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日治時期鴉片政策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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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治時期鴉片政策是台灣日治時期為有效管理吸鴉片人口所採行的政策。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後藤新平等人認為,漸進式禁絕鴉片的可行性比直接禁絕高許多。[1][2][3]在日治初期,鴉片暴利是總督府的重要財政來源,曾佔當時總財政收入32%。[1]

漸禁與嚴禁的爭論編輯
日治初期,日本在爭論鴉片應該漸禁還是嚴禁,後來執行漸禁的原因為
- 認為日本人不易染上鴉片
- 鴉片與酒相剋論:日本人嗜酒,且當時日本人認為如果同時吸鴉片又喝酒,會吐、很難過。
- 日本宣傳鴉片危害已經很成功。
- 日本人性急,不會浪費時間吸鴉片。
- 鴉片煙氣極臭。
最終成功禁絕的原因編輯
- 1898年起,芎林文林閣等鸞堂組織開始幫助戒毒癮[4]。
- 杜聰明等人發明新的戒癮方法,戒癮時低痛苦;在此之前,鴉片成癮者的自然死亡是使用率下降的主因。1946年6月完成最後一位鴉片成癮者的戒除治療。[5]
- 蔣渭水等人提出給抗議書給日本政府,並在全臺舉辦有關的講座,提高本島人對於鴉片傷害健康的認識。
- 多種替代藥物出現、降低醫療鴉片的需求;而西方國家也開始認為鴉片類藥物是毒品、應該禁止非醫療用途。
- 本島人上流社會及知識份子態度丕變:本來吸鴉片是本島人高級社交場所的日常景象,反而是日本警察經常在這種社交場所找麻煩、阻止未成癮者進入這種場所;但在1929年左右,本島人知識份子及上流社會轉向、要求總督府加強戒癮輔導。
- 醫學進步,鴉片可以提煉藥用嗎啡,而且日本在二戰時需要大量藥用嗎啡。
- 鴉片收入佔總督府收入比重中銳減,停售鴉片也不會造成財政問題。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台湾(又称福尔摩沙)是位于中国大陆福建省沿海的一个岛屿。[1]中国和台湾人民有着悠久的历史,第一批汉族定居者于十七世纪抵达台湾。[2]日本帝国在第一次中日战争结束时根据《马关条约》 (1895年)从清朝中国割让台湾(又称福尔摩沙)。[3] [4]日本对台湾的统治一直持续到二战日本投降。[3]在此期间,日本殖民政府发起了减少鸦片和鸦片衍生产品消费的重大政策,从日本殖民政府和国际方面的当代资料来看,这些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5] [6]
台湾吸食鸦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汉族定居者的到来。[2]台湾的鸦片习惯因中国的鸦片战争而增长,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1890年鸦片的强制合法化。[2] 1890年至1891年间,进口到台湾的合法鸦片数量从60公斤增加到四十万公斤。[2]仅在1892年,鸦片贸易就占了台湾收入来源的一半,导致鸦片在台湾广泛存在。[2]
鸦片编辑
鸦片是一种高度成瘾的镇静药物,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3400 年。[1]罂粟荚含有一种称为乳胶的乳状物质,由吗啡和可待因等多种化学物质组成。[1]豆荚中的乳胶被煮沸并干燥后成为鸦片。[7]鸦片在整个历史上一直被用作娱乐和药物,历史学家预测鸦片很可能在公元六世纪沿着丝绸之路贸易路线传入整个东亚。[7] 19世纪大英帝国和清朝之间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鸦片战争见证了鸦片在整个东亚的持续蔓延。[8]虽然鸦片为许多国家提供了利润丰厚的贸易市场的机会,但这种成瘾物质的破坏性影响在整个东亚以及整个美国和欧洲造成了严重破坏。[8]
日本人对鸦片的看法编辑
明治时期的日本人对鸦片持负面看法,认为这是一种不文明、懒惰的行为。[9]这些担忧可能源于他们观察到其对中国人口的影响以及西方列强强迫其出口的侵略。[10]
汤森·哈里斯等美国外交官将鸦片描述为“中国的一大敌人”,并且“像最致命的毒药一样造成伤害”,加剧了这些担忧。[10]直到1868年,明治政府严格禁止进口、拥有和使用除药用外的鸦片。[5]在日本吸食鸦片的情况很少见,而且对这种行为的惩罚也很严格。[9] [5]
台湾割让给日本时,吸鸦片被视为与缠足、辫子并列的“三恶”之一,应予废除。[11]首相伊藤博文在《马关条约》谈判中表示,“早在鸦片到来之前,台湾就已经有人居住了”,[2]并且“日本政府占领台湾后,一定会禁止鸦片”。[9]然而,有人担心这种做法可能会从台湾传播到日本,也担心惩罚鸦片的使用可能会导致台湾当地人的反日情绪。[12] [6]
伊藤博文还表达了当代日本人的观点,认为鸦片的广泛使用是清朝中国衰落的一个因素,他说“鸦片烟民很懒,因此士兵不能发挥最佳状态”。[9]
台湾从中国吞并编辑
