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反憲法
“拯救國家的人不違反任何法律。”

2025年1月20日,唐納德·川普以一系列行政命令強勢入主美國總統寶座,這些命令摧毀了美國憲政體系的諸多確定性。通常情況下,行政命令是效力最弱的法律武器,其效力低於憲法、成文法甚至規章。如果美國憲政體系運作良好,這些行政命令大多不會生效,因為更高層級的法律會凌駕於其上。然而,美國的憲政秩序正在改變。
廢除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的出生公民權!抹殺六十多年來民權立法和數十年來憲法在性別平等方面的進展!逆轉遏止氣候變遷的法律努力!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停止國會授權的幾乎所有聯邦項目的撥款!將數千個公務員職位重新歸類為需要效忠總統的政治職位,從而擾亂他們的工作! 撕毀條約,放棄國際援助,破壞長期存在的國際聯盟和諒解!將國家安全置之度外!所有這一切,在正常情況下,僅憑行政命令是不可能合法實現的。但現在並非正常時期。
川普政府在執行這些行政命令後,向全政府發布指導意見,指示所有聯邦僱員,這些行政命令「凌駕於」所有其他法律之上。那些拒絕遵守行政命令的人,以及那些如果這些行政命令成為法律就不會有工作的人,都被立即解僱或停職。許多聯邦僱員寧願辭職,也不願違反他們所熟知的法律。川普就任總統一個月後,聯邦政府的行為就好像這些行政命令是唯一有效的法律,而全然不顧憲法、國會或法院的裁決。
初審法院對此並不買單。在川普第二任期的頭幾週,至少有75起案件被提起,這些案件不僅挑戰政府部門的設立和撤銷,還挑戰公務員法律和程序的顛覆、資金的扣押、移民規則的殘酷變更、在缺乏法律授權的情況下設立新的行政休假和買斷制度、以及顯然授權埃隆·馬斯克及其手下隨意查閱最敏感的政府資料庫等等。在幾乎所有這些案件中,全國各地的聯邦地方法院都發布了臨時限制令或初步禁令,要求政府停止或撤銷這些變更,直到這些行政命令引發的實質問題能夠解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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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 REDEN DRÜBER – WIR WOLLEN ES WISSEN!
Im politischen Prozess besteht (immer noch) Unsicherheit, ob die AfD verbboten werden kann.自由權利社會在以下方面作出規定:法學家*內部人士*專家*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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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清楚川普政府是否遵守了這些法院命令。例如,在兩家不同的法院堅持要求恢復所有聯邦撥款後,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總統行政辦公室的關鍵部門,負責監督行政機構和聯邦預算)撤回了其停止所有聯邦撥款的備忘錄。因此,資金本應恢復流動。但一位聯邦法官發現了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政府並未遵守先前的命令,因為資金仍然沒有到達指定的接收者。
有些法院命令似乎在理論上被遵守,但在實務上卻遭到違背。政府在法律文件中堅稱其已遵守法院命令,但那些在訴訟中勝訴、等待賠償金、試圖重返政府部門或尋求恢復原狀的人卻作證說,被禁止執行的行政命令仍在被執行。一位法官懷疑政府向她撒謊,導致她無法評估命令的執行情況,她嚴厲指出:“辯方律師應謹記其向法庭作出真實陳述的義務。”
許多專家現在認為,我們正在目睹一場權力攫取、一場憲政危機,甚至是一場政變。我們這些研究過世界各地民主政府衰落的人,絲毫不會因為美國近幾週政府機構的迅速崩潰與世界其他地區民主政體的崩潰之間存在相似之處而感到欣慰。在這些地區,野心勃勃的獨裁者在選舉勝利的鼓舞下上台,並取消了所有對其權力的法律制約。一旦他們得逞,民主就走向了終點。
美國如今顯然正走上一條由法律鋪成的專制道路。對川普這位普通公民而言,法律一直都是他用來束縛對手、使其破產、並透過阻撓司法程序來逃避自身法律義務的武器。如今,身為總統的川普,在許多律師的協助下,將法律武器化,對抗憲政秩序。這些律師宣稱,我們正處於「後憲政時代」。
