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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on S. Wood 的立論,是如何站在美國思想史長脈絡中「回應、承繼、修正、反駁」過往的政治哲學傳統。

  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脈絡 對這篇文章進行的深入分析,協助你理解 Gordon S. Wood 的立論,是如何站在美國思想史長脈絡中「回應、承繼、修正、反駁」過往的政治哲學傳統。 📘《Why America Is a “Creedal Nation”》的思想史脈絡分析 作者:Gordon S. Wood(美國革命史最重要的學者之一) 這篇文章其實不是一般的時論文章,而是一篇深具思想史意味的「美國國族論」簡史。Wood 借用 250 週年國慶之際,再次闡述「美國作為信念型國家(creedal nation)」的核心自我理解,並將其放入三條思想史的大線索中: 一、思想史脈絡 1:美國建國者對「國族」的懷疑與焦慮 1. 美國不是從「民族」誕生,而是先從「國家」開始 歐洲國族主義的標準敘事是: 民族 → 國民意識 → 國家。 但 Wood 指出美國完全相反: 1776 年沒有「美國民族」(American ethnicity) 有的是 13 個鬆散的地方共同體(Virginian / Massachusetts) 《獨立宣言》的「one people」仍只是理想目標,而非既存現實 這呼應了 Enlightenment 時期的“constructivist nation theory”: 國家可以是一個「理性建構」的政治共同體,而非血緣共同體。 2. 早期國父們的「反民族主義」立場 Wood 引用的 John Adams、Jefferson 等人,其思想深受 Enlightenment 影響: 對「民族性」、「祖國」、「血統」等觀念相當不信任 反對把政治忠誠建立在血源、族群、語言之上 主張建立於「政治原則」之上(共和、平等、自由) 📌 思想史定位 : 這是 18 世紀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傾向,反對「封建民族共同體」,強調理性建構的政治體。 二、思想史脈絡 2:19 世紀美國的「民族性焦慮」與同化工程 1. 18–19 世紀的「同質性焦慮」 文章多次強調: 美國革命後的精英其實並不喜歡「多元文化」或「多族群」。 Wood 引述: Fisher Ames:要讓移民“nationalized” David Ramsay:要“mold us ...

GROK:為何美國是一個「信條型國家」

  (一)條列作者 Gordon S. Wood 的思考脈絡與論證方式 起點:當代爭議與作者立場 當前有人主張美國不應是「信條國家」(creedal nation),應強調「血統與土地」(blood-and-soil),老移民後裔比新移民更有資格。 作者明確強烈反對,認為這與美國本質相違。 核心論點:美國從來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民族國家」 歐洲國家多是「先有民族(共同語言、血統、文化),後有國家」;美國則完全相反:先有國家(1776年建國),後努力打造「民族性」。 1776年時根本不存在統一的「美國族群」(American ethnicity),白人中只有60%是英格蘭裔,其餘已是多族群混雜。 歷史證據1:獨立宣言與早期國家認同的缺失 《獨立宣言》開頭說要成為「one people」,但結尾只說「相互誓約」(to each other),沒有共同的祖國(patria/fatherland)可奉獻。 當時人們的忠誠對象是13個殖民地(州),而非「美國」。Jefferson說「my country」指的是維吉尼亞,Adams指的是麻薩諸塞。 直到1868年第14修正案才出現「美國公民」定義。 歷史證據2:聯邦初期仍是「諸州聯盟」而非真正國家 《邦聯條例》只是13個獨立州之間的「友誼聯盟」(類似今日歐盟),不是單一主權國家。 1787年制憲後才真正出現全國政府,1788年Benjamin Rush才興奮說「我們終於成為一個國家了」,但仍不完整。 歷史證據3:建國世代對「多元」的焦慮與同質化努力 18世紀啟蒙思想家(包括美國開國元勛)認為共和國需要「同質的人民」(homogeneous people),多元是威脅。 當時積極推動同化(nationalization),州史的寫作目的正是「磨平差異、塑造同質人民」。 John Adams曾絕望地說美國是「大雜燴」(hotch potch、omnium gatherum),根本不像羅馬的patria或法國的patrie。 轉折:1812年戰爭與「信條」解決方案的出現 1812年戰爭後,美國人首次強烈感覺到「我們是一個國家」。 記者Hezekiah Niles提出:光去除英國習性不夠,必須建立「新的原則」,以《獨立宣言》為「第一原則」與共同參照點。 林肯把這一洞見發揮到...

CHATGPT:為何美國是一個「信條型國家」

 以下內容包含三部分: 第一部分:全文中文翻譯(完整、忠實) 第二部分:作者的思考脈絡與論證方式(條列) 第三部分:一組具有力度的「反方論述」 一、全文中譯 為何美國是一個「信條型國家」 美國歷史學大師:美國與其他國家本質不同。美國沒有民族、沒有血緣,卻能成立國家。 作者:戈登・伍德(Gordon S. Wood) 更新:2025 年 11 月 21 日 民主是一股強大而危險的力量,美國與歐洲民主國家目前都深刻體會到這一點。大西洋兩岸的菁英階層在應對民主演變時,都表現得不甚理想。 明年將有幾個重要紀念日可能有助於我們重新思考。我們將迎來《獨立宣言》發表 250 週年,同一天也恰好是兩位最重要的創國者、約翰・亞當斯與湯瑪斯・傑佛遜的逝世 200 週年。《獨立宣言》對理解美國人的身份至關重要。 近來有人主張,美國不是、也不應該是一個「信條型國家」(creedal nation)——認為僅靠信念、理念作為公民資格的基礎太過薄弱,應承認在美扎根多代的人比新移民更有資格代表「美國」。 我以最大的熱情反對這種觀點。歷史上我們看過類似「血土地」(blood and soil)式的論調。19 世紀 1890 年代,美國也遭遇移民危機,有些人宣稱:因為自家祖先參與過獨立戰爭,或搭著「五月花號」來美國,所以比新移民「更美國」。 我與妻子近年認識了一對 1970 年代自羅馬尼亞移民來美、1980 年歸化的夫妻。儘管他們仍帶著些微口音,但我真心相信,他們與五月花號後裔一樣,是百分之百的美國人。這正是美國之美。 美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民族國家」,過去不是,現在也不是。美國沒有一個共同的「民族」作為國家的基礎,甚至在 1776 年建國時也不存在。許多歐洲國家——例如德國——在成為「國家」前,早已是「民族」。歐洲大多數國家都是基於共同民族、共同語言而產生。有些國家(如捷克)甚至比 249 歲的美國還新,但他們都有一個「本來就存在的民族」作為支撐。 美國剛好相反:美國人先建立國家,再努力定義何謂「美國民族」。 在 21 世紀的大規模南北人口遷移時代,缺乏單一民族身分反而可能是美國的優勢。這讓美國更能接納並吸收新移民。全世界已經都在美國之內。 美國當然也有移民問題,尤其是南部邊界的非法移民。但與歐洲的移民壓力相比,美國面臨的問題只是小巫見大巫。然而移民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