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和平
无武装和平
日本的和平主义成了一件由不同做法和政策拼凑成的复杂理念,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想要努力实现它,但对他们来说,“和平”却各有不同的意义。其中的矛盾显而易见:日本在宪法中宣布放弃战争,但实际上却有一支名叫自卫队的军队,陆军、海军、空军俱全。作为一个秉承和平主义的国家,日本引以为豪地将国防支出的比例控制在了国民生产总值的1%以内,但是其国防支出的实际数额却在世界排名第八。 [11] 日本禁止核武器,因为核武器违背了宪法,但是美军运送核导弹途经日本时,这条禁令却并没有得到执行。根据《日美安保条约》,美国在和平主义的日本全国设有130多处军事基地和设施,特别是冲绳;因此,日本间接地为美国的战争,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提供了帮助并获得了经济利益。
修宪派声称,无武装和平的理念与武装和平的实践——后续对第九条的“重新解读”使之成为可能——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在现在冷战后的全球化时代已经达到了极限。护宪派则反驳说,原来的理念必须要保护,以便向世界保证日本绝不会再有军事升级。这种僵局源自修宪派和护宪派之间强烈的互不信任,并且使日本在战后的军事防御结构长期以来只得依靠各种做法和妥协来东拼西凑。
修改宪法需要日本的国会两院各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并举行全民公投。这是一个很高的障碍,战后至今,日本还没有哪届政府能够越过。虽然自20世纪50年代日本同美国结成战略联盟以来,自由民主党(LDP)领导的历届政府一直在争取再军事化,但以争取“无武装中立”的社会党为首(JSP)的多党派反对阵营,几十年来一直都有效挫败了自民党的修宪努力。民权律师、学生和活动人士一次又一次地利用第九条,对日本拥有军事存在是否符合宪法提出了抗辩,如美军基地的合宪性(砂川诉讼,1959),自卫队的合宪性(百里基地诉讼,1958—1989;长沼—奈克导弹基地诉讼,1969—1982),以及近来在伊拉克部署自卫队的合宪性(在名古屋等地发起的反对向伊拉克派遣日本自卫队的诉讼,2004—2008)。这些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斗争,除名古屋诉讼外,均以原告失败告终。
这些理想主义者——通常是进步派,倾向于认为战争是彻头彻尾的恶——在国际安全框架内,日本与那些强大邻国的和平关系可以维持下去。在他们看来,根据对宪法的严格解读,即使出于自卫目的而行使武力,也是一项可疑的主张。
但是双方都没有解决掉一个基本的政治矛盾,那就是当邻国在囤积核武器时,没有了美国的保护伞或者其他的集体防卫协定,日本的和平追求无论武装与否,基本上都很难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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