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谅解草案、赫爾四項基本原則

赫尔拿出一张纸,上面列有四项原则:
1.尊重每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支持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原则;
3.支持均等原则,包括通商机会均等;
4.维持太平洋地区现状,以和平手段改变现状除外。

《日美谅解草案》,历时三天完成。《谅解草案》内容广泛,措辞缓和,
从《三国公约》
到西南太平洋经济活动问题都有所涉及,
其中最为重要的几点与中国有关:
日本承诺从中国撤军,并放弃对中国领土的所有主张,前提是中国承认伪满洲国,蒋介石政府要与其敌对政权——中华民国前行政院长汪精卫领导的南京政府合并。

,《日美諒解協定草案》的初稿由42歲的岩畔豪雄上校、野村吉三郎、大使館武官和一名專家的研究下歸納了幾點,並討論出了一些主要內容:
 
美國和日本承認,兩國是太平洋地區的強國,將共同努力該地區的和平,達成友好諒解。
日本承認簽署《三國同盟條約》是為了防止歐戰擴大。日軍只有在德國受到非戰爭協力國家的主動攻擊時才會履行其軍事義務。美國對歐戰所做出的回應在出發點上只能是保護自己的利益和安全。
美國總統勸告蔣介石政府與日本講和,為此,美國總統和日本政府同意:(a)中國獨立;(b)日軍基於中日條約撤軍;(c)不吞併中國領土;(d)沒有賠款;(e)中國崇起門戶開放政策;(f)蔣介石政府與日本支持的汪精衛政府實現合併;(g)日本克制不向中國大規模移民;(h)承認滿州國。
美國和日本都停止以恐嚇為目的的向太平洋地區部屬空軍與海軍力量。
兩國恢復《通商航海條約》
日本在西南太平洋(包含東南亞)獲取利益不能依靠武力,只能透過和平方式。做為交換,美國將確保日本的資源獲得,包含石油、橡膠、錫、鎳。
為了確保太平洋的政治穩定,美國和日本都不能接受歐洲對太平洋地區的侵入,雙方確保菲律賓的獨立,美國會確保日本移民受到公平對待及沒有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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