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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在华驻军史:列强铁蹄曾践踏中国

  外国在华驻军史:列强铁蹄曾践踏中国 1841年英军占领香港起,開啟外国在华驻军历史 1894年,日本挑起侵略朝鲜和中国的中日甲午战争,战争以清政府的失败并签订《马关条约》而告结束。在条约的第8款中规定:“中国为保证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听允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山东省威海卫。”日军驻华人数,据附约规定为一个旅团。 1895年2月威海卫失陷到1898年5月日军撤出,日本在这里驻扎军队长达三年零三个月。 1898年3月德国通过《胶澳租界条约》,强租胶州湾,将山东划为“势力范围”。德国依据条约中“准德国官兵无论何时过调”的规定,为了巩固在这一地区的殖民统治,首先致力于建设其军事统治体系。 1898年3月俄国则通过《旅大租地条约》,强租旅顺口、大连湾,将东北划为“势力范围”。俄国依据条约,取得在租借地内“备资自行盖造水、陆各军所需处所,建筑炮台,安置防兵”的权利。俄国在旅大地区驻军起初有2500人军舰13艘,到1900年6月增加到13500余人。 1898年4月法国以照会形式迫使清政府同意,租借广州湾。11月,迫使清政府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根据条约,法国在广州湾及其附近地区设立公使署,同时派驻军队。广州湾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才被我国收回。 1901年10月,日本把驻华日军编定为“清国驻屯军”,由司令部、北清驻屯军各部队(包括在东北各领事馆卫兵,北京使馆卫兵,天津租界驻军等)、上海驻屯步兵大队三部分组成。 1900年,英、法、日、俄、德、美、意、奥八国联军侵华,战败的清王朝派出全权代表奕劻、李鸿章,1901年9月7日在北京东交民巷西班牙使馆中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屈辱的《辛丑条约》,其中就有多项关于允许外国军队可以在华驻军的条款。 1902年交还天津协定中所定的演习权仅为驻军之日常必要训练,卢沟桥事变前日本驻屯军漫无节制、屡屡进行的以攻夺中国城池为目标之演习显然已远远背离这一宗旨。 1904年开打的日俄战争,是日本和沙俄为争夺中国东北利益的一场帝国主义内斗,损害的却是中国的主权和利益。 1905年,根据日俄《朴茨茅斯条约》规定,战败的沙俄军队撤出旅大地区。 1905年12月, 中日签约规定:“中国政府将俄国按照日俄和约第五款及第六款允让日本国之一切概行允诺 。”日本据此再次把它的舰队开进旅顺, 陆军占据南满各要塞, 在铁路两边“附属地”设置守备队, 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