的天性是任性而不願受到拘束」,即使是民選政府也常想擺脫憲法的約束,若沒有一套有效的機制,抑制民選政府掙脫憲法約束的衝動,即使是人民制定的憲法也注定淪為「政治宣言」。 尤伯祥並指,歷史上,有志專制的野心家常在民主多數的支持掌權,然後以經由民主程序產生的法律,拆解憲法中的權力制系統,進而逐步取消民主,「不受憲法約束的民主是專制乃至極權統治的溫床,往往迎來自殺的結局」,因此,民主國家都不會把不受約束的權力授予民主多數,其憲法通常會配備違憲審查機制以確保自己不被民主殺死,並防止民主自殺。這套機制一旦失靈,憲政秩序與民主都將危在旦夕。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他指出,在20世紀迄今的眾多民主倒退案外裡可以觀察到,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常不是一夕消亡,而是逐步崩解;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大多數國家的憲法將違憲審查的任務交給司法權,攻擊權力分立架構稱最為弱勢、最沒有抵抗能力的司法系統,幾乎總是起手式,因此,對司法系統的攻擊,無論是來自行政權或立法權,都應被認真看待為「已敲響憲政存亡的警鐘」。 尤還指,如果將大法官的職權行使,當成應該由國會決定的法律保留事項,就等同於「宣判違憲審查制度死刑」;從這個角度切入觀察,這次修法與立法院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脈絡,答案非常清楚,可以看出,「我們寶貴的憲政秩序,已因這次修法而陷入存亡危機」。 他認為,修法將人事同意權「綁定」大法官職權的立法,已足以讓立院藉由人事同意權,決定大法官能否發揮憲政功能,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可不經修...

薩莉·耶茨對哈佛法學院畢業生說:“大膽一點,敢於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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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法 教育 薩莉·耶茨對哈佛法學院畢業生說:“大膽一點,敢於冒險。” 2017年5月8日,美國前代理司法部長薩莉·耶茨在華盛頓特區國會山莊哈特參議院辦公大樓出席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下屬的犯罪與恐怖主義小組委員會的聽證會。圖片來源: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 前代理司法部長薩莉耶茨週三在哈佛法學院畢業典禮上發表了演講。 米諾院長、各位尊敬的教職員、各位家人朋友,以及最重要的,哈佛法學院的各位畢業生,感謝你們邀請我與你們共度今天。今天能來到這裡,我深感榮幸。恭喜2017年畢業生!你們為了走到今天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我希望你們能好好體會這份成就的意義,並且盡情享受這份喜悅。同時,也祝賀畢業生的父母們,你們一定為孩子們的成就感到無比自豪和欣慰。所以,也恭喜所有的父母! 米諾院長,在您作為院長最後一次出席畢業典禮之際,我不能讓您忘記感謝您在任期間展現出的鼓舞人心的領導力和遠見卓識。 對於今天獲得學生獎項的同學們,以及所有在法學院期間因公益服務而受到表彰的同學們,你們在法學院畢業之前就展現出對正義事業的無私奉獻精神,我深感敬佩。 我一直很期待今天能有機會和你談談。但隨著日期臨近,我開始有點焦慮,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對你來說是個重要的時刻,我希望我說的任何話都能與這個場合相稱。 於是我回去讀了你們班級代表寄來的邀請函。我得說,他們寫的信真是精彩。信中提到,今年是學校蓋校兩百週年。兩百多年來,這所法學院的畢業生一直在改變我們國家乃至世界的命運。你們來自政治光譜的兩端,也來自中間的各個角落,你們當中湧現出了總統、最高法院大法官、外國領導人、學者、活動家、首席執行官、記者,以及十一位美國司法部長,其中包括我的前任老闆,我曾為之效力的洛雷塔·林奇。有些人家喻戶曉,有些人則只為那些被他們徹底改變人生的人所熟知。而現在,你們正追隨他們的腳步。 彷彿二百週年校慶還不夠意義非凡,他們也告訴我,今年哈佛法學院的男女畢業生人數首次達到平衡。這與我祖母當年獲得喬治亞州律師資格時的情況截然不同。她甚至都沒上過法學院。她只是“自學法律”,在律師的指導下學習,然後參加並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但通過考試是一回事,在那個年代,尤其是在南方,身為女性從事法律工作又是另一回事。於是,她成了我祖父的法律秘書,後來又成了我父親和叔叔的法律秘書。說實話,她比他們所有人都聰明,我只能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