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獨的「水滸迷思」——從宋江招安與李俊自立,看台灣政治人物的治理短板
統一是招安,台獨是出海另立門戶
如果「統一」是「招安」,鄭麗文敢當宋江嗎?
如果「台獨」是「出海另立門戶」,賴清德演的李俊仍是趙官家時,怎麼辦?
文學往往是歷史的鏡子。五百年前明代人所撰寫的《水滸傳》,至今仍精準地映照著華人政治的集體潛意識。在施耐庵筆下,梁山泊即便軍功鼎盛、兩度重創朝廷,第一把交椅宋江的終極執念,依然是跪求一紙詔書,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寧可飲鴆而亡也要換取體制的正統冊封——這叫「招安」。
然而,到了明末清初陳忱的《水滸後傳》裡,看透中原體制腐敗的混江龍李俊,選擇了完全相反的道路。他帶領老兵揚帆遠航、斷裂臍帶,在海外的金鰲島另立門戶,最終在暹羅(今泰國一帶)稱王——這叫出海「自立」。
在當代台灣,這兩種思維精準地投射到統獨之爭上:「招安」對應追求統一框架下的穩定與歷史正統;出海「自立」則對應切斷臍帶、海外立國、台灣主體性的浪漫想像。然而,無論藍綠,許多政治人物的論述與行動,骨子裡仍跳不出這兩條古典劇本——爭的永遠是「誰是正統」「誰該當大哥」「這塊地盤歸誰」,卻很少深入討論:「大哥當上之後,怎麼防止他變成下一個昏君?」「新朝廷或新王國,要用什麼制度才能不重蹈人治循環?」
這種思維盲區,正揭示了深植於華人政治想像中的「水滸迷思」——重幫會忠義情感、英雄人治,輕權力制衡與制度設計。不論選擇招安還是自立,若只滿足於情感宣洩與地盤正統之爭,而忽略現代治理的「道」與「術」,最終仍逃不過梁山泊的悲劇宿命:前傳招安換來鳥盡弓藏、兔死狗烹,後傳自立看似大團圓,卻同樣未解答「孫子輩如何不變成更壞的趙官家」這個根本問題。
水滸思維的集體死穴:「老大說了算」
《水滸傳》中最令人窒息的場景,莫過於宋江飲下毒酒前,將原本就反對招安,怒撕聖旨,直言:「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還口出「招安,招安,招甚鳥安!」的李逵召來,騙他也喝下毒酒。李逵知曉後的反應不是憤怒與反抗,而是含淚說出:「罷罷罷!生時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的一個小鬼。」這句看似忠義的告白,實則是一場思維悲劇的縮影——梁山泊從未建立過任何制衡權力的機制,一旦「大哥」決定走向懸崖,整座山寨只能跟著墜落。
這種「老大說了算」的治理邏輯,貫穿《水滸傳》全書。從晁蓋時期的「聚義廳」到宋江時期的「忠義堂」,權力的集中程度不減反增。書中從未有人提出「是否該增置另位首領以分散決策權」「若單一大哥決策失誤該如何糾正」「領袖的權力邊界在哪裡」等問題。武松、魯智深等人雖能當面反對招安,但最終仍只能選擇消極不配合,而非透過制度性管道扭轉路線。他們對抗「大哥」的方式,僅止於個人式的抵制,而非制度性的制衡。正如梁山泊推舉領袖時,「沒有任何人去思考過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推舉一個大哥還是推舉兩個大哥,還是推舉三個大哥,還是推舉十個大哥」——對權力多元分配與制衡機制的想像,完全是一片空白。
即使到了《水滸後傳》,李俊帶著倖存兄弟在暹羅金鰲島建立了新王國,看似跳脫了「招安」的悲劇,實則只是複製了同一套「聖君」邏輯。書中詳述李俊登基的儀式——拜天地、受璽綬、南面稱王,一切比照中原王朝的規制。他的治理藍圖雖有「定律令、建文廟」等制度建設,但核心權力結構依舊是「君主獨尊」。書中未曾描寫任何關於「如何防止國王專制」「若國王失職如何廢黜」的設計。這使得李俊政權與其說是一個新典範,不如說是一個「縮小版的趙官家朝廷」。
這種思維基因,在當代台灣政治中依然清晰可見,時常在藍綠對立的煙硝中借屍還魂。一個鮮明的症狀是:用「身份認同」作為施政無能的免死金牌。無論是藍營的「捍衛中華民國」或綠營的「抗中保台」,政治人物們在面對實質治理問題——如房價高漲、薪資停滯、能源政策搖擺、社會安全網破洞——時,經常將焦點轉移至「你是否認同我們的路線」。彷彿只要高舉正確的政治旗幟,具體的政策失誤便可不被追究。
這種現象恰恰複製了水滸思維的核心缺陷:將政治視為「追隨一個好大哥」的倫理選擇,而非「設計一套好制度」的技術工程。選民被期待選出一個「理念正確」的領袖,而非被賦予持續監督、制衡、甚至罷免失職者的制度性權力。政黨之間互相傾軋,爭的是「誰才是正統」的話語權,卻罕見針對憲政體制改革、權力制衡機制、地方自治深化等議題進行系統性的思辨與對話。統獨雙方都忙著證明自己是「宋江」,卻從未坐下來討論「梁山的制度怎麼改」——這種思維慣性,正是「水滸迷思」在當代最頑固的遺緒。
台灣真正需要思考的是「治理之道」而非「勝負之術」
面對波濤洶湧的地緣政治,台灣真正需要思考的是「治理之道」,而非陷入權力拼搏的「勝負之術」。在當前的政治修辭中,不論是「終極統一」、「台灣獨立」還是「維持現狀」,本質上都只是尋求生存地盤與主權定位的「術」;甚至連軍事防禦、外交合縱連橫,也屬於政治操作的技術層面。「術」問的是「我們要走到哪裡」,「道」問的則是「無論走到哪裡,我們如何活得好、活得自由、活得有尊嚴」。
