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富人稅真正要課的是『財富』,還是『信任』?
富人稅真正要課的是『財富』,還是『信任』? 立法委員賴士葆日前提出針對高資產族群研議課徵5%「富人稅」,旨在縮小貧富差距與落實AI紅利全民共享。並以美國加州就淨資產逾10億美元者,一次課徵5%的稅為例。財政部對此表示可以檢討,並允諾在三個月內給出研議答案。 賴立委提出的「 5%富人稅 」只是富人稅工具箱中的一種,而且是最容易引起關注的一種。事實上,近年全球圍繞富人的稅制改革,至少可以分成三種不同路徑:直接對財富課稅、限制富人離境,以及建立跨國最低稅率聯盟。三者看似手段不同,但背後都有一個共同邏輯:不是提高國家的吸引力,而是透過制度提高富人離開的成本。 富人稅的三種工具箱 近年來,隨著貧富差距擴大,各國政治人物紛紛喊出「向富人徵稅」的口號。然而,所謂的「富人稅」並非單一制度,而是一整套不同的政策工具。從歐美近年的討論來看,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財富稅(Wealth Tax)。 這類稅制不是針對薪資或企業獲利,而是直接對個人擁有的財富本身課稅,包括股票、房地產、公司股權等資產。近年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美國加州曾提出對州內億萬富翁一次性課徵相當於資產5%的財富稅;法國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Gabriel Zucman)則更進一步主張,全球所有億萬富翁每年都應繳納2%的財富稅,希望藉此縮小全球財富差距。 第二種,是離境稅(Exit Tax)。 當政府擔心富人因稅負過高而移民時,便開始提高「離開」的成本。部分歐洲國家規定,高資產人士若放棄稅務居民身分或移居海外,必須先就未實現資本利得或特定資產繳納稅款。其目的並非增加投資誘因,而是透過制度降低富人外流的可能性。這種制度反映的是一種思維:既然留不住,就設法讓離開變得更昂貴。 第三種,是全球最低富人稅。 法國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更提出一項更具企圖心的構想:仿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全球最低企業稅的模式,由各國建立一個全球稅收合作機制,無論富人將資產轉移到哪個國家,都必須至少繳納一定比例的最低稅負。換言之,不是由單一國家提高稅率,而是希望建立一個沒有避稅天堂的全球稅收聯盟,使富人無法透過跨境移動降低稅負。 然而,這種構想也面臨與全球最低企業稅相同的難題。當主要經濟體無法形成一致立場時,資本仍會持續流向制度較有利的司法管轄區,全球性的稅收聯盟要真正落實並不容易。 三稅共同的邏輯,不是說服,而是強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