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川普不是法西斯,但賴清德卻是?
這篇文章的作者(蓋蒂)主要用以下幾個論點來證明「川普不是法西斯主義者」,同時把「法西斯」的帽子扣到民主黨和反川普陣營頭上: 法西斯必須「鎮壓反對派」,但川普從沒鎮壓反對者,反而是民主黨用91項刑事起訴、兩次彈劾、通俄門騙局在鎮壓他。 法西斯會壓制言論自由,但川普上台後美國言論自由達到近年最高(推特解封、大科技公司被迫道歉)。 法西斯會搞個人崇拜、拒絕透明,但川普白宮極度透明、直播會議、直接用Truth Social跟民眾溝通。 法西斯不接受選舉結果,但川普尊重2024選舉、接受馬姆達尼(曾公開罵他是法西斯的人)入白宮,而民主黨卻在幫澤倫斯基拖延戰時選舉。 結論:真正像法西斯的,是用國家機器打壓政敵、壓制言論、害怕選舉的民主黨與歐美自由派。 如果你想用台灣的情況把同樣的邏輯反扣回去,結果「賴清德才是法西斯」 【投書】當邏輯反噬:若依作者標準,川普不是法西斯,但賴清德卻是? 近期蓋蒂(Gatty)以〈川普不是法西斯主義者〉為題,嘗試以三大理由替川普「脫罪」:沒有鎮壓反對派、沒有壓制言論自由、沒有破壞民主制度。 然而這套論證方法若被一致地應用到他國政治場景,結論卻會出現反直覺的矛盾: 同樣的標準不但無法為其他領導人脫罪,甚至會反而使部分民主國家的現任政府更符合他所定義的「法西斯特徵」。 本文無意比較任何兩國政治人物的優劣,而是指出: 蓋蒂的論證方法本身存在重大邏輯漏洞,只要一致地應用,他的結論就會自我推翻。 一、若「被司法追訴=不是法西斯」,那麼任何掌握國家機器者都可反向利用此邏輯漂白 蓋蒂的第一點是: 法西斯必須鎮壓反對派,而川普沒有鎮壓反對者,反而是民主黨以司法手段追訴他。 這套論證的根本問題在於: 它把「是否遭到司法追訴」當成判斷「是否壓制反對派」的唯一標準。 換言之,只要一個領導人巧妙運用法律、行政或檢調系統針對反對者行動,他也可聲稱自己不是法西斯,因為「真正被追訴的人是對手」。 這等同於說: 只要掌握司法資源的一方站在「起訴」的位置,他就永遠不可能是法西斯。 這是對「法西斯」概念最危險的扭曲。 它讓 任何掌權者都能把對手的司法風暴包裝成『對抗法西斯』 ,而不需回答: 是否存在執法強度的巨大差異? 是否存在選擇性辦案? 是否存在程序正義爭議? 是否存在政治動機疑慮? 蓋蒂完全迴避了上述問題,使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