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军统帅 《一般命令第一號》

 开罗波茨坦雅尔达是政党分赃会议

麦帅一般命令第一号是点交行动



《一般命令第一號》(英語:General Order No. 1)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後,由同盟國成員美國完成相關規劃,並於1945年8月17日美國三軍統帥杜魯門批准後,呈交給各個盟軍總司令供其使用[1],其規定為完全解除日本武裝、同盟國佔領日本領土及日本控制領域[2]。命令各地日軍司令官向各指定的盟軍總司令或代表投降,並且指定盟軍總司令或代表必須遵守其義務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處理各地日軍司令官投降、佔領相關事務。[3]。


全文內容

編輯

一、日本帝國大本營遵奉日本天皇之指示,下令「所有日本軍隊」向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投降。茲令所有日本國內外之司令官,使在其指揮之下之日本軍隊以及日本管制之軍隊,立刻停止戰鬥行為、放下武器、駐在其現時所在之地點,並向代表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蘇聯之司令官,如下列指定或如盟軍最高統帥所追加指定者,無條件投降。應立即連繫指定之司令官或其指定之代表,並接受盟軍最高統帥對於詳細規定的指示變更,各司令官及其代表之命令應馬上完全地執行。


甲、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乙、在滿洲、北緯三十八度以北之朝鮮半島部份及庫頁島境內之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遠東蘇聯軍總司令官投降。

丙、在安達曼群島、尼科巴群島、緬甸、泰國、北緯十六度以南之法屬印度支那、馬來亞、婆羅洲、荷屬印度、紐幾內亞、俾斯麥群島及索羅門群島境內之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東南亞盟軍司令部最高統帥或澳大利亞軍隊之司令官投降,蒙巴頓與澳軍之確實劃分,由其自行商定後,再由盟軍最高統帥對於此節詳細規定。

丁、在日本委任統治各島、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及其他太平洋島嶼之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投降。

戊、日本帝國大本營在日本主要島嶼、附近各小島、北緯三十八度以南之朝鮮半島及菲律賓之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美國太平洋陸軍總司令投降。

己、上述所指定之司令官為唯一被授權接受投降之同盟國代表,所有日本軍隊應只向彼等或其代表投降。

日本帝國大本營且命令其在日本及國外之各司令官,將日軍部隊及在日本策劃下之部隊,無論在何地點完全解除武器,並在同盟國司令官所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將所有武器及裝備完整與安全的繳出(在日本本土之日本警察,在另有命令以前,得免受此項解除武裝之規定。警察部隊各留崗位,並應負責維持法律與秩序。此類警察部隊之人數及武裝另行規定之)。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北越故事:童年、從軍、戰場、戰後、晚年【平民眼中的戰爭:從香蕉湯到尿袋人生】

投稿:戰爭不是劇本:從香蕉湯到尿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