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歷史不寬恕隨波逐流者:難道沒有值得大法官去戰鬥的事嗎?

歷史不寬恕隨波逐流者:難道沒有值得大法官去戰鬥的事嗎?

被孤立的智慧與沈默的法庭

五位大法官多久沒有聽見同溫層以外的聲音了?在台灣憲政史上,這或許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2025年12月19日,憲法法庭以僅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的方式,重啟運作並宣告《憲法訴訟法》(以下簡稱《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這項判決不僅在法庭缺額嚴重(現僅8名大法官,遠低於法定15人)、排除3名大法官參與的情況下進行,更未召開辯論庭、未邀請總統府、立法院及公民團體等相關機關參與,就直接宣告修法存在重大立法瑕疵,違反憲法正當程序及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封閉式」決策,宛如一場自說自話的法庭戲,忽略了憲政危機的深層脈絡,讓人質疑:大法官們是否已久未接觸司法院外的智慧與建議?

正如前美國代理司法部長薩莉·耶茨(Sally Yates)2017年在哈佛法學院畢業典禮演講中所警示:「最安全的道路並不總是最好的道路。」 五位大法官選擇躲在程序裁量權後,避開公開辯論與外部監督,這看似安全的路徑,卻可能將司法推向孤立,無法真正捍衛憲政誠信。當法庭沈默不語,忽略少數政府的違憲操作時,這不僅是司法的失職,更是對歷史教訓的漠視。

薩莉·耶茨的啟示——司法不只是另一家律師事務所

薩莉·耶茨在演講中強調:「司法部不只是另一家律師事務所,這不只是普通的法律問題,而是涉及宗教自由這一核心建國原則。」 這句話直指司法者的核心職責:不僅是解釋法律,更是捍衛憲政制度的誠信與原則。耶茨以自身經歷為例,當面對川普政府的旅行禁令時,她拒絕讓司法部律師出庭辯護一個她認為缺乏事實依據的行政命令,因為那將迫使他們提出「藉口」,違背良知與憲法精神。她相信,辭職雖能保全個人誠信,但無法維護機構的整體誠信,因此選擇大膽對抗。

對比台灣憲法法庭的「五人判決」,大法官的職責同樣不是為了保護既有的權力架構,而是確保憲政平衡。然而,五位大法官選擇了一條規避辯論、縮減參與的道路:僅以5人參與評議,將3名拒絕參與的大法官視為「迴避」,並強行適用舊法門檻,宣告新版《憲訴法》違憲。 這與耶茨呼籲的「大膽一點,敢於冒險」(Be bold. Take a risk.)背道而馳。 若司法僅止於封閉的內部評議,忽略公開辯論的必要,如何確保判決不淪為特定勢力的工具?耶茨的啟示提醒我們:法律人應勇於面對挑戰,而非選擇最安全的退縮。

見樹不見林的偏見——少數政府的違憲操作

五位大法官的判決,只看到立法院對《憲訴法》的修改(樹),卻無視行政院覆議八連敗、不副署、不執行立法、不補足大法官提名人選的「少數政府違憲操作」(林)。這是判決的最大盲點。台大政治系教授陳春文直指,當前總統「自以為是主權者」,領導一個「完全沒有人民授權的少數政府」。 在憲政民主中,主權在民,總統僅是人民的僕人,必須依據立法機關的授權行事。然而,少數政府拒絕副署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如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導致立法無法生效,這直接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讓行政權凌駕立法,破壞民主共和的根基。

不副署的法律影響極其嚴重:它不僅阻礙法案執行,導致國家政策停擺,更等同於行政院單方面否決人民的意志,違反憲法第1條的民主原則及第2條的人民主權。歷史上,法國路易十六因拒絕簽署法律而被處決,正是因為這種行為顛覆了主權轉移給人民的機制。 此外,政府遲遲不提名補足大法官缺額,讓法庭長期處於不足額狀態,卻在判決中選擇性針對立法院修法,宣告其違憲。這豈非為違憲操作護航?當政府不再受法律約束,大法官若只針對制衡者(立法權)下手,實際上是在助長行政權的僭越,建立威權體制,而非真正捍衛憲法。

歷史對隨波逐流者的審判——從日裔拘禁案看今日台灣

歷史學家彼得·艾倫斯在評論二戰日裔美國人拘禁案時指出:「機構忠誠勝過了個人良心。」 在那場悲劇中,美國司法部長弗朗西斯·比德爾(Francis Biddle)雖對拘禁計劃的合法性有疑慮,但因「新加入內閣」而不願挑戰上級,最終簽署行政命令9066號,導致12萬日裔美國人被強制送入集中營。歷史對這些隨波逐流者毫不寬恕:數十年後,歷史學家彼得·艾倫斯(Peter Irons)在《戰爭中的正義》(Justice at War)一書中將其描述為「投降」,視其為司法不公的幫兇。

今日台灣的憲法法庭「五人判決」,是否正重蹈覆轍?五位大法官的作為,看似維持法庭運作,實則優先「機構忠誠」,犧牲對權力分立的真正堅持。 在嚴重憲政失序、司法不公面前,歷史對那些「隨波逐流」的人從不手軟,無論他們多麼不情願。這項判決讓憲法法庭淪為「憲政怪獸」,大法官可自行宣告修法無效,擺脫立法約束,動搖法治根基。 若大法官繼續選擇安全的封閉決策,忽略少數政府的違憲,未來憲政史將如何書寫他們?

良心的決定——大法官是用來「撒謊」的嗎?

在川普政府中,司法部律師埃雷茲·魯文尼(Erez Reuveni)拒絕簽署誤導簡報時說:「我加入政府不是為了說謊」(I didn’t sign up to lie.)。 這句話道出公務員在危機時刻的內心掙扎:憲政危機,正是定義「你是誰」的時刻。耶茨也提醒:「你永遠不知道何時會出現需要決定你是誰、你堅持什麼的時刻。」

排除三位大法官的參與,這是否符合司法誠信?三位大法官明確拒絕參與評議,並發表不同意見書,主張法庭未依法組成,判決無效。 當判決結果已定,法律論述是否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誤導簡報」?五位忠於法庭高過良心的大法官,有沒有看到少數政府導致憲政秩序瓦解? 五位大法官若繼續順從機構慣性,忽略這些警鐘,他們是否也正走向良心的審判?

難道沒有值得大法官去戰鬥的事嗎?

耶茨說:「我們都比自己最糟的時刻更好,但有時我們也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好。」 五位大法官必須意識到,當司法成為護航少數政府的工具,而非制衡權力的指南針時,他們正走向歷史的審判台。歷史不寬恕隨波逐流者:從日裔拘禁案到川普政府的官員危機,都證明機構忠誠若壓倒個人良心,後果將是憲政的崩解。

對於這些法袍下的法律人,難道除了維護現有權力格局,真的沒有更值得戰鬥的憲政價值了嗎?「難道沒有值得你去戰鬥的事嗎?」(Was there nothing worth fighting for?) 呼籲大法官們:權責不分的行政、少數政府困境、閣揆同意權、開放辯論、勇敢面對行政違憲,才是真正的大膽與冒險。否則,台灣憲政的未來,將在沈默中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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