國家治理的靈魂在於「道」——那是如何避免戰爭的智慧、如何保障公民自由的底線、如何維持民主體制的運作,以及最核心的:如何讓這塊島嶼上擁有不同認同、不同記憶的群體,能夠安全、尊嚴地共同生活。國家治理的完整拼圖,不能只有前傳的「招安」或後傳的「自立」,還需要一項華人政治史上最缺乏的軟體——「共治」。
所謂「共治」,並非和稀泥,而是制度設計的藝術。它至少包含兩個層面:憲政層面,透過權力制衡與選制改革,讓少數意見有發聲管道,避免「贏者全拿」的專斷;社會層面,建立歷史對話機制,讓不同認同者能在不強迫放棄記憶的前提下,建立對「共同未來」的基本共識。
中國歷史上之所以「永遠只有一位皇帝大哥」,是內陸治水社會與抵禦遊牧民族的生存高壓下,所演化出的「超大規模、資源高度集中」的人治結果,這也正是水滸思維中「單一大哥」模式的深層背景。然而,這並非人類文明的必然路徑。古希臘雅典在面臨波斯威脅時,採取的是十位將軍的集體領導與互相制衡,重要決策仍歸於公民大會;羅馬共和在推翻王政後,更明確反對一人專權,設立兩位各具一票否決權的執政官共同執政,並由元老院與護民官拉扯平衡。西方古典政治的精髓,在於透過制度設計「防止單一人變成惡龍」,這種小規模、多元利益的城邦共和環境,孕育出了分權與契約的治理基因。
比較東西方移民史,更能印證這種思維差異。多數華人移民南洋、美洲或其他地區,主要目的是謀生、經商、暫時避亂,最終希望「落葉歸根」,因此自然形成同鄉會、宗親會、幫會等互助組織,而非建立主權國家。反觀英國、西班牙、法國移民,他們本身代表國王或殖民公司,攜帶法律制度,有獲得土地與永久定居的意圖,因此從一開始就會設立總督、市議會、殖民議會、地方法院等政治建制。兩相對照,華人移民「重互助、輕建制」的傳統,正是「水滸迷思」在海外華人社會的具體延伸。
超越水滸:德國憲法法院的啟示
若說水滸思維是「期待聖君、缺乏糾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成立故事,則提供了另一種可能——「用制度取代聖君,用共治取代服從」。
戰後西德面臨一個艱鉅難題:那些在納粹十二年間命運被徹底摧毀的人,怎麼可能與曾經支持、服務甚至參與納粹體制的人,共同建立新的民主法治國家?德國歷史學家弗里德·岡瑟和伊娃·巴爾茨合著的《法律的變革——聯邦憲法法院與往昔》一書指出,答案並非「遺忘」,而是戰後西德出現的特殊條件:共同面對重建法治國家的「更大任務」、共享的法律專業語言、以及對「建立一個不再重演納粹悲劇的新制度」的迫切渴望。
正如書中所言,西德民主「不是由一群『聖人』建立的,而是由受害者、旁觀者、前體制成員、反抗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在不完美的現實中,共同創造出一個比過去更好的制度」。一個國家未必需要所有人擁有相同的過去,但必須願意接受共同的未來。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第一代法官中,喬治·弗洛里希——納粹迫害的倖存者、流亡歸國者——能與威利·蓋格——曾為第三帝國服務的法官——成為朋友,並共同捍衛憲法,正是這種「超越過去,共創未來」精神的具體展現。這並非表示弗洛里希認同納粹,而是他深知: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制度,比永遠停留在過去更重要。
回歸治理,超越水滸
從《水滸傳》的「招安」悲劇到《水滸後傳》的出海「自立」想像,我們看到了一種深植於華人政治思維中的二元框架:要麼回歸正統,要麼遠走他方再上梁山。然而,無論是宋江的「忠義堂」或李俊的「金鰲島」,其政治想像的核心都是「單一」與「排他」的——他們從未真正思考過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不同背景、不同立場、甚至彼此曾為敵對陣營的人,如何在同一個政治共同體中和平共處、共同決定未來?
台灣當前的困境,正是這種「水滸迷思」的現代投影。統獨之爭耗費了社會絕大部分的論述能量,卻往往忽略了政治最核心的本質——治理。一個社會的良窳,不在於它選擇了「前傳」或「後傳」的路線,而在於它是否建立了能夠保障自由、維持民主、避免戰爭、包容多元的制度。
台灣的價值,不應只在於選擇了「招安」或「自立」的路線,更在於它是否已建立了「超越水滸」、把權力關進籠子的現代憲政秩序與公民社會。這套秩序的核心,不應是對單一領袖或單一路線的效忠,而應是對權力分立、人權保障、法治原則、以及多元包容等治理價值的共同承諾。
台灣更大的任務:不是統獨,而是治理。 將論辯的焦點從「誰是正統」轉向「如何共治」,從「勝負之術」提升至「治理之道」。當台灣社會能夠像戰後德國那樣,讓不同歷史記憶、不同政治立場的人,願意放下對過去的執著,共同致力於建構一個更好的制度時,這才是台灣真正「長治久安」的關鍵——不是因為選對了路線,而是因為證明了:即使沒有共同的過去,我們依然能夠創造共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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