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從「憲法一中」到「憲政自由主義」——鄭麗文應學習海倫・齊勒的自由法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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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依據你構想與我前面大綱所撰寫的完整評論文章,標題、語氣與結構皆以報刊政論風格呈現,兼具理性論證與文化比喻。


🏛️ 從「憲法一中」到「憲政自由主義」——鄭麗文應學習海倫・齊勒的自由法治觀

文/(你的名字)


一、從「憲法一中」說起:以條文定義身份的侷限

鄭麗文日前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辯論重申:「在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下,我們都是中國人。」
這句話聽來鏗鏘,但仔細推敲卻顯得空洞。她企圖用「憲法」這部國家根本大法,來界定民族與文化的歸屬——彷彿條文能決定我們是誰。然而,憲法從來不是身份的工具,而是權力的約束。

中華民國的憲法確實保留「中國」的名稱,但同樣的憲法,也讓主張「台灣主體性」甚至「台灣獨立」、「我是台灣人」、「我是日本人」的候選人能依法當選總統、地方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若憲法真能界定我們是「中國人」,那麼這一切政治現實的多元存在又該如何解釋?


事實上,這正顯示憲法的本質不在於身份,而在於制度。它不是統一認同的證書,而是保障公民行使權利的契約。

所以今天我們憲法遇到的問題,不是誰是中國人。而是遇到主張「台獨」、「我是台灣人」的總統,想靠憲法的罷免權,並利用降低罷免門檻,消滅主張「統一」、「我是中國人」的雜質立法委員。這才是我們真正的問題,執政黨一朝握權,就想要五院全要聽總統號令,如同海倫·齊勒(Helen Zille)說,她的“朋友”、前總統雅各布·祖馬(她稱他為“可愛的人”,但“掠奪了國家財產”)對法院試圖指導他該怎麼做感到困惑不解。南非法院可以發揮獨立性,讓祖馬總統是感到困惑不解。我們的賴總統卻想登台講歷史十講,當台灣史老師,要五院全聽他的,忘記他的醫學專業只能急救路倒墨綠獅友。

這正顯示憲法的本質不在於身份,而在於制度。它不是統一認同的證書,而是保障公民行使權利的契約。


二、「死的條文」與「活的憲政」

鄭麗文所說的「憲法一中」是一種死的憲法觀。她看見的是文字上的「中國」,而非制度上的自由。
真正的憲政主義則是活的——它依賴公民的政治實踐,使條文不成為歷史的遺跡。

記住,我們要培養的是一種憲政愛國主義,憲政愛國主義就是一種「權力自我節制的習慣」。
在台灣,憲法雖未修至「去中國化」,但實際政治運作早已內化了民主憲政精神。人民用選票決定國家方向,政黨在制度內輪替,這正是活的憲法——它不靠血緣,而靠自由意志延續。

歐內斯特·勒南(Joseph Ernest Renan)在普法戰爭法國慘敗後,在1882年演講〈什麼是民族?〉中指出:

民族不是血統、語言、宗教或地理的總和,而是一種「靈魂的原則」;它建立在「共同記憶」與「共同遺忘」之上,並且必須「每天經由人民的意志重新確認」——這就是「每日的公民公投」(plébiscite de tous les jours)。

意思是:

民族不是一次建立、永久有效的實體,而是一種持續的政治承諾與道德共識。人民必須持續地願意「共存、共同承擔命運」,否則民族將逐漸瓦解。

延伸來講,就是在憲法自由的制度下,強調共同體存在的意願與記憶的共享。


三、海倫・齊勒的啟示:自由主義憲政不是身份政治

南非民主聯盟(DA)領導人海倫・齊勒(Helen Zille)曾說過一句話:

自由主義主張,國家不應定義你是誰,只應保障你的權利。

這句話道出了自由主義憲政的核心。南非在種族隔離制度崩潰後,最艱難的挑戰不是統一國族,而是建立一個保障多元權利的法治共同體
齊勒拒絕以「白人自由派」或「非洲民族」的身份說話,她選擇以「自由憲政」的語言行動。
鄭麗文若真信奉中華民國憲法,就應該學習這種精神——以憲法保護人民的自由,而非以憲法定義人民的身份。

根據泰晤士報報導一份在南非這個非洲最具代表性的民主國家做的調查發現,現在贊成軍事統治的南非人竟然比反對的人還多。

根據「非洲晴雨表(泛非研究網絡)」這個獨立研究機構的最新數據,今年有 49% 的受訪者對軍政府抱持正面看法,比三年前的 28% 大幅上升。

研究團隊指出,有七成南非人對目前民主制度的運作感到不滿,而且多數人覺得「國家正走在錯的方向上」。
調查也發現,最失望的族群多半是生活貧困、失業,或是出生在 1994 年種族隔離結束前的人。
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認為「失業」是國家最大問題,其次是犯罪、缺水、基礎建設老化和貪腐。
很多人說,過去一年他們得靠親友、教會或慈善團體的幫助才能勉強過活。

