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家聖*
張耀杰
《懸案百年:宋教仁案與國民黨》
臺北:秀威資訊科技公司,2010年,388頁,ISBN 978-986-86815-0-7
民國初年宋教仁被刺,使得國民黨與袁世凱決裂,導致「二次革命」爆 發。關於此一重大事件,一般認為係由當時北洋政府之大總統袁世凱、總理 趙秉鈞所指使,不過,張耀杰《懸案百年:宋教仁案與國民黨》(以下簡稱 張書)卻另倡新說,認為此一暗殺事件的幕後主使者為國民黨人陳其美。
張書共分為九章。第一章「宋教仁締造國民黨」,敘述宋教仁在民國成 立後,為主張「政黨內閣」的代表人物。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後,宋 教仁將同盟會改組為民主政黨國民黨;並以國民黨代理理事長的身分,領導 國民黨贏得民國元年(1912)的國會選舉。
第二章「宋教仁案的歷史現場」,敘述宋教仁被刺,以及殺手武士英、 指使者應夔丞被捕的經過。張書認為證人王阿法為國民黨方面安排的虛假證 人,目的是在指證應夔丞、武士英的同時,不至於牽涉出更多的國民黨人 士,尤其是躲藏在應夔丞背後的陳其美等人。
第三章「宋教仁案中的陳其美與應夔丞」,指出陳其美與應夔丞同為青幫大佬,關係密切。辛亥革命時,應夔丞曾任滬軍都督陳其美手下之諜報科 長,其後又因陳其美之薦,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之衛隊司令:並在陳其美的 協助之下,將青洪幫改組為政治團體「中華國民共進會」。
第四章「洪述祖招安應夔丞」,應夔丞因參與民國元年湖北南湖馬隊兵 變,為北洋政府通緝。後在張紹會的介紹下,認識了內務部秘書洪述祖。洪 述祖的上司,即是袁世凱的親信,國務總理兼內務總長趙秉鈞。在洪述祖 的協助下,應夔丞得到了袁世凱的特赦,並被授以江蘇巡查長之職,與袁世 凱、趙秉鈞建立了關係。
第五章「宋教仁案中的袁世凱」,應夔丞有意蒐集孫中山、黃興、宋教 仁等人在日本之醜聞,以詆毀國民黨。洪述祖並許應夔丞以金錢利益。不 過,應夔丞所謂之「宋犯騙案」之證據,僅為宋教仁在清末撰寫《間島問 題》一書之版權糾紛民事案件。而《間島問題》一書,卻幫助清朝在對日本 的交涉中,捍衛了中國的主權。應夔丞得不到「毀宋」的證據,便將陰謀升 級為「去宋」。不過,張書認為應夔丞與洪述祖之「去宋」,僅為紙上談兵, 真正的「刺宋」指使者為陳其美。
第六章「宋教仁案中的孫中山與黃興」,宋案發生後,孫中山採取「兩 面圓通」的手法,一方面向袁世凱公開表明宋案要按法律途徑解決,私底下 卻鼓吹國民黨同志發動內戰推翻袁世凱。而黃興則直指刺宋的兇手為袁世 凱,主張以暴制暴,並支持湖北季雨霖、詹大悲等人發動兵變。
第七章「『二次革命」的落花流水」,孫中山對於宋教仁案,不在民主法 治的體制內尋求解決,而發動體制外的「二次革命」。因得不到國內輿論的 支持,最後歸於失敗。
第八章「宋教仁案的事後清算」,「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逃往日 本,另組「中華革命黨」。在中日「二十一條要求」談判時,孫中山為了反 袁,與日人簽訂了出賣中國利益的「中日盟約」十一條。而黃興因反對中華 革命黨的黨魁獨裁體制,與孫中山漸行漸遠。
第九章「宋教仁案的前臺與幕後」,認為宋教仁案的真正主使者,不是 在歷史前臺的應夔丞、洪述祖、趙秉鈞、袁世凱,而是隱身在幕後的陳其 美。
除了張書之外,思公(本名彭紅)在《謀殺新民國:宋教仁謀殺案之 謎〉一文中,亦對宋案重新考證,認為宋案並非袁世凱、趙秉鈞所指使,全 文主旨與張書相近。現將此文與張書之特色與差異作一比較。
