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的倾向与许多亲中国的新客华人(TOTOKS)的想法一致,他们认为消极的制度是 "将印尼公民身份强加给华裔 "的制度。
194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宣布,所有在印度尼西亚出生的华人必须做出决定。
如果他们希望保留印尼公民身份,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他们希望放弃印尼公民身份,他们需要在印尼法院进行法律程序,并在1951年12月27日之前向中国领事机构登记。
这被称为 "被动制度"。9
然而,1949年至1951年这两年的国籍选择期并没有为公民身份问题划上句号。
1951年12月初,成群结队的华裔拿着椅子、厚外套和 "惊人的精神",在雅加达一家法院外通宵扎营,以确保他们不会错过拒绝印尼国籍的机会。10
年轻的学生急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为他们渴望在中国接受大学教育。
他们需要印尼公民权来进行商业活动,但他们坚持认为 "祖国不应该放弃保护海外华人的道义责任"。
在印尼国民革命期间,许多华人几乎没有摆脱种族暴力的记忆,他们对自己在群岛的未来感到不确定。
1950年5月发表在泗水《大公报》上的一篇署名文章抓住了萦绕在华人社区的疑虑和恐惧。
"目前印尼处于混乱状态。... .
如果一个法西斯人物上台,那些没有印尼公民身份的人肯定会被疏远;那些有印尼公民身份的人仍然会受到影响。
大屠杀期间的德国犹太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13
许多华裔认为,即使他们明确地效忠于印尼,他们仍然会受到与印尼人不同的待遇。
在1951年苏吉曼内阁的反共大清洗中,著名的印尼华人记者和社区领袖林群贤(Liam Koen Hian)因被指控参与共产党组织而被捕。
尽管林群贤早先倾向于中国民族主义,并崇拜社会主义中国,但在20世纪50年代初,他开始倡导跨越种族界限的政治联盟,以实现一个统一的印度尼西亚国家。
Liem对媒体说,他对印尼政府感到非常失望。
"即使我们(华裔)加入了印尼国籍,我们仍然可能被屠杀。”15
除了政治上的迫害,海外华人还对他们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经济状况感到灰心。
尽管获得公民身份有助于华裔获得某种程度的保护,免受公然的非法歧视,但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印尼无序的经济环境中,他们仍然遇到了非官方形式的虐待。
在大多数情况下,贿赂政府官员是华人自我保护的最有效形式。
然而,通过行贿,华裔只是强化了印尼原住民(Pribumi)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即他们是机会主义的、自利的少数民族,是印尼社会腐败的根源。
根据中国驻雅加达大使馆的资料,在第一个国籍选择期(1949-51年),有 636,100名在印尼出生的中国人--约占该国华裔总人口的 30%--通过放弃印尼公民身份而选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他们可能由于缺乏信息或难以获得法院服务而错过了拒绝印尼公民身份的最后期限。20
印尼政府对这些华人的国家忠诚和公民身份之间的不一致感到震惊,因此倾向于停止给予当地出生的华人自动公民身份。
印尼政府的倾向与许多亲中国的新客华人(TOTOKS)的想法一致,他们认为消极的制度是 "将印尼公民身份强加给华裔 "的制度。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