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論永久和平》(Zum ewigen Frieden, 1795)

### 康德《論永久和平》(Zum ewigen Frieden, 1795)核心內容超簡明解釋

康德這篇短文是國際關係學的經典之作,被視為「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與「民主和平論」的源頭。羅伯特·卡根在《權力與弱點》中多次提到「康德的永久和平」,正是指這套思想。

#### 康德的基本判斷(現實很殘酷)
- 人類目前生活在「自然狀態」(霍布斯式的無政府狀態):國家之間沒有更高權威,只有叢林法則、權力政治、永無止境的戰爭準備。
- 戰爭是人類的常態,因為國家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安全、榮耀,彼此猜疑,導致安全困境。

#### 康德開出的「永久和平」三劑藥方
康德認為,要徹底終結戰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1. **第一確定條款(第一劑藥方)**  
   所有國家都必須變成共和制(共和憲政國家)  
   → 因為在共和制下,公民要納稅、當兵、承受戰爭苦果,所以公民會極度謹慎才同意開戰;獨裁者卻可以用別人的命和錢去玩榮耀遊戲。  
   → 這就是後來著名的「民主和平論」:成熟民主國家之間幾乎不打仗。

2. **第二確定條款(第二劑藥方)**  
   這些共和制國家必須組成「自由國家的聯盟」(或太平洋聯盟)  
   → 不是建立一個世界政府(康德反對,那會變成世界暴政),而是自願組成一個越來越大的和平俱樂部,成員之間互相保證不動武,逐步擴大。  
   → 這被後人解讀為:歐盟、聯合國、WTO、國際法體系等「制度性和平」的雛形。

3. **第三確定條款(第三劑藥方)**  
   世界公民法(世界主義法):所有人都有「到訪權」,促進全球貿易與交往  
   → 商業交往會讓國家利益交織在一起,打仗就等於自己砸自己生意(類似重農學派與亞當·斯密的思路)。  
   → 這就是「商業和平論」的源頭。

#### 康德的著名隱喻
「即使是魔鬼,只要它們有理性,也會建立這樣的制度來避免互相毀滅。」  
→ 意思是:這套制度不是靠道德,而是靠理性與利益驅動。

#### 康德自己承認的悖論(卡根特別強調的點)
- 永久和平需要「法治取代權力政治」,但要建立和維持這個法治秩序,一開始往往需要某種強大的權力來強制執行(例如懲罰侵略者)。
- 如果完全沒有強權做後盾,弱小的共和國很容易被獨裁國家吃掉。
- 康德解決不了這個悖論:到底誰來當「世界警察」?如果有世界警察,它又可能變成世界暴君。

#### 卡根在《權力與弱點》裡怎麼用「康德永久和平」?
- 今日歐洲自認已經在歐洲大陸內部實現了「康德永久和平」:
  - 共和制(民主國家)✓
  - 歐盟=自由國家的聯盟(超國家法治)✓
  - 高度經濟相互依賴✓
  - 軍事力量被刻意邊緣化(歐洲人認為「權力政治已經過時」)
- 但這個「歐洲康德天堂」能存在的真正前提是:
  **美國在外面繼續扮演霍布斯式的世界警察**,用武力威懾俄羅斯、處理中東、打擊流氓國家。
- 所以卡根的結論:
  > 歐洲的「康德天堂」是建立在美國的「霍布斯權力」之上。
  > 歐洲人以為自己超越了權力政治,其實只是把權力政治外包給了美國。

一句話總結康德《永久和平》:
「要用共和制民主 + 國際法與制度 + 全球商業交往這三把鑰匙,才能打開永久和平之門;但門外仍站著一個拿槍的美國保鏢,歐洲人假裝沒看見他。」

這就是為什麼卡根說:歐洲人活在康德的天堂,美國人還在霍布斯的叢林裡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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