思公<謀殺新民國:宋教仁謀殺案之謎〉一文共分十一節:1.宋教仁之 死:2. 離奇的破案;3.凶手武士英:4.青幫應桂馨:5.陰人洪述祖:6.解讀 密電函:7.袁世凱嫌疑;8.趙秉鈞嫌疑:9.陳其美嫌疑:10.系列連環案; 11.謀殺新民國。
思公與張書相同之處,在於兩者皆認為快速的破案過程中,充滿了國 民黨的影子。思公說道:「國民黨方面一定是在掌握應參與謀殺宋的準確證 據,然後找到各種報案人,雖然線索是謊報,但犯罪人是真的。」思公與張 書皆曾指出,上海電報局長吳佩潢,替陳其美從事情報工作,在宋案的偵破 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對於兇犯武士英的暴斃,思公與張書都認為負責看 守武士英者為陳其美手下之滬軍六十一團,故陳其美難脫嫌疑。此外,思 公與張書都認為,袁世凱與趙秉鈞並非宋案的主謀。*
不過,思公雖列舉十餘條陳其美可疑之處,但仍說道:
在宋案中,我們似乎處處看到陳其美的影子,但並沒有直接證據陳到底在 謀殺宋教仁中充當了什麼角色。這並不奇怪。因為宋案涉及了幫會,幫會 是中國傳統的黑社會秘密組織,內部情況很難說清。行事詭密,專以欺詐 骯髒下作手段為業,陳其美身兼革命家和青洪幫雙重身分,有時一面是 人,一面是鬼,很難看到他的真正面目。我們無法認定他就是謀殺宋教仁 的指使人,但無疑他的嫌疑最大。
可見思公對宋案中陳其美的角色,採取懷疑但不妄下結論的謹慎態度。
對於宋案的關鍵人物應夔丞,張書似乎難以斷定其在宋案中的角色。
張書第五章中,說明應變丞有意蒐集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等人在日本之 醜聞,以詆毀國民黨。但因得不到「毀宋」的證據,便將陰謀升級為「去 宋」,亦即刺殺宋教仁。這一說法若成立,便與張書主張陳其美是幕後真兇 的結論相違背。張書為了自圓其說,筆鋒急轉,認為應夔丞與洪述祖之「去 宋」,僅為紙上談兵,真正刺宋的指使者為陳其美。張書認為:「應夔丞既然 可以接受剛剛認識兩個多月並且遠在北京的袁世凱、趙秉鈞、洪述祖的『唆 使』,就更可能受到已經有『七、八年』交情並且近在上海的陳其美等人的 『唆使』。」(頁192)這一說法,除了純屬猜測之外,似乎假設應夔丞是受了 陳其美的唆使,而派遣武士英刺殺宋教仁。
不過,同一章中又說道:「他們(應夔丞、洪述祖)在這個暗殺行動 中,所扮演的既不是幕後決策者也不是操作執行者的角色,而是溝通情報、 紙上談兵的次要角色。」(頁196)「直接唆使武士英刺殺宋教仁的,既不是 近在上海的應夔丞,也不是遠在北京的洪述祖,而是陳其美手下的吳乃文、 拓魯生、馮玉山、陳玉生、陸惠生等人。」(頁215)這種說法似乎又認為應 夔丞與實際的刺宋行動無關。
相對於張書在毫無積極證據之下便認定陳其美是宋案的幕後主使者, 實際上,許多證據都指出應夔丞、洪述祖才是刺宋的共犯,張書曾引用在應 夔丞家中搜獲的應夔丞、洪述祖之間之電報文件,有「若不去宋,非特生 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為擾亂。」(頁184)「梁山匪魁頃又四處擾亂,危險 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頁185)「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 (頁187)故應夔丞、洪述祖為刺宋之共犯,已為當時輿論的公論。尤其 「二次革命」後,應夔丞曾至北京,向袁世凱要求「平反」,聲稱「武士英殺 賊受禍,功罪難平」、「桂馨(應夔丞)………………復因維持共和而幾喪其身」(頁 126-127)。應夔丞並不否認自己是刺宋的指使者,並且認為洪述祖必定是受 命於袁世凱,故敢於向袁表功。如果應夔丞不是指使者,則袁世凱與宋案必 然無關,應夔丞如何敢向被國民黨指為幕後兇手、受了不白之冤的袁世凱冒 功求賞?
