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與伏爾泰在台灣

 

盧梭與伏爾泰在台灣

法國的先賢祠裡放著兩個永不和解的靈魂。

一位,是伏爾泰。他相信世界可以透過法律、理性、制度被約束與修整。他說:「人不需要相互相愛,只需互不傷害。」
另一位,是盧梭。他堅持,沒有共同體的情感,公民就只是一群無法互相承認的陌生人。他說:「社會必須建立共同情感、共同目的。」

兩人並排而眠,並不是和解,而是法國共和精神永恆無法解決的核心矛盾。

台灣也是如此。


台灣的公共生活,長期在兩種說話方式之間拉扯。

一種人認為:國家要做的,就是不要管我太多
政府像一位守在門口的夜警,手拿宪法,不介入我的選擇,不評判我的信仰,不替我決定我要愛誰、講什麼語言、過什麼生活。

這是伏爾泰。

他相信,社會就算冷淡,也可以靠制度存活。
他相信,人與人之間不是兄弟,只是彼此承認的自由個體。
他相信,秩序來自彼此不傷害,而不是彼此相愛。

另一種人則說:沒有共同體,哪來國家?
難道我們只是一群碰巧住在同一座島上的房產所有者嗎?
要能承受壓力、經得起威脅,必須有共同命運感
要能一起決定未來,必須能說**「我們」**。

這是盧梭。

他相信,民主不是冷的程序,而是一種熱的情感。
他相信,國家不是保險公司,而是共同的文化之家。


這不是藍與綠的差別。
也不是統與獨的選擇。
甚至不是世代與世代的衝突。

這是一種 對「我們是誰」的不同回答

伏爾泰型的人說:

我們不用成為一家人,
我們只要互不侵犯。

盧梭型的人說:

如果我們不是一家人,
那我們在危難時會立刻四散逃走。

前者害怕政治熱到燙人,
後者害怕政治冷到死寂。

前者的危險是犬儒,後者的危險是狂熱。
前者會讓國家成為空殼,後者可能讓國家變成祭壇。

兩者都是真理的一半


台灣的問題不是缺少自由,也不是缺少認同。
台灣的問題是:

我們還不會同時擁有自由與認同。

當公共討論只剩下制度,社會就會疲乏;
當政治動員只剩下情感,批評就會被視作背叛。

我們既不能只做一座冰冷的憲政島嶼,
也不能只做一個情感燙人的宗教共同體。

民主需要兩種東西同時存在:

  • 伏爾泰的法律與節制 讓公民不相互吞噬;

  • 盧梭的情感與命運 讓公民知道自己不是孤島。

自由不是離散;共同體也不是同化。
真正的共和不是「你必須跟我一樣」,
而是「你和我不同,但我們仍站在同一條船上。」

台灣的民主,或許正在學習這件事:

在不相愛之中,學會不傷害;
在不相同之中,學會相連結。

先賢祠中兩位死者在陰影裡相望,
他們的爭論仍透過我們的選票、街頭、語言、恐懼與希望在繼續。

而台灣的未來,也將取決於
我們是否能讓這兩個靈魂,
在我們之中共存。

不是融合,
而是並存。
像呼吸。
像白天與夜晚。
像一個真正成熟的國家。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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