海倫・齊勒這位74歲的老奶奶,可不是一般的退休族。她當過記者、反種族隔離運動者,也做過政治人物。她現在住在開普敦,2006 到 2009 年還當過那裡的市長。

不過,和多數想在海邊慢活養老的南非人不同,她反而打算「逆向操作」——明年要去競選約翰尼斯堡市長。

她這個決定,其實很能反映出南非最富有城市約翰尼斯堡的現況有多慘。

雖然這座城市今年 11 月要主辦 G20 高峰會,但實際上亂成一團:停電、缺水、馬路坑洞一堆,有些甚至大得像隕石坑。

齊勒其實是約翰尼斯堡人。她的父母在 1930 年代逃離納粹德國後就在這裡落腳。她說,要修復這座城市是「全南非最難的任務」。

但她還是願意挑這個重擔,因為這正是她的個性——敢講真話、敢衝、也想真的做出改變,而不是只講空話。

如果她真的選上,這不只是一場地方選舉的勝利。這也可能象徵她領導的民主聯盟(DA)有機會取代非洲人國民大會(ANC),成為南非的新主導力量。

注意,海倫・齊勒要競選市長主要動機是市政的「修復」。鄭麗文如果如此強調憲法,就應該把重點放在被民進黨玩殘的憲法法治制度的「修復」上,而不是談論「我是中國人」的空話價值上。


四、共同經典 ≠ 共同信仰:從宗教比喻看憲政分流

我們可以借宗教作比喻:
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都以《聖經》為共同經典,但他們信奉的教義、組織與權威各不相同;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基督教同屬一神論的「亞伯拉罕諸教」。這表示它們都源自同一神信仰,並共享許多先知和故事,包括亞伯拉罕、摩西等,因此可以說伊斯蘭教在發展過程中,受到了猶太教的深遠影響。 
沒有人會說這些宗教信徒都應被統稱為「猶太教徒」。

同樣道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同源於「中華」天下傳統,也曾各自堅稱自己承受「天命」,承繼中國。但在1949國共內戰後,兩岸真正進入現代民族國家行列,各有一個真正統一的政權,也各有自己的「憲法」經典,已演化出完全不同的政治神學。更何況兩岸各有自己的憲法,若硬要以憲法中的「中國」兩字,或傳統中國的「天下」、「天命(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來綁住現代台灣的政治認同,正如要求所有讀《聖經》的人都回歸舊約信仰一般荒謬。


五、結論:從「一中憲法」走向「憲政法治」

憲法不是國族的咒語,而是自由的契約。鄭麗文若真信憲法,就應回到憲政主義的根源——限制權力、保障權利、維護法治。中華民國的「中國性」如今只是歷史遺緒,而非民族本質。憲法的生命力,不在於它如何稱呼國家,而在於它如何保護公民。這個「公民」一定要包括「反對黨、在野黨」,國民黨要想方法利用制度來保護憲法法治,憲法不能保護自己,需要靠制度來維繫與實施。譬如,現在官員與民意代表宣誓就職,是向國旗與國父遺像及遺囑宣誓。黨國時代已經過去,宣誓時面前的國父遺像與遺囑,就應該改為中華民國憲法,更能符合憲法愛國主義精神。

憲法是一面鏡子,映照的不只是國名,更是我們是否願意成為自由公民的誓言。若「一中」不能保障自由,那它只是一個歷史名詞,而非當代信仰。

1950年國軍在西昌最後的部隊,被共軍及彝族部落土兵消滅。75年後,2025年彝族女兒鄭麗文當選國民黨主席,帶領國民黨走上新頁。鄭麗文在從政路上,確實缺少地方首長與部會首長的行政實務歷練,目前言論還一直困在我是中國人、統獨、和平與戰爭等身分政治的價值問題,鄭麗文要多向海倫・齊勒(Helen Zille) 學習她競選約翰尼斯堡市長的「修補」願景,修補「憲法法治制度」。少談價值目標,多談實務目標,先贏得2026地方縣市首長大選,帶領國民黨用治理能力建立信任。

鄭麗文要把「和平」變成政策,而非信仰;將不易懂、易混淆的「九二共識」,改成「兩岸和解」;把「中國人」轉化為治理能力的自信,而非政治表態。國民黨在地方層級的復興,才是真正的起點。先用政績贏回城市,再談理念重建。  

齊勒的故事提醒我們:政治不應是信仰競賽,而是服務競賽。理念的高貴若無行政的支撐,終將淪為空談。當選民生活在水電不穩、治安惡化、青年低薪的現實中,再崇高的民族論述也無法取代一條平整的道路與一盞亮著的街燈。  

鄭麗文若真想改變國民黨的命運,應該從改變自己的語言開始——從「我相信什麼」轉向「我能領導國民黨做到什麼」。這不僅是政治策略的轉型,更是領導風格的考驗。  

願她效法海倫·齊勒,以務實與勇氣,讓國民黨重新成為一個能「治理」而非僅能「表態」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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