張書認定宋案的幕後主使者為國民黨人陳其美。張書在第一章便從政治 結構的角度指出:「在憲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內從事議會政黨活動的宋教仁,不僅架空虛置了最具有革命精神的國民黨黨魁孫中山,而且把國民黨內擁有 最大勢力的革命派人士置於『英雄無用武之地」的被動局面,………………導致了他 自己『為憲政流血』的悲慘結局。」(頁39)在這一說法「定調」之後,張 書不斷出現類似的說法以前後呼應。
張書據1938年上海《錫報》刊登的〈宋教仁先生被刺之秘密》一文, 該文作者「半老書生」訪談國民黨人周南陵,周南陵指出:「(刺宋案)參預 機密的人甚多,袁世凱、趙智庵、洪述祖外,其餘亦不便多說。」張書即根 據此語指出:周南陔「不便多說」的「其餘」,只能是陳其美等人見不得陽 光的暗箱黑幕活動。(頁64-65)若綜合周南陵的說法與張書的推論,陳其 美豈不是與國民黨的死對頭袁世凱、趙秉鈞共謀刺宋嗎?上海《錫報》「半 老書生」的記載,是否真為周南陵之回憶尙未可知,只能算是傳聞之言。張 書自己也認為:周南陵的事後回憶,「是經不起認真推敲的」(頁66)。但張 書根據傳聞之言,再加上自己的主觀臆測,得到陳其美與袁世凱共謀的說 法,此一說法不但與張書的結論相違,也不符合歷史學應使用第一手史料、 推論應謹慎等原則。
為了將宋案的嫌犯導向國民黨中人,張書又指出:「(刺宋嫌犯)吳乃 文、陳玉生等人於3月20日中午陪同武士英來到應夔丞家裏時,很可能確 實沒有見到應夔丞,反而見到了另一個國民黨要人陸惠生。」又說:「具體 操作執行暗殺行動的,是應夔丞在滬軍都督府陳其美手下任諜報科長時的一 等科員吳乃文,及其同夥王金發、陸惠生、拓魯生、陳玉生、張漢彪、馮玉 山等人。吳乃文等人所執行的顯然不是來自應夔丞的命令,而是更高層的陳 其美等人的命令。」(頁83)張書沒有任何證據,便武斷地指出殺手武士英 「很可能」見到的不是應變丞,而是國民黨人陸惠生。又在沒有任何證據的 情形下,便將國民黨人王金發、陸惠生、拓魯生,與應夔丞的手下吳乃文、 陳玉生、張漢彪、馮玉山等人合為一夥,並指出其主謀者不是應夔丞而是陳 其美,這種跳躍式的推論也難取信於人。
此外,為了凸顯國民黨的可疑,張書根據報案人王阿法會指出,應夔丞 託其刺宋,王阿法便找了鄧某(國民黨人鄧文斌)一起去應夔丞家中。張書 認為:連不是國民黨員的王阿法都覺得應夔丞買兇殺人「關係太大」,國民 黨黨員鄧文斌對此卻毫無作為,是十分可疑的。(頁87)不過,應變丞的辯護律師愛禮思曾詢問王阿法:「姓鄧的曾問汝欲幹何事否?」王阿法答:「余 對他說辦案,他問余是何人,余答以不知,須到應宅後始悉。」愛問:「汝同 姓鄧的去時如何情形?」王答:「不見應犯就走,後以此事關係太大,遂作 罷。」(頁86)既然王阿法不知道要殺何人,王阿法與鄧文斌又未見到應夔 丞,鄧文斌如何能在事前「有所作為」,防止宋教仁被刺?更何況,張書認 為王阿法是國民黨方面安排的虛假證人,則虛假證人的虛假供詞如何能作為 指責鄧文斌的證據?
