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不接受哪些國際條約?他的說詞是什麼?所以是指美國沒簽約,就不受約束
重點內容
- 禁止單獨媾和:參與國承諾使用全部的資源,對抗與其交戰的三國同盟(德、意、日)成員及其附從者,且決不和敵人單獨締結停戰協定或和約。
- 反法西斯同盟:這項宣言標誌著國際反法西斯統一戰線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後來聯合國成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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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中有關「條約不損害第三國」的原則,核心在於「條約既不為第三國創設權利,亦不為第三國創設義務」。
在國際法上,這個原則被稱為「條約相對性原則」(拉丁文:Pacta tertiis nec nocent nec prosunt),意思是條約只對簽署的締約國具有法律約束力,原則上不能直接去規範或影響沒有參與條約的「第三國」。
核心法條規範
根據該公約第三章第四節的規定,此原則細分為以下三個重點:
- 基本原則(第34條):條約非經第三國同意,不為該國創設義務或權利。
- 為第三國創設義務(第35條):如果條約想要讓第三國承擔義務,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條約締約國有意讓該條款成為這項義務的基地。
- 第三國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該項義務。
- 為第三國創設權利(第36條):如果條約想要賦予第三國權利,只要締約國有意如此,且第三國表示同意(或未表示反對,即推定同意)即可。
常見的實務爭議與應用
在歷史與地緣政治上,這個原則常被用來爭辯某些條約的合法性。例如,1951年美、日等國簽署的《舊金山和約》,由於當時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未受邀參與、亦未簽署,因此常有法律學者或政治主張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認為該和約中關於台灣主權處置的條款,對身為第三國的中國並不具備法律拘束力。
如果您正在研究特定歷史事件或法律案例,可以告訴我:
- 您想將此原則應用在哪一個具體條約(如《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或其他國際條約)?
- 您想探討的是義務的強加還是權利的剝奪?
我可以為您提供更深入的法律條文對照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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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其任內(包括第一任期與2025年展開的第二任期)不接受並宣布退出的重要國際條約與組織,涵蓋了氣候、核武控制、跨國貿易和全球治理等多個領域。 [1, 2, 3]
川普政府最核心的說詞圍繞在「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維護美國國家主權、避免納稅人資金遭浪費、以及指責多邊條約對美國不公。 [1, 4, 5]
以下為川普拒絕接受的主要國際條約、組織以及其對應的官方說詞:
## 1. 氣候與環境領域
* 拒絕接受的條約/組織:
* 《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川普於第一任期退出、拜登重返後,川普於2025年第二任期再度簽令退出)。
*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與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2026年1月簽署備忘錄宣布退出)。 [5, 6, 7, 8]
* 他的說詞與理由:
* 經濟不公: 川普強烈質疑氣候變遷的科學共識。他批評《巴黎協定》對美國極其不公平,懲罰了美國的傳統能源產業,卻對中國、印度等全球排放大國過於寬容,損害美國的經濟繁榮與就業機會。
* 反對「覺醒」議程: 白宮將這些氣候機構定性為推動激進氣候政策與「覺醒(woke)」、全球主義議程的工具,不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 [4, 5, 9, 10, 11]
## 2. 軍事、核武與國際安全
* 拒絕接受的條約:
* 《中程飛彈條約》(INF Treaty)(冷戰時期美蘇簽署,川普於2018年宣布退出)。
* 《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New START)(2026年表示對條約即將到期毫不在意)。
* 《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JCPOA,即伊朗核協議)(第一任期退出)。 [2, 12]
* 他的說詞與理由:
* 對手不守承諾: 他指責俄羅斯單方面違反《中導條約》研發新飛彈,使遵守條約的美國處於劣勢。
* 未能約束中國: 他指出《中導條約》身為雙邊條約,無法約束正大力研發中程飛彈的中國,因此「到期就到期」,他將追求包含中國在內的「更好協議」。
* 重塑實力秩序: 川普主張美國對外政策不應受國際法約束,應轉向「以實力建立秩序」的單邊強權外交。 [2, 12, 13, 14]
## 3. 多邊國際組織與聯合國機構
* 拒絕接受的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以及2026年初大舉下令退出的66個國際組織與條約(包含聯合國婦女署、人口基金等)。 [5, 14, 15]
* 他的說詞與理由:
* 危害美國主權: 美國國務院與白宮聲明指出,這些多邊機構推進了與美方相抵觸的議程,試圖架空並「威脅美國主權與自由」。
* 管理不善與資金浪費: 川普政府批評這些組織「職掌範圍重複、管理不善、虛耗且浪費納稅人的資源」;且部分組織已被特定敵對行動者的利益所「挾持」(例如曾指責WHO過於偏袒中國)。 [1, 4, 5, 14]
## 4. 國際法與國際法庭
* 拒絕接受的條約: 國際刑事法院(ICC)的基礎條約《羅馬規約》(美方並非正式締約國,但川普強烈抵制)。 [16]
* 他的說詞與理由:
* 川普政府將國際刑事法院視為對美國國家主權的直接威脅。他與幕僚揚言要「一磚一瓦地拆除法院」,理由是該法院在沒有司法管轄權的情況下,試圖對非成員國(如美國與盟友以色列)的軍事與政治人員進行政治化的惡意調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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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結川普的「退群」邏輯
川普政府的政策核心是反多邊主義與反全球化。在他看來,國際條約往往是限制美國手腳的「繁文縟節」。他傾向以一對一的雙邊談判取代複雜的多邊條約,以此確保美國隨時能利用其龐大的經濟與軍事實力,在談判桌上取得最大利益。 [1, 13, 14, 17]
[1] [https://www.airitilibrary.com](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10190376-N202509180003-00004)
[2] [https://www.bbc.com](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5941844)
