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台灣正式放棄台灣的要統一中國的使命、但台獨沒放棄要推翻中華民國的使命

1991年5月1日,時任總統李登輝正式公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宣告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結束。此舉標誌著台灣終結威權體制,回歸憲法常態,開啟民主化與社會多元化的關鍵里程碑,使得總統權力受憲法限制,並推動了「萬年國會」的改選 [1, 2, 3]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簡述
  • 背景與目的: 1948年因國共內戰,由國民大會制定,旨在「臨時」授權總統採取非常手段處置戰亂,效用原本僅為兩年。
  • 主要內容: 賦予總統擁有凌駕於憲法之上的「緊急處分權」與行政權,無需經過立法院約束,並取消總統連任限制,使其成為威權統治的法律根基。
  • 歷史影響: 1949年政府遷台後,「臨時」變「常態」,實施長達43年,導致「萬年國會」(中央民意代表長期未改選)與憲政運作停擺。 [1, 2, 3, 4, 5]
廢除過程與影響 (1991年)
  • 終止時間: 1991年4月30日李登輝總統宣布終止,並於5月1日正式公告廢止。
  • 歷史意義:
這項舉措被視為台灣民主化的最重要里程碑之一,從此台灣告別了內戰時期的特殊法律限制,踏上民主鞏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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