川普渴望迅速修改美國憲法,效法維克多·歐爾班、烏戈·查維斯和拉斐爾·科雷亞的做法,這三位總統都在鞏固其獨裁統治的第一年就重寫了憲法。美國憲法實際上幾乎不可能修改。因此,川普正在以美國法律允許的唯一途徑修改憲法。首先,他安插了一群支持其新憲法理念的法官進入最高法院;現在,他提出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憲法主張,希望最高法院能夠接受。目前,下級法院以程序性理由抵制他透過行政命令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企圖,但最高法院或許會在實質問題上認同川普的觀點。
簡言之,川普政府執政頭幾週看似瘋狂的舉動背後其實蘊藏著某種邏輯。這些行政命令建構了一幅我稱為「反憲法」的圖景,即一種取代現行憲法的替代憲法現實。川普倡導“單一行政理論”,而非權力製衡,該理論追求行政權力至高無上,不受國會甚至法院的約束。
單一行政權理論的靈感來自美國憲法,該憲法於1787年制定,當時現代行政國家的概念尚未出現。憲法第二條關於行政權的條款僅提及總統。因此,該理論的支持者認為,總統是唯一獲得憲法授權行使行政權的官員,所有政府機構的員工都必須服從總統的直接命令。
先別管國會一個多世紀以來設立了多少個行政機構,這些機構對總統的獨立程度不一。國會在設立這些機構時就明確規定,總統不得隨意任免機構人員,只能因正當理由行事,並且還制定了這些機構必須遵循的使命和優先事項。單一行政權理論試圖以總統必須能夠親自指揮所有行政機構的每一個細節為由,推翻國會對行政機構施加的這些限制,認為這些限制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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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布蘭克(Insa Bla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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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Iblanke1@luc.edu,網址: LUC.edu/law/International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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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政命令中充斥著支持這一觀點的聲明。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25年2月18日發布的題為「確保所有機構的問責制」的行政命令,該命令斷言:
“憲法賦予總統一切行政權力,並責成他忠實地執行法律……所有行政部門官員都須接受總統的持續監督和控制。”
此外,各機構必須與總統的政策和優先事項保持一致。正如「美國外交關係統一發聲」行政命令所闡述的那樣,這種統一的行政權力也延伸至國際事務領域。
根據單一行政權理論,各機構的主要憲法授權不再源自於國會授予的立法權,而是源自於總統授予的行政權。如果最高法院接受這個理論,那麼國會迄今對各機構運作方式的限制很可能被認定為違憲——行政命令的確可以凌駕於具有憲法效力的法律之上。
最高法院已在擴大行政權力和使其免受國會約束方面做出了許多努力。在去年夏天審理的「川普訴美國案」中,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在履行公務時不受刑法的憲法約束,從而賦予其廣泛的刑事豁免權。如果總統行使全部權力需要不受刑法約束,那麼主張總統的權力不應受到限制其控制各機構及其執法方式的法律約束,似乎也並非牽強附會。
目前的最高法院很可能在某些憲法問題上對川普不利,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出生公民權問題。但鑑於最高法院近年來在行政權問題上的傾向,多數法官很可能會採納單一行政權理論,從而賦予川普更大的權力。在總統豁免權案中,六名大法官組成的多數派已經表示,“國會不能就總統在其‘最終且排他性’的憲法權限範圍內的行為採取行動,法院也不能審查此類行為”,但並未明確說明該權限究竟有多大。事實上,根據本屆最高法院的判決,總統的權限範圍可能相當廣泛。
有人聲稱,總統豁免權的裁決已經使川普得以像君主一樣行事。如果最高法院接受這種極端形式的單一行政權理論,那麼美國將從憲政民主國家轉變為更接近獨裁政體的國家。而川普的反憲法計畫也將得逞。
於是,在2025年2月19日,川普利用聯邦政府的權力——儘管沒人確定他是否擁有這種權力——介入了他家鄉紐約的一場爭議,下令紐約市放棄一項新的擁堵收費方案,該方案對進入曼哈頓最繁忙路段的車輛收取通行費。他聲稱自己拯救了紐約,並在白宮官方帳號上得意洋洋地寫道:“國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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