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引《聯合國憲章》稱可直接對日動武 日外務省:條款已失效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言論引發中日關係急速惡化,中國駐日本大使館11月21日在社交平台X重申《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暗示日本若採取「通往侵略政策行動」,中國可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日本外務省23日回應,指聯合國大會早在1995年就已承認,「敵國條款」已經失效。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援引的《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指的是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這些條款旨在防止法西斯主義和軍國主義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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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務省在X(舊稱Twitter)上回應:「關於《聯合國憲章》中所謂的『敵國條款』,聯合國大會1995年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一項決議,承認其已過時、失效;中國也投了贊成票。此外,在2005年聯合國世界首腦會議上,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所有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敵對國家』的表述,中國也加入了這一共識。」
外務省強調,發布暗示過時條款仍然有效的訊息,有違聯合國已做出的決定。
聯合國大會30年前認同條款過時 但至今仍未刪除
二戰結束後,作為戰敗國的德國和日本,以及與軸心國合作的羅馬尼亞、意大利、匈牙利及保加利亞等國家被列為敵國,而敵國條款一直寫在《聯合國憲章》內。德日兩國一直推動刪除這些條款。
到了199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認同敵國條款「已經過時」,並建議將啟動修訂《聯合國憲章》第108條規定的程序,惟受制於複雜的修訂程序,條款至今仍未從憲章中刪除。





中國駐日大使館重申《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言論引發中日關係急速惡化,中方連日施壓要求日方收回言論,惟日方未予理會。中國駐日本大使館11月21日在社交平台X重申《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以中日雙語重申,若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重施侵略政策,中國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
該貼文以中日雙語寫道:「《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援引的《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指的是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這些條款旨在防止法西斯主義和軍國主義捲土重來。





日代表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反駁中方 木原稔批敵國條款:無法接受






日本常駐聯合國代表山崎和之11月24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反駁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日前發出、要求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撤回涉台國會答辯的信函。
山崎和之周一在信中駁斥傅聰的說法,稱中方指「日本在沒發生任何武裝攻擊下行使自衞權」的說法錯誤,重申自1972年簽署《中日聯合聲明》以來,日方一貫立場是希望通過對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
山崎和之又提到,中國政府呼籲公民不要前往日本旅行,並加強限制日本水產品進口,這種針對不符合中方意願的他國言論或政策採取強制措施做法,國際社會應該反對。
傅聰上周五致函古特雷斯,批評高市在國會答辯公然發表涉台露骨挑釁言論,極其錯誤及危險,性質影響極其惡劣,且在中方多次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後,日方仍不思悔改。他警告,如果日方膽敢武力介入台海局勢將構成侵略行為,中方將堅決行使《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賦予的自衞權,堅定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日官房長官:無法接受有關「敵國條款」的中方主張
另外,共同社報道,針對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發帖提及聯合國憲章的「敵國條款」認為有權對日本等二戰戰敗國實施軍事行動,日本官房長官木原稔周二在記者會上稱,「無法接受與事實不符的中方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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