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也身處專政、極權的環境中,俄羅斯、東德、波蘭、匈牙利、捷克的知識分子至多只是「懦弱無力」,但不至於「卑鄙下賤」。而中越朝三國的知識分子,卻不僅「懦弱無力」,還「卑鄙下賤」!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沉默」。
看看越南知識份子的看法:
中國及古代越南的封建法律運行方式為「族刑」,即以家族為法律制裁的基本單位,遵循「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原則。一人做官,全家受益,甚至延及三親六戚;一人犯罪,父母妻子兒女皆須連坐,不僅羞辱祖宗,還禍及親人,連累整個宗族。族刑中最常見的是「誅三族」,即誅滅父母族、妻族、自己本族。例如秦朝末期,丞相李斯及宦官趙高皆被誅三族。此外還有誅五族、七族、九族的刑罰。比如燕國太子在荊軻刺秦失敗後,被誅七族。越南歷史上著名的「醴池園案」,將阮廌、阮氏露三族一同誅滅,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在中國(越南照抄此法)歷代的刑法中,除了誅三族,還有親族連坐(親族連坐,或稱緣坐)、籍沒(沒收財產)等制度。緣坐,即一人犯罪,整個家族牽連。籍沒,則是沒收所有家族成員的財產充公,甚至包括僕人與奴婢。從唐朝起,凡是緣坐,必伴隨籍沒,所以人們提到緣坐,便等於同時提到籍沒。
這一「武功絕招」已被今日東方專制政權(如中國、北韓、越南)之權力機構所繼承、熟練運用並發揮至極致,特別是針對「知、富、地、豪」中排第一位的知識分子。這也就說明,為什麼我們這裡的許多知識分子,雖然有見識、有立場,但在職時不敢發聲,退休後也仍不敢開口。因為哪個知識分子沒有家庭與親人呢?
這一套,在西方文化(如德國、俄羅斯等)中並不存在。在那裡,誰做誰負責。因此,即便也身處專政、極權的環境中,俄羅斯、東德、波蘭、匈牙利、捷克的知識分子至多只是「懦弱無力」,但不至於「卑鄙下賤」。而我們的知識分子,卻不僅「懦弱無力」,還「卑鄙下賤」!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沉默」。儘管人人都知道:
「壓迫之所以能持續,只因為沉默的存在。」 Oppression can only survive through silence.
附註(P/S):
卑鄙下賤(HÈN HẠ):軟弱無能又令人鄙視。Despicable Weakness, contemptible Weakness;可鄙弱性
懦弱無力(HÈN YẾU):無能力做事。Weakness;弱性
https://vanviet.info/van-de-hom-nay/tr-thuc-hn-yeu-hay-hn-ha-2/
72人建議書修憲行動
2013年1月,據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72位越南政界人士與知識分子共同簽署了一份名為《關於修改1992年憲法的建議書》(日期為2013年1月19日),簡稱「72人建議書」。根據BBC越南語版的報導,這72位人士包括作家阮玉(Nguyên Ngọc)、教授張來(Tương Lai)、少將阮仲永(Nguyễn Trọng Vĩnh)、經濟學博士黎登英(Lê Đăng Doanh)、博士阮光亞(Nguyễn Quang A)等人。
在發起人名單中,至少有一半是越南共產黨黨員,其中許多人曾擔任高層職務,或曾是現行政治體制中高層領導的顧問。2013年2月4日,前司法部部長阮廷祿(Nguyễn Đình Lộc)、前科技部副部長朱昊(Chu Hảo)、前國會文化教育青少年與兒童委員會副主任阮明說(Nguyễn Minh Thuyết)、教授黃春富(Hoàng Xuân Phú)、作家阮玉、教授張來、教授黃聚(Hoàng Tụy)、博士阮光亞、總理研究小組成員范芝蘭(Phạm Chi Lan)、前科學技術聯合會副主席胡威廉(Hồ Uy Liêm)等人,親自前往憲法修訂草案辦公室遞交了這份憲法修改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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