張書指出陳其美的可疑之處,一方面在於陳其美與應夔丞同為青幫大 佬,兩人關係密切,這一點陳其美自己也不否認(頁96-98)。其次,陳其 美曾在辛亥革命時暗殺光復會領袖陶成章(頁49-54),民國三年(1914) 元月又暗殺商務印書館總經理夏瑞芳(頁368-373),民國四年十一月,又 暗殺效忠袁世凱的上海鎮守使鄭汝成(頁373)。陳其美擅用暗殺手段,成 為他可能涉及宋案的原因之一。但是無論陶成章、夏瑞芳、鄭汝成,皆非陳 其美之「同志」(陶成章的光復會,與同盟會為競爭關係),陳其美似無暗殺 「黨內同志」的例子;同時,我們也不能只因陳其美擅長暗殺,便將刺宋的 罪名歸之於陳其美。
最重要的疑點,在於宋案發生後,國民黨人士竟能迅速帶領警捕,捉拿 應變丞與武士英,加上證人王阿法證詞前後矛盾之處甚多,使張書與思公皆 懷疑王阿法係國民黨安排的虛假證人。實際上,陳其美之子陳果夫已指出: 上海電報局局長吳佩潢,是替陳其美做情報工作的,宋案能在三小時內破 案,即是在電報中找到線索。「可見應雙丞與洪述祖的電報往來,都在國民 黨的監視中。至於為何要找假證人王阿法,則可能是由於私下監視私人電報 往來,為侵犯秘密通信自由的非法行為,此為國民黨的難言之隱。
張書提及之「陳其美是宋案主使者」的根據,包括:1.袁世凱之子袁 克文化名寒雲於民國九年(1920)在上海《晶報》發表之《辛丙秘苑〉, 自稱得之於陳其美謀士沈翔雲所言:陳其美、應夔丞要謀害宋教仁。(頁 123-124)然此書所記僅為傳聞之言。2.北京國務院聲明:「陳(其美)乃利用此時機,假應(夔丞)、武(土士英)之手以殺宋,而歸其罪於中央。」(頁 377)但此一聲明的目的,在於希望將裁判所移出國民黨控制的上海,「移至 湖北,則此案不難水落石出矣。」且此一聲明也未提出陳其美涉案的直接證 據。3.張子漢、周永亮編《中國幫會大揭秘》一書指出,「據說」暗殺宋教 仁者是陳其美與幫會大佬李徵五共謀。「然此書為第二手之通俗歷史著作, 所記亦為傳聞之言。
張書僅根據這些零星線索(尙不能稱為「證據」),便主張陳其美是刺殺 宋教仁的幕後真兇。無論是司法判決的證據法則,或歷史學的研究方法,似 乎都難以認同這一作法。
對於宋案幕後主使者是袁世凱與趙秉鈞的說法,張書為袁、趙辯護: 「作為下屬的洪述祖參與了謀殺宋教仁的部分活動,並不等於國務總理趙秉 鈞同樣參與甚至主持了相關活動。」(頁241)善哉斯言,同理可證,作為幫 會大佬的應夔丞參與暗殺活動,並不等於同為幫會大佬的陳其美參與甚至主 持了相關活動。
思公對於陳其美的涉案嫌疑,除了採取較為謹慎的態度外,也批評在沒 有直接證據之下便認定陳其美為幕後真兇的作法:
關於陳有沒有殺宋的動機,本人並不願多談,國民黨內部的矛盾錯綜複 雜,宋任黨的領袖後,孫中山被架空是明擺的事實,雙方政治理念,對時 局的看法和工作方向的分歧也很明顯,陳其美則始終是孫的最堅定的支 持者,這在宋死後國民黨的變化和改組中看得很清楚。但是我們看到太多 以各種心理推測來判定袁世凱或趙秉鈞為幕後殺宋兇手的論說,如果套用 那些「歷史學家」的研究方法對孫中山和陳其美的殺宋動機同等地檢驗, 一定不少於袁、趙的嫌疑。如果陳暗許殺宋然後再將應拋出去,以此一石 二鳥,能達到既除宋揚孫又能搞臭袁的雙重目的。我們不必做過多這樣的 「大膽」推測和結論,還是應更關注真正的疑點和證據。8
思公之言,似乎是對張書缺點的最好說明。
