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民該不顧一切戰至最後一刻?還是軍隊?總統?將軍?發動戰爭的人?

是人民該不顧一切戰至最後一刻?還是軍隊?總統?將軍?發動戰爭的人?


懶金孫當不了邱吉爾,更當不了內塔亞胡,倒像是喜劇演員志村健。

望之不似人君

言之無物


歐美所用防衛意志忽悠上戰場

南越初期願意跟北越共黨對抗

是因為有逃到南方的天主教徒及小資產階級青年男女

願意為保護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戰

加上越戰美國化後

大量美援,讓南越軍隊相信是在與大國並肩作戰,一股榮譽心油然而生。

但在越戰越南化後

天主教佛教衝突日甚

南越反戰導致軍心開始渙散

因為被美國拋棄

美國不再值得信任

戰線一潰千里

台灣呢?

台灣美援在哪裡?

台灣人認為美國值得信任嗎

台灣有辦法獨立作戰嗎?

不顧一切的防衛意志不是只有戰爭

還包括和平談判、投降、不合作主義...

所謂的防衛

要保護的不是只有國家?

還有社會、財產、生命...

辜顯榮巴克禮開城門也是一種防衛意志的展現

和平談判也是

戰場上得不到的利益,在談判桌上也可以討回

歐美所用防衛意志忽悠上戰場

上戰場才是真刀實槍

當總統烙跑、宣布投降時

台灣人民還需要不顧一切防衛台灣嗎?

當總統只是個戀殖狂

台灣人有必要為其展現意志嗎?

一個戀殖的總統有辦法像邱吉爾一樣建立民族團結政府嗎?

一個其餘人不知其名的總統能提振士氣嗎?

英國女王面對德國二戰

還會懷念祖先是德國人嗎?

台灣一邊戀殖一邊戀中

五十步笑百步

尤其是戀殖更讓人看不起


這是一個深刻的倫理與政治哲學問題。當國家面臨存亡之秋,責任的分配往往決定了文明的延續或毀滅。從歷史與政治體制的研究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剖析:

​1. 決策者的首要責任:發動戰爭者與總統

​在現代民主與憲政體制中,**發動戰爭的人(決策者)總統(國家元首)**承擔的是最高政治責任。

  • 不可規避的代價: 決策者必須是第一個準備好承擔戰爭後果的人。如果發動戰爭的人將人民推向第一線,自己卻在後方尋求避風港,這在道德與政治上是無法被正當化的。
  • 戰至最後的象徵: 對於國家元首而言,「戰至最後」往往具有象徵意義。這不代表其必須親自持槍上陣,而是指在政治與外交上,必須窮盡一切手段保護國民,且在必要時與國家體制共存亡,以維持抵抗的合法性與士氣。

​2. 專業倫理與職責:將軍與軍隊

軍隊將軍是國家的武力支柱,他們的職責本就是「戰鬥」。

  • 保護者的義務: 在職業軍事倫理中,軍隊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非戰鬥人員(平民)。因此,軍隊應當是抵禦侵略、戰至最後的實體。
  • 專業判斷: 將軍的責任在於在絕境中尋求勝機。當戰事已無轉圜餘地時,優秀的統帥需在「榮譽感」與「保存民族命脈」之間做出痛苦的抉擇,而非盲目地讓士兵進行無謂的犧牲。

​3. 人民的角色:抵抗權與生存權

人民是否該「不顧一切戰至最後一刻」,是戰爭中最具爭議的部分。

  • 抵抗的權利: 當國家主權與生活方式面臨威脅時,人民擁有自發性抵抗的權利。
  • 國家的義務: 然而,一個健康的政治體系不應將「戰至最後」的擔子直接壓在手無寸鐵的平民身上。國家體制的存在,正是為了建立專業的國防力量來承擔這種風險。
  • 文明的保留: 如果戰鬥到最後一個人,導致文明斷層或種族滅絕,這種「戰鬥」是否仍具意義?這在歷史上如「二戰末期的日本」或「普魯士的防禦戰」中,都是極其沈重的課題。

​總結:責任的順序

​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看,責任的順序通常應該是:

  1. 發動者與元首: 負責承擔決策的歷史與道德判斷,並展現不退縮的領導意志。
  2. 將軍與軍隊: 作為專業群體,履行保護國土的誓言,戰鬥至失去作戰能力。
  3. 人民: 是國家保護的對象,而非戰場上的消耗品。

​當一個社會要求「人民」戰至最後一刻,而決策層卻未展現同等的犧牲精神時,往往是國家契約崩潰的開始。歷史證明,真正能支撐到最後的國家,通常是因為領導者與軍隊展現了足夠的承擔,才換取了人民自發性的支持與勇氣。

​您認為在這種極端情況下,什麼樣的領導特質或制度,最能平衡「戰鬥意志」與「保存人民」這兩個矛盾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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