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觀點: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適合出任維護憲法秩序之重職嗎?
2026-06-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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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騰鷂
監察院長不只是政治職位,更是憲法職位。。圖為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資料照,顏麟宇攝)
監察院長不只是政治職位,更是憲法職位。。圖為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資料照,顏麟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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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提名前立法委員、精神科醫師陳永興出任監察院長,引發社會議論。爭議並不在於陳永興是否具備醫學專業,也不在於其是否長期投入公共事務,而在於他過去曾公開主張「顛覆中華民國」,如今卻要出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院長。此種政治立場與憲政職務之間的巨大矛盾,令人不得不提出一個根本問題:一個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是否適合擔任維護中華民國憲政秩序的重要職位?
二○一七年九月,陳永興公開表示,魏廷朝當年「顛覆朝廷」的任務尚未完成,因為「中華民國尚未被顛覆」;如果民進黨不敢顛覆中華民國,獨派就應繼續推動這項使命。這段談話並非遭人斷章取義,而是公開發表的政治主張。其核心意涵十分清楚:中華民國並非他所認同與維護的憲政共同體,而是應被終結或取代的政治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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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如今陳永興卻願意接受中華民國總統的提名,出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長。監察院並非一般行政職位,而是憲法所設五院之一。依憲法規定,監察院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等職權,其存在目的就在維護國家法治秩序與憲政運作。監察院長更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的負責人,肩負維護憲法秩序的重要責任。
於是,一個極其荒謬的憲政現象出現了:一位曾公開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竟被提名擔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長。這不僅是政治上的矛盾,更是憲政倫理上的衝突。
如果一位法學教授長期主張廢除法院制度,卻被提名擔任司法院長;如果一位軍事將領公開主張解散國軍,卻被任命為國防部長;如果一位檢察官長期主張廢除檢察制度,卻被提名為檢察總長,社會能夠接受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任何國家職位都存在最基本的忠誠義務,而憲政機關首長更必須認同其所服務的憲政體制。
這正是問題所在。
身為精神科醫師,陳永興當然不是醫學上的精神病患。然而,從憲政角度觀察,其政治理念與政治行為之間卻呈現出極大的斷裂。過去主張顛覆中華民國,今天卻願意成為中華民國監察院長;過去否定中華民國存在價值,今天卻接受中華民國最高職位之一。這種價值認同與政治實踐之間的嚴重矛盾,或可稱之為一種「憲政精神病態」。
這裡所說的「憲政精神病態」,並非醫學名詞,而是一種政治與憲政的隱喻。其意涵是指一個人的憲政信念與實際行為出現嚴重背離,甚至相互否定。當一個人一方面主張摧毀某種制度,另一方面卻積極追求該制度賦予的權力與地位時,便產生了憲政人格上的根本矛盾。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提名所反映的,不只是陳永興個人的問題,而是賴清德總統的用人標準問題。
賴清德過去曾公開表示「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近年則改口強調捍衛中華民國。如今又提名一位曾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擔任監察院長,難免令人懷疑:究竟賴政府是否真正認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還是只是把中華民國當成取得政治權力的工具?
監察院長不只是政治職位,更是憲法職位。其職責不是推動特定意識形態,而是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立法院行使監察委員同意權時,固然應審查被提名人的學經歷與專業能力,更應檢驗其是否具備忠誠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秩序的基本憲政人格。
否則,讓一位曾經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出任監察院長,將不只是提名失當而已,而是對中華民國憲法最深刻的諷刺。當一個國家的監察院長由曾主張顛覆該國的人出任時,真正受到監察的,恐怕已不是政府官員,而是整個國家的憲政理性。 (相關報導: 陳永興獲提名掌監院 沈政男細數綠醫界從政下場:僅賴清德靠1特質登大位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