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王賡武看台灣
四五百年來,中國 人為了生活和工作而離開中國本土,主要形式是華商、華工。再隨著中國政情革命發展,成為華僑身份,最後成為華裔、華人。
但為何中國人來台灣,不稱為華僑、華人呢?反而成為漢人呢?華人代表的是在異國的中國人,漢人代表的是本國的人。
川普反獨,台獨噤聲
為何此次台獨不敢高舉「民族自決」、「公投獨立」對抗川普呢?台獨不是說只要擁有多數民意,就自然具備決定土地未來的正當性嗎?
然而,一個更根本、卻長期被忽略的問題是:今日在台灣主導政治話語的漢人社會,當年渡海來台時,是否曾與台灣原住民族簽訂過任何條約?又是否真正取得過這片土地原有居民的同意?
近期,台北101董事長 賈永婕 在網路節目中談及認同問題時表示:「身為台灣人本來就應該熱愛這片土地並認同民主自由」,甚至直言:「你當然可以選擇不要當台灣人,那你就不要在這裡。」這種語氣,彷彿已將自己視為理所當然的「土地主人」,卻很少有人反思:多數漢人其實也是歷史上的移民者。
如果「民族自決」與「公投」真是不可挑戰的政治原則,那麼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利,又應被放在什麼位置?這個問題,最近在加拿大便出現了極具啟發性的案例。2026年5月,加拿大亞伯達省法院裁定,推動「亞伯達脫離加拿大公投」的請願程序不得繼續進行,理由並非單純法律技術,而是省政府未履行與原住民族協商的義務。換言之,在加拿大的憲政與法律觀念中,即便是重大政治自決議題,也不能直接跳過原住民族的歷史權利與政治地位。因為原住民團體認為,任何全民公投都將違反他們與英國王室簽訂的條約,這些條約的簽訂時間早於亞伯達省的成立。請問漢人有哪個朝代跟原住民簽過條約?賈永婕你真的是台灣的主人嗎?
四五百年來,中國 人為了生活和工作而離開中國本土,主要形式是華商、華工是移民。
王賡武的華人移民南洋
台灣的文化認同?國家認同?
照賈的邏輯,原住民是否也可以對賈永婕下逐客令呢?
- 在過去五六百年間“華人移民”應足以 概括大多數離開中國國境的華人。
川普返美後,接受「福斯新聞」專訪表示,「我不希望(台灣)有人說,因為美國支持我們,我們來推動獨立吧」
習近平在2026年5月14日北京人民大會堂的「川習會」開場致詞中,向川普提出以下三個問題:
- 中美能不能跨越「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 Trap),開創大國關係新範式(或典範)?(這是核心,指向避免新興強權與守成強權衝突的歷史陷阱。)
- 能不能攜手應對全球性挑戰,為世界注入更多穩定性?
- 能不能著眼兩國人民福祉和人類前途命運,共同開創兩國關係的美好未來?
習近平將這三問描述為「歷史之問、世界之問、人民之問」,也是大國領導人需要共同書寫的「時代答卷」。他同時強調中美「合則兩利、鬥則俱傷」,應做夥伴而非對手,並希望2026年成為中美關係的歷史性、標誌性年份。
習近平在川普訪中,一開頭就亮出「試圖讓中國進入一個新定位,他要表達:『我們不是崛起中的強權,我們和你們平起平坐,而且台灣是我的。』」
美國總統川普於北京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完成為期兩天的高峰會談後,在接受《福斯新聞》專訪時明確表示,美國不希望台灣宣布正式獨立。川普說:「我不希望有人走向獨立。」
行政院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或大陸地區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違者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執政黨在修法過程中的態度,卻暴露了嚴重的雙重標準。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葛如鈞4月3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精準點出痛點:主張台獨的言論,同樣可能升高社會對立、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何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卻明確表示「台獨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不會被處罰?
這等於公開承認:
法律的適用與否,取決於主張的顏色,而非行為的性質。如果鼓吹「武統」或「以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要罰。
那麼主張「台獨就是要廢除中華民國憲法、消滅現行中華民國主權」的言論,若引發戰爭是否也應接受同樣檢視?
若『以武力改變現狀』是國安法的紅線,那麼極端的『反攻大陸論』是否也應納入規範?我們必須警惕,當法律標準因立場而異時,極端主張便可能成為執政者的工具。
正如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遭指控派無人機侵擾平壤以製造緊張、圖謀戒嚴。倘若缺乏統一的法律約束,任何試圖挑起軍事衝突的主張,都可能成為野心家宣布緊急狀態、沒收民主的藉口。
因此法律的紅線應劃在『消滅現有憲政體制』,而非其最終目標是導向統一或獨立。
讓我們來看看同是華人國家的新加坡如何處理這樣的國安問題。
新加坡與台灣的歷史相似性
新加坡與中華民國(台灣)在歷史結構上有著驚人的相似:
一個在1965年被驅逐出馬來西亞,要他不要回來。
一個在1949內戰後被逐出中國大陸,退守台灣,卻一直被要求回家。
一個被馬來人國家印尼及馬來西亞包圍。
一個面對中國共產黨的長期解放統一壓力。
兩者都不是在理想條件下誕生,而是在「被排擠、被威脅」的現實中,被迫學會如何活下來。
但真正的分歧,不在於歷史起點,而在於制度選擇。
新加坡如何嚴守國家底線
新加坡從一開始就拒絕把「法律」變成立場工具。無論是華人、馬來人還是印度人,無論主張親馬來西亞、族群優先,或是強調自身認同,只要觸及國家安全、族群對立或外來干預,法律就會毫不猶豫介入。
例如內部安全法令允許預防性拘留,維持宗教和諧法禁止宗教與政治煽動,防止外來干預法令則直接針對境外勢力滲透。這些制度的共同點只有一個:不問你站哪一邊,只問你是否危害國家生存。
換句話說,在新加坡,「多元」從來不是放任,而是被嚴格管理的多元,因為新加坡面臨的是真正的種族議題,不是言論議題。台灣是假性的種族族群社會,我們絕大部分人口組成96%都是「其餘人口」,大家都是同種的其餘人口,還有甚麼區別呢?