張書批評唐德剛《袁氏當國》一書,認為該書「既沒有在歷史文獻資料 的蒐集查證方面做足功課,也沒有認真體會憲政民主的制度原理,以及司法 機關獨立辦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疑罪從無的罪由法定、程序正義優先於 實體正義的法理常識,以至於直接把小說演義中的虛構材料寫入歷史,並且 據此得出了一系列以訛傳訛的錯誤判斷。」(頁131)可惜,張書本身在沒有 足夠證據的情形下,便武斷地認定陳其美是刺殺宋教仁的幕後主使者,似乎 犯了他指責唐德剛的同樣錯誤。
歷史翻案,一方面需要史料證據作為依據,且治史者不應刻意追求翻 案,在史料證據不足處強做推論。這種謹慎的態度,除了在前引思公的評 論中可以見到之外,又如本人《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一書,根據清 代奏摺,指出戊戌變法之時,康有為接受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的建議,指使楊深秀、宋伯魯等人向光緒 皇帝奏請「中美英日合邦」,幾乎要將中國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權 力,交於外人之手,以此證明慈禧太后發動戊戌政變,有「力挽狂瀾,挽救 國家」之功。這一結論完全推翻傳統觀點(傳統觀點認為慈禧太后反對改 革,袁世凱告密,是戊戌政變的原因),但因有第一手史料(奏摺)作為依 據,故其結論至今尚無人能加以反駁。不過,李提摩太、伊藤博文背後,是 否有英、日政府的支持,則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本人也只能存疑, 並未作過度的推測。以往的歷史雖然錯誤甚多,但只有根據史料與嚴謹的 治史態度,有則說有,疑則存疑,才不致治絲益棼,無益於歷史真相的發 掘。
9 唐德剛,《袁氏當國》(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10 雷家聖,《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臺北:萬卷樓圖書公司,2004),頁142。
7 張子漢、周永亮編,《中國幫會大揭秘》(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頁79。張 書,頁376。
思公,前引文,頁187。
6 陳果夫,(陳英士先生與二次革命〉,收於吳相湘,《宋教仁傳》(臺北:傳記文學出版 社,1985),頁267。張書,頁104。
1 思公,(謀殺新民國:宋教仁謀殺案之謎》,收於思公,《晚清盡頭是民國》(桂林:廣西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頁107-202。
2 思公,前引文,頁118-119。張書,頁104-107。
3 思公,前引文,頁192。張書,頁114。
4 思公,前引文,頁159-176。張書,頁212-216。
5 思公,前引文,頁189。
2011年8月9日收稿,2011年12月18日修訂完成,2012年2月16日通過刊登。
* 作者係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雷家勝,台北中國文化大學歷史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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