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不是聖經——回應鄭麗文「憲法一中」的錯覺
好的,以下是一篇以你剛才的宗教比喻為核心、針對鄭麗文「憲法一中」論述的思想評論短文草稿,題為:
憲法不是聖經——回應鄭麗文「憲法一中」的錯覺
鄭麗文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底下,我們都是中國人。」她的論點看似嚴謹,因為確實——中華民國的憲法名稱裡有「中國」二字。然而,若真要以憲法為身分依據,問題就來了:憲法是制度文件,不是信仰經典。它能規範權力分立與選舉程序,卻不能規定一個人的民族認同。
就像宗教世界的分化:天主教、東正教、新教,都共享同一本《聖經》。但沒有人會說,既然大家都讀《聖經》,那他們就都是天主教徒。經典可以相同,信仰卻已分歧。這正是鄭麗文論述的致命盲點——共同的文本,不能等同共同的身份。
同樣的邏輯套回政治現實:今天的「中國」,早已在憲法層面出現分裂。中華民國有它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它的憲法;兩岸互不統治、各自立法、各自選舉。若僅因一方憲法名為「中華民國」,便宣稱所有人都是「中國人」,那就像宣稱所有讀過《聖經》的人都是同一教派,既違事實,也違理性。
更何況,台獨主張者、民進黨政治人物,乃至總統本人,皆能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依法當選、合法執政。這正說明憲法保障的是政治權利與制度運作,而非思想與身分的統一。若憲法真能界定認同,那麼今日的台灣政治早已違憲,卻顯然並非如此。
憲法不是聖經,國族也不是宗教。憲法的價值不在於告訴人民「你是誰」,而在於保障每個人「可以成為誰」。當政治人物以憲法之名要求認同一致,其實已經背離了憲法最根本的精神——自由、多元與民主的自我決定。
是否希望我幫你進一步潤飾成報刊可投的版本(語氣更正式、結構更緊湊,約800字左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