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伯格原則詳細解釋
溫伯格原則詳細解釋
溫伯格原則(Weinberger Doctrine)詳細解釋
溫伯格原則是由美國前國防部長卡斯帕·溫伯格(Caspar Weinberger)於1984年11月在一次演講中提出的軍事指導原則,旨在決定何時及如何使用美國軍隊進行海外作戰。這一原則深受越南戰爭(Vietnam War)的教訓影響,越南戰被視為一場因逐漸升級、受限使用武力及政治干涉而失敗的戰爭。此外,1983年黎巴嫩貝魯特美國海軍陸戰隊兵營爆炸事件(造成241名美國人喪生)也促使溫伯格重新評估軍事干預的風險。原則的核心目的是避免美國陷入不明確、無止境或缺乏支持的衝突,強調軍事行動必須嚴格符合國家利益,並以決斷方式進行,以確保勝利而非曠日持久的僵局。
這一原則在軍事界極具影響力,但也受到外交官(如國務卿喬治·舒爾茨)的批評,他們擔心它會限制有限戰爭的可能性,從而削弱外交靈活性。雷根政府在1980年代與利比亞的衝突中,有時會偏離原則的嚴格要求,使用有限武力達成特定目標。原則在1990-1991年的波斯灣戰爭中得到驗證:美國的石油利益受到威脅、公眾和國會支持廣泛、目標明確(將伊拉克軍隊趕出科威特),並以壓倒性武力避免了越南式的逐步升級。
溫伯格原則共包含六項具體測試(或條件),只有當所有條件均滿足時,美國才應考慮出兵作戰。以下是其完整列表及解釋:
- 涉及美國或其親密盟國的重大國家利益(Vital national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its allies must be at stake) 軍事行動必須直接關係到美國的核心利益(如安全、經濟或盟友存亡),而非次要或人道主義問題。例如,僅為維持地區穩定而不涉及美國直接威脅的衝突,不應出兵。
- 必須全心投入並以明確勝利意圖進行(The war must be fought wholeheartedly, with the clear intention of winning) 一旦決定出兵,美國應全力以赴,使用足夠資源追求勝利,而非受限或試探性行動。這避免了越南戰中因政治顧慮而逐漸升級的錯誤。
- 必須有明確定義的政治和軍事目標,並果斷使用武力(Force should be employed decisively in pursuit of clearly defined political and military objectives) 行動需有具體、可衡量的目標(如摧毀特定敵軍或解放領土),並以壓倒性武力實現,避免模糊或開放式的任務。
- 必須持續重新評估武力使用是否必要和適當(There must be constant reassessment of whether the use of force is necessary and appropriate) 在整個行動過程中,需定期審查目標與資源的匹配度,並根據情況調整。如果情勢變化,應考慮撤軍而非無限延長。
- 必須有國會和公眾的合理支持保障(There must be a reasonable assurance of Congressional and public support) 行動需獲得國內廣泛支持,以確保持久性。缺乏公眾或國會背書,可能導致如越南戰般的國內分裂。
- 武力使用僅作為最後手段(Force should be used only as a last resort) 只有在外交、經濟制裁等非軍事手段失效後,才考慮軍事干預。這強調預防戰爭而非主動發動。
溫伯格原則後來被科林·鮑威爾(Colin Powell)擴展為「鮑威爾原則」(Powell Doctrine),增加了「退出策略」和「壓倒性武力」等元素,但核心精神相似。該原則影響了美國後續軍事決策,如避免在索馬利亞或波斯尼亞的長期介入,並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中被部分批評者引用,認為這些戰爭違反了其限制性要求。在當代脈絡中(如Hegseth演講提及),它被視為恢復「以強促和」理念的基礎,強調專注而非全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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