台灣的選擇性寬容與風險
反觀台灣,問題恰恰相反。台獨、統派、華獨、甚至各種邊緣言論主張,在公共空間中高度自由競逐,本身並不是問題,但後果引發的戰爭才是重大問題。
問題更在於,法律開始出現「選擇性適用」的傾向——對某些立場高度敏感,對另一些立場則相對寬鬆。當法律的標準不再一致,它就不再是規則,而變成政治延伸的工具。這種情況若持續,結果不是自由更強,而是信任更快崩解。
如果把台灣的狀態套進新加坡的場景,其實答案會很清楚:
當新加坡佔總人口70%的華人若是像台獨一樣,提出「華人優先論」、當馬來人主張新加坡是馬來人的土地,華人滾回中國去,印度人滾回印度時。新加坡政府怎麼辦?
這種以認同動員撕裂社會的行徑,新加坡政府當然不會陷入無止境的言論辯論,而是直接界定為潛在國安風險,提前處理。
因為對一個小國而言,失控的多元種族社會,不是民主的象徵,而是生存的裂縫。
多元社會必須有共同底線
這正是台灣當前最需要面對的核心問題——不是要不要多元,而是多元是否存在「共同底線」。因為台灣不是真正多元的種族國家,台灣處於大國博弈的最前線,生存容錯率比新加坡更低。當新加坡尚且為了種族和諧畫下冷酷紅線時,身處風暴中心的台灣,難道有本錢讓國安標準隨政治顏色起舞?
台灣當然更該檢驗共同的底線在哪裡。
真正可行的原則其實很簡單,也非常嚴格:
法律應該只看「行為後果」,而不是「政治立場」。
台獨主張,如果涉及實際分裂行動(如宣布獨立、割讓金門馬祖)或外力結合引發戰爭,應受規範;
統派主張,如果涉及替外國政權滲透或操作,也應同樣處理;
即使是反攻大陸等激進論述,若煽動不切實際的衝突或內部對立,也不應例外。
標準只能有一個: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與整體生存。
這種做法,表面上看似「收緊」,本質上卻是在保護真正的自由——因為只有當規則一致,言論競爭才不會變成互相毀滅;只有當法律中立,政治才不會滑向內戰邏輯。
新加坡的經驗並不浪漫,它甚至帶著某種冷酷。但它提醒了一件台灣難以迴避的現實:
對小國而言,法律若不是所有人的底線,就會變成某一方的武器;而當法律變成武器,國家本身就會成為戰場。但底線一旦只由執政黨定義,就是獨裁的開始。
新加坡的底線雖冷酷,但至少在法治上具備預測性。反觀民進黨政府目前推動的國安法修訂,卻顯得立場先行。如果『變更國體』是罪,為何只有特定傾向的主張被針對?當法律可以隨執政者的政治利害調整寬嚴標準,這不是在防衛民主,而是將國安法變成『綠色司法』的私刑工具。
秩序的代價:被法律沒收的政治生命
但如果問我,是否願意在類似新加坡那樣嚴格的國安法環境中生活、發表輿論意見?我的答案很明確:NO。
因為那樣的生活太無趣了,而且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政府告到破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知名異議人士惹耶勒南(Chee Soon Juan)。1998年,他因選舉期間的誹謗案被判賠償;2000年5月因延遲償還賠償金,隔年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告破產,依法喪失議員資格,從此被迫退出工人黨。新加坡法律規定破產者不得從政,理由是「容易涉及貪腐」,但外界普遍認為,這不過是政府用來對付異議人士的法律工具。
我們必須擔憂,當國安法修訂後賦予行政機關更大的解釋權,台灣是否會步上新加坡的後塵?在星國,政府不需要用坦克鎮壓,只需用精準的法律訴訟讓異議者『政治破產』。若民進黨政府能自行定義何謂『威脅國安』,那麼任何不符合執政邏輯的言論,未來都可能被扣上國安紅帽。這種法律的擴張,實質上是在縮減台灣公民社會的呼吸空間。
新加坡用高壓維持了表面的穩定與多元和諧,代價卻是壓抑了真正的異議空間與活力。這讓人不禁要問:那台灣該怎麼辦?
回看台灣,我們的少數黨執政的政府是否正為了追求某種空洞姿態,要把台灣推入「死的和平」國境中?
民進黨國安修法是對公民社會的「斷氣」威脅
民進黨修法的背後,追求的是一種『死的和平』——一種透過消除異見、禁止衝突來維持的假象。一個健康的民主社會應具備承受分歧的能力,而非透過修法將反對者禁言。如果執政黨因為害怕『武統』或『異見』動搖民調,就試圖修改法律來沒收辯論空間,那消失的不只是爭議,更是台灣民主最引以為傲的韌性。
現代社會中,最危險的並非衝突,而是「拒絕面對現實衝突」的鴕鳥姿態。如果我們為了消滅不安,試圖用法律禁錮那些聽不順耳的主張,我們得到的將是「死的和平」。那是一種沒有思考激盪、沒有立場交鋒的沉悶寂靜。
民主制度真正的尊嚴,不在於消滅分歧,而在於「承受分歧」的能力。我們必須學習活在矛盾中,讓各種主張在法治的框架下自由碰撞。因為唯有衝突,才能激發深層的思考;也唯有透過衝突,我們才能穿透政治口號,看清現實的真相。而且活得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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