1894年,中日战争因日本侵略朝鲜而爆发。[13]清朝战争准备不足,被日本舰队的威力和武力压得喘不过气来。[7]中国因战败而蒙羞,并于 1895 年签署了《马关条约》[14],将台湾永久交由日本统治。[8]台湾在日本统治下正式命名为福尔摩沙。[8]台湾人反抗日本统治的承诺,并于 1895 年 5 月 25 日建立“福尔摩沙共和国”。[7] 5月29日,超过12,000名日军抵达台湾,开始解散台独运动。[7] 1895年10月,“福尔摩沙共和国”正式战败,日本开始侵占台湾。日本政府将台湾视为日本工业的资源,并看到了日本商品和服务的殖民地市场的机会,这可以改善日本经济。[7]鉴于台湾长期吸食鸦片的历史,日本政府在1895年至1945年间的鸦片政策备受争议。以及日本政府干预这一做法的先天政治和经济动机。[7]台湾悠久的鸦片历史与台湾历史上与中国的密切关系密切相关。[13]
福尔摩沙编辑
从1895年到1945年二战结束,福尔摩沙是日本殖民地长达50多年。[15]在日本殖民统治的头三年,日本军队统治着该岛。然而,1898年东京开始任命日本总督来监督台湾。[15]由于台湾是日本的第一个殖民地,日本动用了许多资源来确保殖民地福尔摩沙的成功。[7]日本通过努力消除疾病以及改善殖民地基础设施和整体经济,在整个殖民地建立秩序方面取得了广泛的成功。[15]日本统治在“明治维新”进程之后使台湾现代化。[16]他们最初的政策侧重于通过努力提高产量和耕作技术来发展农业产业。[7]日本还修建了高速公路并改善了现有的铁路基础设施,旨在增加通往岛上偏远地区的通道并刺激经济。[7]台湾在日本最初控制殖民地时最初拥有 50 公里的铁路轨道,并致力于开发超过 500 公里的铁路轨道。[7]日本人还修建了学校、医院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如道路、生产性农场和贸易港口。[7]日本政府意图推动台湾进入现代经济,并因此成为东亚最先进的国家之一。[7]
由于日本的统治,台湾经历了文化认同的转变。[17]虽然福尔摩沙在技术上并未与日本文化同化,但当地台湾居民被迫说日语而不是母语,导致当地文化的丧失。[7]日本人对台湾人民实行严格统治,制定代表日本利益的政策。[7]当时为维护日本利益而制定的政策的一个关键方面是控制鸦片贸易并严格管制鸦片在台湾和日本社会的存在。[7]日本对台湾和占领这片土地的“野蛮人”进行“文明化”的愿望不仅限于基础设施和教育,而且主要集中在鸦片的使用上。[18]日本乡巴佬认为吸食鸦片的做法是原始而危险的,因为对他们的意识形态和他们在全球世界的看法构成了威胁。[8]
1897年台湾鸦片法令编辑
1895 年,短命的“福尔摩沙共和国”抵抗运动领导人制造了虚假的“日本发布的宣传”,声称鸦片将被禁止,希望以此推动支持者支持他们的事业。[15]作为回应,日本政府暂时允许台湾当地居民继续吸食鸦片,同时表示向任何日本人提供鸦片将被判处死刑。[2]福尔摩沙共和国战败后,日本政府对台湾鸦片的盛行提出了极大的质疑,担心如果不正确监控,鸦片会蔓延到日本。[2]
1897年1月21日,日本政府颁布《台湾鸦片法令》,为台湾制定了新的鸦片政策。[2]该法令概述了日本政府对鸦片贸易的垄断,并限制向持有必要许可证的“已证明上瘾的人”出售鸦片。[2] “获得鸦片使用许可”的过程花了三年时间才完成,并产生了近 200,000 个许可证。[2]日本的鸦片政策是在1938年12月至1942年11月期间运作的东亚开发委员会(Kōain )的管理和领导下实施的。[19]该政策意味着已经吸食鸦片的台湾国民可以在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吸烟规定。然而,到了 1920 年代,未登记的鸦片使用者与登记的鸦片使用者一样多。登记和未登记的鸦片吸食者人数之间的不平衡表明,该政策未能有效阻止不吸食鸦片的人吸食鸦片。[15] 鸦片烟馆在整个东南亚都很常见。它们是出售和吸食鸦片的场所,是寻求鸦片的当地人和外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8]
鸦片贸易作为收入来源和最终根除鸦片吸食编辑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鸦片法令”是日本政府首次表明其意图从鸦片贸易中获利。[12]政府正在使鸦片贸易成为个人利益的垄断,同时制定允许使用者继续吸烟并禁止人们开始吸烟的政策。[12] 1896年,即日本开始建立垄断一年后,鸦片收入占台湾年度总收入的60%,并在整个1900年代持续增长,直到日本时代末期鸦片吸食被有效根除。[8]垄断最初导致鸦片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加和吸烟者的总体减少。[8]《鸦片法令》的结果表明,鸦片政策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需要收入来资助日本占领福尔摩沙,另一方面控制台湾的鸦片使用是控制人口的直接方法。[8]
尽管如此,日本殖民政府还是实施了铲除鸦片的计划。 1930年,它建立了政府鸦片瘾君子中心医院。首位台湾医学博士杜聰明教授被任命为院长。他设计了一种检测患者尿液中是否存在鸦片的方法,以及一种以减少吗啡剂量替代鸦片的治疗方法。到 1945 年台湾回归中国时,台湾吸食鸦片的人数已微不足道。根除鸦片吸食被视为日本殖民时代最重要的医学成就之一。[20]
参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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