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 “慰安妇”是如何收集的,由谁收集的?
Q3. “慰安妇”是如何收集的,由谁收集的?
在日本
居住在日本的日本和韩国女性是从日本国内招募的。当时日本已经批准了《禁止买卖妇女儿童国际公约》,因此国内必须征募21岁以上从事性交易的女性。但在现实中,根据证词和文件显示,21岁以下的女性或非从事性交易的女性被绑架、诈骗和人口贩卖的案件十分猖獗。还有警方文件指示日本军方隐瞒军方的参与,同时要求日本都道府县警察在此类事件中为承包商提供便利。
对于已经成为战场、驻扎着大量日军的冲绳,军方要求县政府在那里设立慰安所。森木泉知事和那霸警察厅长园具志轩曾拒绝,但军令他们不能违抗。据说是从当时冲绳最大的妓院辻游鹤那里动员了500人。一些妇女拒绝去慰安所,但军方严令那霸警方“不能让企业倒闭”。
殖民地朝鲜和台湾
在韩国,来到村里的熟人、镇长、工厂经理和日本人都被“我有一份可以赚钱的工作”、“我在工厂工作”、“我有一个作为一名护士的工作。”许多站出来发声的女性告诉我们,她们是受害者。还有一个证词是,他被宪兵带走,让他来这里片刻。承包商参与绑架的案件很多,但军队、宪兵和韩国总督都参与了承包商的选择和控制。其中有像姜德京这样的女性,她在从富山县的一家军火工厂逃跑时被宪兵抓到慰安所,被迫当义工。1941年,关东军特别演习中,关东军司令部总参谋部第3科原善四郎表示“需要慰安妇人数为2万人”,并要求总督府总务局招募“慰安妇”。
在台湾,熟人、职场经理、警察等都被“待职”、“助理护士”、“我有一份好工作”、“我可以上学”等字眼所骗。被告知在该单位工作并被带到村驻军慰安所的妇女挺身而出索赔损失。
1942年,南方总军向台军提出要求,向婆罗洲派遣50名台湾“慰安妇”。在从台湾向南派遣“慰安妇”时,南方总军参与了“慰安妇”的安排安置工作。台军宪兵挑选承建商,台军管理承建商及“慰安妇”行程,军部准许。
对于被占领土
在中国和东南亚大部分日军认为“抗日”的地区,军方人员强行带走。在军政府时期,有被人骗走、用妇女换取布和盐的事,也有日本军方命令村长等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招募妇女的事。
同样清楚的是,在印度尼西亚,日本军方选择了数名被安置在平民收容所的荷兰妇女,并以“如果她们不听话就会伤害她们的家人”为威胁,将她们带到慰安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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