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引發的危機,讓人想起1850年《逃亡奴隸法》引發的危機。”
“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引發的危機,讓人想起1850年《逃亡奴隸法》引發的危機。”
評論文章
瑪麗-珍妮·羅西尼奧爾
專門研究北美和奴隸制的教授
榮譽退休教授瑪麗-珍妮·羅西尼奧爾將反移民執法局活動人士吹口哨提醒移民社區執法人員到來與曾經張貼告示識別奴隸捕手的廢奴主義者進行了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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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官員在街頭或工作場所強行拘留無證移民的畫面——尤其是在那些反對這種做法的州——以及抗議者為保護被拘留者而進行的堅決抵抗,都讓人聯想起美國民主的另一場重大危機:1850年《逃奴法》引發的危機。同樣令人心碎的是,那些在美國建立起自己生活的移民,最終卻被遣返回他們幾十年前離開的國家,往往還要面臨家庭分離的困境。
本文的目的並非將當今無證移民的困境與19世紀逃亡奴隸的困境相提並論。他們的法律地位以及在美國的歷史截然不同。相反,本文旨在強調他們經歷的相似之處,並指出美國民主史上兩次決定性危機之間的相似之處:一次是席捲全國的當前危機,另一次是1861年引發內戰的危機。這種比較揭示了聯邦政府的矛盾角色,正如美國作家托妮·莫里森所言,聯邦政府「為了維護秩序而授權混亂」。的確,從19世紀初的幾十年起,美國就爆發了激烈的爭取自由的鬥爭,即便當時美國在奴隸制問題上存在著嚴重的分裂。
如今,無證移民因害怕被逮捕和強制遣返而惶恐不安,往往不敢出門,以免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發現。同樣,19世紀的逃亡黑人,即使在北方,也生活在再次被捕的恐懼之中。自殖民時代起就存在的奴隸逃亡現象,在1776年美國獨立後隨著北方各州逐步廢除奴隸製而變得更加頻繁。南方的奴隸可以前往北方尋求庇護,但受到許多限制。
新作戰策略
1793年,第一部《逃奴法》允許奴隸主追捕並抓回被奴役者,即使在已經廢除奴隸制的州也是如此。地方當局本應提供協助,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包括佛蒙特州在內的北方各州以及新英格蘭地區的其他一些州開始抵制該法案。他們頒布了人身自由法,禁止將逃奴關押在州立監獄,或透過其他方式保護他們。許多逃奴在北方定居,在大城市找到工作,積極參與教會活動,並購買房屋。
到1850年,南方最強硬的激進分子將這些逃亡視為經濟的重大損失。有些人甚至開始考慮脫離聯邦。為了維持南北之間的現狀,國會通過了一項新的《逃亡奴隸法》,要求北方各州向奴隸主提供更有效的援助。每個縣都任命了聯邦專員,負責核實奴隸是否被遣返回奴隸主手中。這些專員批准遣返奴隸所獲得的賞金甚至比釋放被指控為逃亡者的人還要高。反對遣返的人將面臨嚴厲的懲罰。
這些新規影響了北方各州,立即引發了混亂。北方黑人社區由自由的非裔美國人和逃亡奴隸組成,他們長期以來一直組織互助團體。他們與白人盟友一起經營著名的“地下鐵路”,這是一個幫助南方奴隸逃往北方避難的網絡,奴隸們從一個安全屋轉移到另一個安全屋。
前所未有的軍事力量展示
就像今天的反移民執法局(ICE)活動人士用哨子提醒移民社區執法人員到來一樣,過去的廢奴主義者也張貼告示,描述奴隸販子的身份,以便人們更容易識別他們。這些黑人活動人士組成治安委員會,有時會衝擊正在審判逃犯的法院。他們甚至有時能夠從當局手中解救被拘留者,並將他們護送到加拿大——當時加拿大已成為唯一真正可靠的避難所。沙德拉克·明金斯(Shadrach Minkins)就是如此,他於1851年從波士頓法院被帶走,最終定居在蒙特利爾。一些擁有小型企業的逃犯為了避免被逮捕,選擇賣掉生意,離開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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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重蹈明金斯事件的覆轍(該事件被認為是聯邦政府的失敗),此後在波士頓進行的強制遣返行動都伴隨著前所未有的軍事力量展示,其規模之大,自獨立戰爭以來前所未見。儘管如此,黑人和白人廢奴主義者的抗議活動並未平息。 1854年安東尼·伯恩斯被驅逐出境時,軍事部署更是非同尋常:聯邦軍隊支援當地民兵,至少有1500名士兵(包括砲兵)在民眾的強烈敵意下護送這名逃犯前往港口。
對北方居民而言,1850年的《逃奴法》意味著南方意識形態強加於那些已經廢除奴隸製或從未容忍奴隸制的州——即便黑人在北方仍然沒有得到平等的待遇。由於該法的嚴苛執行及其引發的混亂,北方人逐漸意識到,它不僅剝奪了逃亡奴隸的自由,也迫使他們放棄了自身的原則。
本文為發表於lemonde.fr網站的法文原文翻譯;出版商僅對法文版本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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