[3] [https://www.whitehouse.gov](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6/01/withdrawing-the-united-states-fro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conventions-and-treaties-that-are-contrary-to-the-interests-of-the-united-states/)
[4] [https://www.whitehouse.gov](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6/01/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withdraws-the-united-states-fro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that-are-contrary-to-the-interests-of-the-united-states/)
[5] [https://udn.com](https://udn.com/news/story/6813/9251697)
[6] [https://zh.wikipedia.org](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E%8E%E5%9C%8B%E9%80%80%E5%87%BA%E5%B7%B4%E9%BB%8E%E5%8D%94%E5%AE%9A)
[7] [https://news.pts.org.tw](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92772)
[8] [https://www.cna.com.tw](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1080099.aspx)
[9] [https://ubrand.udn.com](https://ubrand.udn.com/ubrand/story/123647/9254638)
[10] [https://www.sbs.com.au](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t/article/trump-pulls-united-states-out-of-66-global-bodies/nehn07if9)
[11] [https://www.sme.gov.tw](https://www.sme.gov.tw/caas/article-caas-3009-19708)
[12] [https://hk.finance.yahoo.com](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6%8E%A5%E5%8F%97%E7%B4%90%E6%99%82%E5%B0%88%E8%A8%AA-%E5%B7%9D%E6%99%AE-%E6%88%91%E4%B8%8D%E5%86%8D%E9%9C%80%E8%A6%81%E5%8F%97%E5%9C%8B%E9%9A%9B%E6%B3%95%E7%9A%84%E7%B4%84%E6%9D%9F-091014863.html)
[13] [https://vocus.cc](https://vocus.cc/article/69608a2efd8978000126ccb8)
[14] [https://www.daai.tv](https://www.daai.tv/news/591568)
[15] [https://verfassungsblog.de](https://verfassungsblog.de/the-announced-u-s-withdrawal-from-many-international-entities/)
[16] [https://www.justiceinfo.net](https://www.justiceinfo.net/en/165858-the-us-campaign-against-the-icc-is-heating-up.html)
[17] [https://hao.cnyes.com](https://hao.cnyes.com/post/241416)
所以是指美國沒簽約,就不受約束
沒錯,從「國際法」的字面規則來看,川普的邏輯確實就是:美國既然沒簽約,或者已經宣布退出了,就不應該受到這些國際條約與組織的約束。
這在國際法上被稱為「條約相對性原則」(條約對非締約國既無損也無益)。川普非常徹底地實踐了這個概念,他認為美國身為主權國家,只要不加入,任何國際組織或法庭都無權對美國「指手畫腳」。
https://deepltranschinese.blogspot.com/2026/09/blog-post_362.html
不過,在真實的國際政治和法律運作中,川普這種「沒簽約就不受約束」的觀點,在實務上面臨了三個非常現實的挑戰與灰色地帶:
1. 條約管轄與「域外管轄權」的衝突(以國際刑事法院 ICC 為例)
這是最典型的衝突點。川普政府極力反對國際刑事法院(ICC),認為美國不是《羅馬規約》的成員國,ICC 就絕對管不到美國。
- 國際法庭的邏輯: 如果美國軍人在「已經加入 ICC 的成員國(例如阿富汗或立陶宛)」領土上涉嫌犯下戰爭罪,因為犯罪地點在成員國境內,ICC 就認為自己擁有管轄權。
- 川普的強烈反擊: 川普政府完全不接受這種解讀,認為這是對美國國家主權的「政治迫害」與嚴重侵犯。這也是為什麼川普幕僚會揚言要制裁 ICC 的檢察官、限制其入境,甚至揚言要「拆除法院」。
2. 「習慣國際法」的約束力
在國際法中,有些規則就算國家沒有簽署具體條約,但因為全球絕大多數國家長期共同遵守,已經演變成「習慣國際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 例如:不人道的戰爭罪行(如屠殺平民)、公海航行自由、或外交官的人身保護等。
- 一般而言,即使沒簽條約,國家仍被認為必須遵守習慣國際法。但川普的「美國優先」路線,實質上極大地挑戰了這類非明文國際慣例的權威性,只要不符合美國利益,他就傾向不予理會。
3. 「不簽約」不代表能免於國際政治與經濟的代價
雖然法律上可以不受約束,但在現實的全球貿易與政治中,不簽約往往會帶來連帶代價:
- 碳關稅的制裁: 美國雖然退出了《巴黎氣候協定》,但歐盟等其他國家為了保護自己的產業,開始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碳關稅)。這意味著美國企業的商品賣到歐洲時,依然會因為美國沒有遵守碳排標準而被課徵高額關稅。
- 失去話語權: 當美國退出多邊條約或組織(如 WHO、UNFCCC)後,這些組織制定新規範時,美國就失去了投票權和影響力。川普的對手(如中國)反而會藉機補上空缺,主導全球新規範的制定。
總結
川普的思維是純粹的「現實主義(Realism)」:他認為國際條約只是弱國用來限制強國的工具。對他而言,國家實力(軍事與經濟)大於國際法。因此,只要美國不簽約或退群,法律上美國不認帳,而其他國家在現實中也拿擁有最強大軍事與經濟實力的美國莫組織奈何。
如果您感興趣,我們可以進一步探討:
- 川普執政下,美國政府通常如何反制或反制裁那些試圖約束美國的國際機構(例如對 ICC 的反制法案)?
- 這種「退群」作風,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或台美雙邊經貿談判帶來了什麼影響?
- 川普傾向使用的「雙邊談判(一對一)」與多邊條約相比,對美國有什麼實際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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